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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盈江片区内种植经营管理林下经济作物的通告

浏览量:11180   作者:  日期:2024/7/31

规划自然保护区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物种资源安全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于1986年3月20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总面积达51650.5公顷。其中盈江片区面积32182.8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62.3%,森林覆盖率98.11%,辖区内野生动植物种类繁多,珍稀濒危稀有种丰富,1992年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将其列为全国40个A级自然保护区之一。

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进一步加强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盈江片区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种植草果等林下经济作物行为,巩固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和物种资源安全成果,不断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全力筑牢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屏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到保护区内开垦、种植草果等林下经济作物,一经发现,将依法铲除,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破坏的,依照法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历史遗留在保护区内现有的草果等林下经济作物自然放荒,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管理。

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保护区内种植和管理林下经济作物,造成植被破坏构成刑事案件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对擅自破坏自然保护区植被种植和管理林下经济作物的行为,广大人民群众有权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692-8189123。

 

盈江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1日

文章来源:盈江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