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征求意见
2025年6月18日向24个部门和乡镇征求《盈江县太平敬老院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截至11月3日反馈24个部门,经梳理23个部门和乡镇反馈无意见,1个部门提出4条意见,其中:采纳3条,不采纳1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县民政局提出意见:
1.基本情况修改内容为:现有床位25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50张,护理型床位占比为60%。截至目前入住老人54人。
2.定价理由修改内容为:盈江县太平敬老院拟在保障全县符合供养的特困供养对象的前提下,进一步面向社会经济困难的孤寡、失独、高龄老年人等其他老年人提供社会化养老服务。
3.拟定收费标准方案修改内容为:
特级护理:3285元/人.月(身体状况差,完全丧失生活能力,行动依靠设施和他人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GB/T 42195—2022评定为重度失能的);
一级护理:1310 元/人·月(身体状况差,丧失大部分生活能力,行动依靠设施和他人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 GB/T 42195—2022评定为中度失能的);
二级护理:820 元/人·月(身体状况较差,丧失一部分生活能力,行动依靠设施和他人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 GB/T 42195—2022评定为轻度失能的);
三级护理:390 元/人·月(身体状况良好,生活能够自理, 行动方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 GB/T 42195—2022评定为能力完好的);
4.相关要求修改内容为:伙食费及其他代收代缴费用根据院内情况据实收取,并实行备案制和提供相关票据,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采纳情况:同意采纳第1、2、4条意见。不同意采纳第3条意见,原因: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云价收费〔2015〕136号)文件精神,依据老年人自理能力情况及个性需求,养老护理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二、专家评估论证会
11月4日组织11个相关部门专家对《盈江县太平敬老院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方案(送审稿)》进行评估论证,9位与会专家提出意见建议18条,其中:采纳17条,不采纳1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盈江县民政局刘艳芹提出意见建议:
1.将床位费调低,单间600元/床.月,双人间400元/床月.三人间300元/床.月,四人间200元/床月。
2.护理费,成本核算平均数建议在二级护理,一级、三级在此基础上往高往低调整,建议一级为1700元/人月,二级1100元/人月,三级600元/人月。
3.收费上交资金,请求财政按时足额返还。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低级。
采纳情况:1、2条意见采纳,第3条意见不采纳。原因:收费上交资金问题不在本次定价方案范畴。
(二)盈江县太平敬老院周玉佼提出意见建议:
1.建议降低床位费,床位费定价建议参照昌宁县农村敬老院基本养老服务收费方案;单人间600元/人.月,双人间400元/人.月,三人间:300元/人.月,四人间:200元/人.月。
2.建议调整护理费收费标准,一级护理建议调整为1700
元/人.月,二级护理建议调整1100元/人.月,三级护理建议调整为600元/人.月。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低级。
采纳情况:以上意见采纳。
(三)盈江县中医医院寸待源提出意见建议:
1.针对收费对象人员的特殊性,综合周边县市的收费价格建议护理费上做上调,床位要下调:
2.床位费:单人间600元/人.月,双人间400元/人.月,三人间300元/人.月。
3.护理费:一级护理1700元/人.月,二级护理1100元/人.月,三级护理500元/人.月。
4.会稳定风险评估为低级。
采纳情况:以上意见采纳。
(四)盈江县人民医院李恩元提出意见建议:
1.适当调低床位费,建议参照昌宁县标准。
2.适当调整护理费用及护理级别差异,增加人力成本费
用。
3.会稳定风险评估为低级。
采纳情况:以上意见采纳。
(五)盈江县医疗保障局张琪提出意见建议:
1.讨论稿内的床位典可有所下调.
