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盈江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中央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法治盈江、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体化建设,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稳步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牢牢把握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保证,确保党的政策主张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一是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完善党委(党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印发《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选题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列入各级党校教学课程,采取领导干部带头学、集中研讨交流学、线上线下同步学等多种方式,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内容学习,并持续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适时开展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和组织网上考试,累计举办“大盈江讲坛”、“万名党员进党校”等各类法治学习宣传活动32次,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思维。二是扛牢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落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加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办公室会议等,及时研究审议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等文件,统一部署重要工作任务,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领域重大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基层社会治理总体格局,制定《盈江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履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暨年终述职内容,明晰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和任务,进一步凝聚了齐抓共管合力。三是突出高质高效统筹推进。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围绕“一规划两纲要”、“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开展中期评估、督察督办,不断推动各项规划纲要的全面实施。大力推行阳光用权,主动接受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全年共办理人大建议251件,政协提案108件,办结率为100%。针对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弱项,扎实开展法治督察,对乡镇及县直单位开展法治督察1次,发出督察通报1期,落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5个。创新专题述法和“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机制,8家乡镇及单位,年终现场诉法、质询、点评、评议,通过述法的“硬约束”,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二)坚持深化改革,着力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持续深化“放管服”和行政执法制度改革,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运用“互联网+监督”等有效模式,将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稳岗就业、生态环境、财政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纳入监督范围,构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年共发布政务信息9393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信息2392条,政务动态信息3762条,政策解读31条。二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积极编制完善乡镇权责清单及召开明责赋权扩能培训会,全面实施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做好公布工作。目前,已发布县级121项、乡级462项。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动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税务等部门多个事项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应进必进”。积极整合设置市政公用服务窗口,对接省统一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推动政务服务全面向基层延伸,政务服务“好差评”主动评价率达97.39%,好评率100%。持续推动“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建设,190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全年完成省内通办事项6924件,跨省通办事项14105件。四是推动执法领域改革。有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组建文化、农业、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林业草原、城市管理6个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纳入参照管理规范设置并核定编制49名,进一步健全执法机构和队伍,规范执法监管体系建设。积极落实乡镇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成立15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执法队,印发机构编制方案和明确职责职能,共核定事业编制95名(每乡镇执法队编制5至8名),推动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三)规范决策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质量水平。坚持把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抓手。一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向人大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法律把关制度,制定印发《盈江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盈江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事规则》,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严格坚持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政府重大事项法律把关制度,通过健全合法性审查规则,审核政府常务会上会议题169件。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坚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依法召开听证会5次。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动态调整,今年先后对涉及行政复议内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等领域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确认17件文件继续有效,2件文件修改后重新发布,宣布4件文件废止。四是提升行政复议质效。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完善工作制度,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纠错的违法行政行为的专项整治,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全年累计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3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3件。针对政府涉诉案件,及时组织法律顾问和涉及部门分析研究案情,严格遵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出庭应诉率100%。五是完善法律顾问体系。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执行《盈江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完善县乡两级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积极构建由公职律师、社会律师等组成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体系,2023年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共审查文件合同等120余件次,提出法律建议120余次。同时,健全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和工作方案,全县109个村(社区)实现聘请法律顾问全覆盖。六是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依法制定2023年度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涉及4家职能部门8项决策事项,对已经推进实施的决策事项1项(供排水价格调整)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
(四)严格规范执法,确保执法行为公正文明。始终坚持合法公正、程序正当、监督为民、有错必究的原则,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合法化程序化规范化。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制度。印发《中共盈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报送备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年共报备执法案卷7件,涉及3家单位。二是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把好行政执法源头关,2023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换证1批次(共108人参加考试,通过93人、通过率86%),有效确保“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注重强化监督考核,把“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列入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重要指标,督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到实处。三是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定《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针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案件,抽取16家县级执法单位100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其中优秀率86%、合格率10%、不合格率4%),通过发现问题、整改提高,有效助推行政执法水平再上台阶。四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云南省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所列指标,盈江县具体涉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县直单位共10 家,共涉政务服务事项 39 项,截至目前,已实现对涉及政务服务的39个政务服务事项的108种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做到当场出证。五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专项整治。聚焦道路交通、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加强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活动。特别是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监管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多渠道发布《专项整治工作通告》,先后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7次,发放问卷调查1.2万余份,排查整改不合理交通标识、标志和监控设备386个,收集到问题线索61件并依法依规全部核查处理完成,道路交通公正执法进一步规范。
