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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浏览量:1812   作者:  日期:2025/5/15

盈江县统计局

盈江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427日)

 

根据盈江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盈江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506个,比2018年末增加714个,增长39.8%;产业活动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3349个,增加800个,增长31.4%;个体经营户28051个,增加7535个,增长36.7%(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2506

100.0

  企业法人

1506

60.1

  机关、事业法人

227

9.1

  社会团体

50

2.0

其他法人

723

28.8

二、产业活动单位

3349

100.0

第二产业

589

17.6

第三产业

2760

82.4

三、个体经营户

28051

100.0

第二产业

3277

11.7

第三产业

24774

88.3

 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592个,占23.6%;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89个,占23.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64个,占10.5%。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3293个,占47.4%;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3903个,占13.9%;住宿和餐饮业2831个,占10.1%(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2506

100.0

   28051

100.0

农、林、牧、渔业及辅助性活动

33

1.3

3903

13.9

采矿业

14

0.6

4

0.0

制造业

211

8.4

2537

9.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8

2.7

1

0.0

建筑业

209

8.3

735

2.6

批发和零售业

592

23.6

13293 

47.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5

2.2

2545

9.1

住宿和餐饮业

50

2.0

2831 

10.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

0.4

55

0.2

金融业

1

0.0

-

-

房地产业

85

3.4

6

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64

10.5

302

1.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9

2.8

56

0.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3

0.9

16

0.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5

1.8

1519

5.4

教育

124

4.9

31

0.1

卫生和社会工作

33

1.3

67

0.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1

1.2

150

0.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89

23.5

-

-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2805人,比2018年末增加3439人,增长11.7%,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3591人,比2018年末增加2946人,增长27.6%。第二产业从业人员9600人,增加1246人,增长14.9%;第三产业从业人员23205人,比2018年末增加2193人,增长10.4%。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51531人,比2018年末增加4552人,增长9.7%,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2537人,比2018年末增长1440人,增长6.8%。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543人,占23.0%;制造业5500人,占16.8%;教育5380人,占16.4%。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3858人,占46.3%;住宿和餐饮业6681人,占13.0%;农、林、牧、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5515人,占10.7%(详见表2-3)。
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32805

13591

51531

22537

农、林、牧、渔业及辅助性活动

167

48

5515

1264

采矿业

402

72

6

0

制造业

5500

1785

5322

241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474

344

2

1

建筑业

2315

499

1965

223

批发和零售业

2655

981

23858 

1164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53

167

2910

288

住宿和餐饮业

557

404

6681 

410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6

19

121

48

金融业

202

99

-

-

房地产业

973

428

6

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35

423

575

22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47

155

158

4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06

51

26

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78

254

3646

1878

教育

5380

3748

59

34

卫生和社会工作

2292

1638

163

9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80

201

518

28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543

2275

-

-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20.61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204.72亿元,增长49.2%。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6.99亿元,增加4.93亿元,增长2.4%;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13.62亿元,增加199.79亿元,增长93.4%。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82.68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54.41亿元,增长23.8%。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13.03亿元,减少11.09亿元,下降8.9%;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69.65亿元,增加65.5亿元,增长62.9%。

2023年,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20.47亿元,比2018年增加54.09亿元,增长81.5%。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74.78亿元,增加24.96亿元,增长50.1%,占比为62.1%,比2018年末减少1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营业收入45.69亿元,增加29.13亿元,增长175.9%,占比为37.9%,比2018年末增加13个百分点(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20.61

282.68

120.47

农、林、牧、渔业及辅助性活动

0.94

0.52

0.99

采矿业

16.03

11.49

2.09

制造业

62.30

39.19

42.0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24.36

58.73

18.03

建筑业

16.86

12.06

13.15

批发和零售业

24.81

14.36

24.9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0

0.29

1.13

住宿和餐饮业

3.76

1.40

1.3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22

0.13

0.12

房地产业

42.55

35.99

12.6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8.35

56.55

1.6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35

1.42

0.6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4.04

10.69

0.2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22

0.75

0.41

教育

9.38

3.96

0.39

卫生和社会工作

9.20

2.66

0.2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18

0.65

0.29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62.07

31.82

-

四、分乡镇单位基本情况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是:平原镇1426个,占56.9%;太平镇182个,占7.3%;弄璋镇178个,占7.1%。(详见表2-5)

2-5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盈江县

2506

100

3349

100

  平原镇

1426

56.9

1898

56.7

  旧城镇

109

4.4

146

4.4

  那邦镇

32

1.3

51

1.5

  弄璋镇

178

7.1

230

6.9

  盏西镇

84

3.4

116

3.5

  卡场镇

62

2.5

78

2.3

  昔马镇

41

1.6

62

1.9

  太平镇

182

7.2 

225

6.7

  新城乡

81

3.2

104

3.1

  油松岭乡

43

1.7

59

1.8

  芒章乡

80

3.2

97

2.9

  支那乡

52

2.1

73

2.2

  苏典傈僳族乡

47

1.9

67

2.0

  勐弄乡

23

0.9

38

1.1

  铜壁关乡

40

1.6

59

1.8

  盈江农场社区

26

1.0

46

1.4 


五、分乡镇从业人员情况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乡镇是:平原镇21396人,占65.2%;太平镇1941人,占5.9%;弄璋镇1763人,占5.4%。(详见表2-6)

2-6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数(人)

其中:女性

盈江县

32805

13591

  平原镇

21396

9017

  旧城镇

881

452

  那邦镇

197

57

  弄璋镇

1763

784

  盏西镇

831

340

  卡场镇

1059

324

  昔马镇

519

339

  太平镇

1941

660

  新城乡

1321

376

  油松岭乡

289

98

  芒章乡

716

294

  支那乡

654

236

  苏典傈僳族乡

339

151

  勐弄乡

335

191

  铜壁关乡

237

101

  盈江农场社区

327

171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公报中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数包含了垂直管理的金融保险证券业单位。由于从盈江县级无法取得金融业完整数据,因此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未包含金融业门类数据。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文章来源:盈江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