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项目业主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交房、稳民生”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保交房系列政策要求,盈江县自然资源局全力推进盈都江悦(二期)、盈湖佳苑、盈泰华庭、珑悦大宅、凤栖玫瑰园观澜五个保交房项目的不动产登记工作。目前,这五个项目均已完成全部首次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盈都江悦(二期):位于盈江县平原镇允燕大道盈都江悦二期,在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开发企业与金融机构的紧密配合下,顺利完工并通过验收。
2. 盈湖佳苑:地处盈江县平原镇象城路盈湖佳苑小区,经各方努力,达到交付及办证条件。
3. 盈泰华庭:位于盈江县平原镇目瑙纵歌路269号盈泰华庭小区,施工过程严格把控,现已具备交付与登记条件。
4. 珑悦大宅:坐落于盈江县平原镇允燕大道北段珑悦大宅小区,主体及装饰工程均已完成,各项验收合格。
5. 凤栖玫瑰园观澜:位于盈江县平原镇允燕大道凤栖玫瑰园观澜小区,项目按规划要求,在多方协作下顺利竣工交付。
在保交房工作推进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政策法规,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合理使用与监管,保障工程进度与质量。
二、首次登记完成情况
盈江县自然资源局已依法依规对上述五个项目所有不动产单元完成首次登记,明确产权归属,相关首次登记信息已全部录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可随时查询验证。
三、转移登记办理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五个项目业主可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即不动产权证书过户至业主名下),此业务需由业主与开发企业双方共同申请 ,申请方式如下:
(一)线下办理
前往盈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双方需携带以下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窗口领取并填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业主及开发企业代表身份证原件,开发企业还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3. 商品房购房合同;
4. 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5. 相关税费完税结果材料或减免税凭证;
6.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
(二)互联网申请登记
1. 登录平台:双方可登录云南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https://www.ynbdcdj.cn:8081/ynwwsq/#/home),点击右上角“用户登录”,若尚无账号,请先完成注册。注册及登录操作请按照系统提示的步骤进行。
2. 选择业务类型:登录成功后,选择所在县区为盈江县,然后点击“我要办”,选择“登记申请”,接着选择“转移登记”中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 。
3. 填写申报信息:按照系统页面提示,双方依次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号(系统可自动关联部分信息)、买卖双方信息、合同信息等 。请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如填写过程中有疑问,可参考平台提供的操作指南或咨询窗口工作人员。
4. 上传申报材料:将所需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照片上传至系统指定位置。材料要求清晰、完整,与线下办理所需材料一致,如:身份证、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完税结果材料等。上传时请留意文件格式及大小限制,确保材料成功上传。
5. 身份验证与人脸识别: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身份验证,一般需通过人脸识别完成身份确认。请确保在光线充足、面部清晰的环境下进行操作,按照提示做出相应动作,如眨眼、点头等,以顺利完成认证。
6. 提交申请:双方完成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且身份验证通过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互联网申请。提交成功后,将收到系统反馈的申请受理信息,并可在平台“进度查询”模块中查看业务办理进度。
四、办理时间与地点
(一)线下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1:30,至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线下办理地点:盈江县平原镇目瑙纵歌路119号。
(三)咨询电话:0692-8105898。
温馨提示:请业主和开发企业双方仔细阅读办理须知,提前准备齐全材料,以提高办理效率,如在办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与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盈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6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