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推动工作落实,现就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政策依据
2025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5〕39号),要求各地编制公布本地负面清单。盈江县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的负面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对《盈江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进行调整修订,形成《盈江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
二、主要内容
《盈江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共纳入事项78项(按主项统计),其中:行政许可21项、行政确认10项、行政奖励10项、行政给付16项、行政裁决12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公共服务事项7项;涉及23个县直有关单位(机构)。相比于2023年版的75项,新增事项3项,删除子项1项,调整实施机构3项,调整事项类型1项,变动情况如下:
(一)新增“价格举报受理、查处”“对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奖励”“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等3项事项。
(二)删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事项的子项事项“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三)将“水事纠纷处理”“水土流失纠纷争议裁决”等2项事项的实施机构由“县水利局”修改为“县人民政府”,将“移民安置纠纷调处”事项的实施机构由“县发展局”修改为“县搬迁安置办”。
(四)将“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经济损失调处”事项的类型由“行政裁决”修改为“其他行政权力”。
原文:https://www.dhyj.gov.cn/Web/_F0_0_6D5NCZRG7C5CA1EB47E146AC8F.htm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