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残联、民政厅、卫生健康局、教育厅、市场监管局、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残发〔2022〕41号)和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盈江县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盈政办发〔2019〕102号)有关规定,经机构申请,县残联、县卫健局现场核查、评估,拟将盈江县妇幼保健院认定为盈江县残疾儿童(言语、肢体、智力、孤独症)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此认定结果向社会各界进行公示。
个人或单位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4月19日前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县残联反映。
联系单位:盈江县残联办公室,联系电话:0692-3013181
通信地址:盈江县平原镇行政中心106室
盈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4月10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