(五)坚持多元协同,筑牢基层治理法治根基。持续深化基层治理,着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各族群众由“知法、用法”向“守法、敬法、护法”转变。一是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持续抓实“八五”普法及中期评估工作,坚持以法律“6+N进”为载体,以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为契机,通过线上线下、执法普法、服务普法等形式,全年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76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6.3万余份,覆盖基层干部群众24万余人次。聚焦“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深化“法治宣传固边防”“法治宣传边关行”和“强边固防法治同行”等活动,广泛宣传土地承包、婚姻家庭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边境和民族地区法治教育。二是深化基层法治建设成效。基层治理“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体系日益完善,旧城镇贺勐村被评为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大力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法律明白人”培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三大工程”,全县积极创建并复核成功1个国家级、5个省级和3个州级的民主法治示范村,注册培训“法律明白人”551人、实现109个村(社区)不少于5名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97户,实现97个村委会全覆盖。打造县法治文化广场等普法教育基地5个,建成22个沿边行政村法治阵地和2个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文化场所。配备配齐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实现县乡村三级乡村法治通全覆盖。建立法治宣传产品资源库,上传法治宣传产品138个,美丽盈江、盈江云等新闻客户端关注量均达万人以上,不断壮大了全媒体普法集群。三是发挥多元纠纷化解作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成矛盾纠纷调解组织135个、有人民调解员1680名,实现16个乡镇、农场社区调委会、109个村(居)调委会全覆盖。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进人民参与法治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制定出台《县委平安盈江建设领导小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专项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通过分类排查、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更加完善。2023年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调解案例入选全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进行全国推广。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强化还不平衡。面对复杂疑难问题以及具体工作推进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加强。
(二)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基层法治力量有待充实,经费安排、人员配备与其承担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还有不相适应的情况,法治政府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还需进一步增强。
(三)基层社会治理仍有短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细,风险分析研判不深,预测预警预防能力不足,普法力度以及针对性、实效性需要持续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要求,坚持以上率下,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统筹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县委书记多次主持县委常委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等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县委副书记、县长主持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通过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常态学习宪法及法律法规,周密部署、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2023年,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和研究法治建设工作3次,县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和研究法治建设工作2次,召开依法治县有关会议9次。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法治盈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规划纲要的全面实施,结合实际先后制定并印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2023年工作要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等文件,重点围绕“一规划两纲要”、“八五”普法规划的落实情况,开展中期评估、督察督办。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细化落实清单,确保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着力构建齐抓共管、权责分明、协调有序、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切实把中央、省委、州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思想认识,深化法治思维。继续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和深度,推动领导干部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能力。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继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计划,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主体班次,使“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领域”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切实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本质内涵与根本要义,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水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规范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全面深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落实;以执法责任制落实、执法案卷评查为抓手,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追究力度,切实解决行政执法机关一些乱作为、不作为的问题,加大对个案监督检查。同时,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巩固提升全县政务服务“一张网”,加快“一部手机”系列产品迭代升级,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三)创新宣传载体,深化法治宣传。结合“八五”普法工作,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剖析和微博微信微电影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满足群众法律需求,注重法律法规关键条文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的宣传,加强普法先进事迹的挖掘和宣传,增强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教育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以合理合法方式表达合法利益诉求,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要注重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基层群众诉求表达和利益协调机制,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四)强化统筹谋划,深化责任落实。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全面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开展年度述法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县级法治督察,推进法治督察全覆盖。持续加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及其协调小组等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有效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作用,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丰富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共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部署、重要任务落实落细,用法治精神、法治力量、法治保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