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5日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盈江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1月25日在平原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县纪委委员22人,列席159人。
县委书记李兴庄出席全会并作讲话。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由县纪委常委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州委八届五次全会、州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2023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4年任务,审议通过了杨永柱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奋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州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的重大问题,明确提出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这是我们党坚持“两个结合”推进理论创新取得的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篇章,标志着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规律、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新高度,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李希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阐释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的方法路径,对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作出部署,为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引。王宁同志和姜山同志的讲话,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作出全面安排。冯志礼同志和戴志强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深化反腐败斗争规律性认识,对高标准做好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了全面部署。李兴庄同志的讲话,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深入分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对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作出安排。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
2023年,在州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党委把清廉云南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政治生态建设的有力抓手,强化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研判指导,适时跟踪调度,着力打造责任共同体,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取得实效。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严肃教育纯洁思想,以严格整顿纯洁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淬火砺剑中铸就忠诚卫士。深入实施政治监督“护航行动”,推动政治监督效能全面提升。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着力提升腐败治理水平。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作风建设更加严实。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监督治理成效不断凸显。推动巡察工作深化发展,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创新开展协同联动监督,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
全会指出
全县反腐败斗争已进入深水区、攻坚区,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正处于持续提升期、深度塑造期,治标威慑力一刻不能松,治本实效性更要可持续。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精髓要义、实践要求,切实担负起坚定不移正风肃纪的政治责任。要深刻认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形势,坚决落实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要深化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规律性认识,巩固拓展清廉云南建设全域推进的良好态势。
全会强调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引领保障更显意义重大,纪检监察机关更需担当奋进、笃行不怠。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及省委、州委、县委部署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持续提升腐败治理能力,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动盈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做实做细政治监督。深化政治监督“护航行动”,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州委、县委部署要求,强化政治监督,常态化开展落实情况“回头看”。完善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度措施,防止以程序监督代替实体监督,强化县乡村协同联动监督,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探索数字监督赋能,打造全覆盖监督网络和高效能监督体系。
第二,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坚持一体推进“三不腐”,着力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纵深推进“不敢腐”,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把严惩政商勾连的腐败作为反腐攻坚战的重中之重,持续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常态化机制化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从严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纵深推进“不能腐”,做实做细查办案件“通篇文章”,推动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治理腐败效能。纵深推进“不想腐”,督促深化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大力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坚决铲除“围猎”这个政治生态污染源。完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综合体”运行机制,规范监督执纪操作规程,着力提升反腐败能力。
第三,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坚持从领导机关抓起、领导干部改起,重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违规吃喝开展专项整治,严查“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问题,有效防治隐形变异问题,健全风腐同查同治工作机制,坚决斩断由风及腐链条。深化推进“两个革命”,大力倡导新风正气,持续推动移风易俗。
第四,坚持严的基调深化纪律建设。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经常性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着力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健全清单明责、督查促责、考核压责、失责问责制度及程序,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定性量纪执法,完善问责工作机制,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积极开展容错纠错、澄清正名、严查诬告、回访教育,着力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第五,持续巩固深化政治巡察。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巩固提升年行动,健全重要配套制度,完善巡察制度体系,推进与其他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巡察综合监督效能。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完善巡察整改全周期流程制度,健全问题整改、成果运用工作机制,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典型,强化责任追究,持续释放巡察整改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
第六,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取得更大成果。将清廉云南建设纳入巡察监督、协同联动监督,提高清廉建设的覆盖度、纵深度、浸润度。强化“六个集中整治”,推动“十大行动”迭代升级。选取问题突出、线索集中的领域开展政治生态本底调查,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整治主体责任,推动清廉治理从案件查办的“反应式介入”向监督推动的“主动式帮助”递进,把清廉建设具象化地落实到县域治理中。
第七,着力锻造纪检监察铁军。开展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专题教育,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优化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配备,深化派驻(出)机构改革。切实履行自身建设主体责任,落细落实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治“灯下黑”。压实“选育用管”链条,强化年轻干部教育培养,健全关心关爱干部长效机制,努力打造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全会号召
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始终在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中冲锋在前、义无反顾、勇于亮剑,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奋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盈江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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