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政告〔2025〕6号
大盈江属盈江县境内重要河流,全流域的生态环境、植被存续及河道行洪安全与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近期,经县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巡查发现,大盈江右岸(平原镇勐町村姐满段)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非法围垦种植行为,对大盈江流域的生态环境、行洪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为切实整治大盈江右岸(平原镇勐町村姐满段)河道管理范围内围垦种植乱象,恢复大盈江流域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依法开展大盈江右岸(平原镇勐町村姐满段)非法围垦种植清理整治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盈江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任何组织及个人以任何事由、方式进行非法围垦,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大盈江河道管理范围内已实施了非法围垦的违法行为人,责令自通告之日起七日内自行清除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影响,逾期不消除影响的,将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大盈江流域将实行最严格的行政执法及管理,任何组织及个人严禁对行政执法及管理行为以任何形式进行阻碍,如有发生,将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全社会各单位、组织及个人均有权利和义务对大盈江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围垦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县水利局:0692-8185873;
平原镇人民政府:0692-8180419;
县自然资源局:0692-8180542;
县农业农村局:0695-8180259
特此通告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11月27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