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盈江县委办公室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盈江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盈办通〔2024〕24号)要求,盈江县已完成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72-24项问题整改,拟进行销号工作。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问题描述
生态破坏问题时有发生。德宏州现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9处,总面积13.26万公顷,占德宏州国土总面积的11.87%;其中,瑞丽江-大盈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占自然保护地面积的89.6%。督察发现,德宏州有关部门对自然保护地管理和监管不到位,自然保护地内开发建设、生产经营活动底数不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时有发生,仅2022年林地违法案件数就达72 件。
二、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三、整改措施
(一)开展摸底调查,2024年12月底前,摸清自然保护地内开发建设、生产经营活动,建立监管台账。
(二)加大涉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案件。
(三)加强对群众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意识和自觉保护生态环境意识。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经过多次核查,自然保护地内共16座水电站,其中:“两江”风景名胜区15座,保护区4座,重叠3座(盈江县高利水电站、那邦水电站、那邦勐乃河电站);“两江”风景名胜区内有餐馆5家,酒店2家,房地产12项,工厂1座。
目前,已掌握自然保护地内开发建设、生产经营活动,并建立好监管台账。
(二)持续开展且加大对涉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自2022年以来,盈江县共查处326件涉林违法行政案件,目前均已结案,进一步加强了盈江县涉林违法处理能力,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起警示作用。
(三)2022年以来,盈江县林业和草原局持续加强对自然保护地保护宣传工作,结合世界环境日、爱鸟周、世界湿地日、森林防灭火等工作,共开展涉林普法工作20余次。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7日,共5个工作日)向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联系电话:0692-8180311。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