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盈江县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 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抓好如下事项。
一、做好业务培训
按照“先培训后下放”的原则,请各涉及赋权事项的职能部门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前自行组织赋权事项业务培训,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确保赋权事项承接有效、办理高效、赋权实效。
二、编好权责清单
各乡镇要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将《云南省乡镇(街 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 年版)》《德宏州地方性立法设立的乡镇(街道)行政职权目录(2023 年版)》和《盈江县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 年版)》明确的事项列入权责清单,严禁擅自减少职权事项。并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前将权责清单编制通过电子公文系统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予以公布。
联系人及电话:唐国洪 0692-8119127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盈政办发〔2023〕73号附件:盈江县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2023年版)] (Exc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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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