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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县委常委会召开第104次会议

浏览量:2500   作者:  日期:2024/1/26


1月23日,十三届县委常委会召开第104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山体滑坡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专题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县法院党组、县检察院党组工作情况汇报。

县委书记李兴庄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昭通市镇雄山体滑坡事故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工作指示,深刻吸取教训,时刻绷紧安全之弦、切实拧紧安全之阀门,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要深入全面开展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对隐患进行严格、认真、细致地排查,全面、系统、彻底地整改;要全面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细到每一个环节、每一道工序、每一个岗位,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会议强调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关于“三农”工作的最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两确保、三提升、两强化”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德宏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研究编制好我县2024年项目库,科学细致谋划好项目,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会议要求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牢牢把准政治方向、聚焦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加强党组建设,确保党组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同心同向。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履行好法定职责,带领人大常委会依法、正确、有效开展监督工作,推动人大工作“开新花、结硕果”。县政府党组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全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县政协党组要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能,强化参政议政实效性,以高质量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县法院党组和县检察院党组要持之以恒推进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工程,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公平公正、优质高效的法治环境。

会议听取了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筹备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