2.护理费再进行调整,或参考昌宁的定价标准,及二级
医院优质护理:一级、二级、三级进行调整。
3.会稳定风险评估为低级。
采纳情况:以上意见采纳。
(六)盈江县卫生健康局李颖蕊提出意见建议:
1.按照会议讨论定价调整。其余无意见
2.会稳定风险评估为低级。
采纳情况:以上意见采纳。
(七)盈江县财政局赵成杭提出意见建议:
1.床位费:单人间600元/床.月,双人间400元/床.月,三人间:300元/床.月,四人间:200元/床.月。
2.会稳定风险评估为低级。
采纳情况:以上意见采纳。
(八)盈江县委老干部局杨袁提出意见建议:
1.建议方案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明确收费标准,定期评估和调整的周期,使其能适应经何社会发展。
2.从细节方面完善减免政策。
3.会稳定风险评估为低级。
采纳情况:以上意见采纳。
(九)盈江县司法向杨文娟提出意见建议:
1.收费标准的制定是由职能职责部门负责测算把关,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科学、合理测算。
2.该方案属于我县的重大行政决策,应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
3.会稳定风险评估为低级。
采纳情况:以上意见采纳。
召开座谈会
2025年11月12日下午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乡老年协会代表、村民代表和相关政府部门召开座谈会,反馈意见建议29条,其中:采纳10条,因所提意见建议不涉及定价范畴,不采纳19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县民政局刘艳芹提出建议:
1. "对五大点:相关要求(三)最后一条作修改:改为对经济困难家庭的老年人按照上级《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等相关政策给予补助。
2.方案中需明确"动态调整机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变动和服务提升情况,3-5年进行动态调整。
采纳情况:第1条采纳,第2条采纳,但修改为:根据敬老院运行成本和上级相关政策变化再及时调整方案。
(二)昔马镇人民政府张德幸提出建议
1.对入驻敬老院的低保等困难家庭的补助及时发放,避免增加家庭负担。
2.对单人间及一级护理费用适当提高,对三级护理费用适当降低。
3.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
4.行业部门强化对养老机构基本服务加强监管。
采纳情况:不采纳,原因:第2条,因入驻敬老院对象均为经济困难的孤寡、失独、高龄老年人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家庭收入较低,公办养老机构为公益性机构,实行非盈利运营。第1、3、4条意见不在本次定价范围,建议向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三)旧城镇老年人协会杨善勇提出建议
1.个人觉得在全州第一家做养老院对外开放老年人的收费标准,也综合外县地州的收费不同。现在听取了领导对盈江养老院的收费标准方案介绍,个人觉得合理,众多老年人需要入院的老年人家庭应该可以接受,我个人想法,太平敬老院今后在服务上要加强提高,对我们老有所养发挥更好服务老年人群体作用。
采纳情况:不采纳,原因:意见不在本次定价范围,建议向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四)太平镇老年协会赵有清提出
1.加大财政投入。
2.提高护理工作人员的护理素养及职业道德。
采纳情况:不采纳,原因:意见不在本次定价范围,建议向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五)弄璋镇老年协会蔺应权提出
1.收费基本合理同意照方案。
2.要求工作人员认真抓好院内各项管理。
3.要求护理人员提高认识端正态度。
采纳情况:不采纳,原因:意见不在本次定价范围,建议向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六)盈江县政协委员郭兆辉提出建议
1.结合人力、物力使用成本对一级护理费用适当调高、二级和三级不变。
2.明确收费标准结合物价水平3至5年调整一次。
采纳情况:第1条不采纳,原因:因入驻敬老院对象均为经济困难的孤寡、失独、高龄老年人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家庭收入较低,公办养老机构为公益性机构,实行非盈利运营。第2条采纳,但修改为:根据敬老院运行成本和上级相关政策变化再及时调整方案。
(七)昔马镇胜利村李林处提出建议
1.多培训敬老院职工,提升对入驻老年人的服务水平。
采纳情况:不采纳,原因:意见不在本次定价范围,建议向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八)盏西镇人民政府普应斌提出建议
1.完善特殊护理费的清单。
采纳情况:不采纳,原因:意见不在本次定价范围,建议向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县司法局杨文娟提出建议
1.该方案属于我县的重大行政决策,应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程序。
采纳情况:采纳
(十)盈江农场盈腾社区莆盈华提出建议
1.保障服务质量,加强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教育与服务知识、服务技能培训。
2.盈江县尽快推出公建私营养老院等服务机构。
采纳情况:不采纳,原因:意见不在本次定价范围,建议向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十一)太平镇太平村张斌提出建议
1.希望敬老院严格落实公示制度,把收费项目标准和服务内容讲清楚说明白,让老人和家属明明白白消费,接受全社会监督。
2.恳请严格执行对经济困难家庭老人的优惠政策,真正有需要的群体能享受到服务和福利。
3.继续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护理人员的标准动作,勤换洗衣物,勤洗澡,让入住老人在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都能得到悉心关怀。
采纳情况:第1、2条采纳。第3条不采纳,原因:意见不在本次定价范围,建议向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十二)弄璋镇弄璋村杨光英提出建议
1.护理费:一级护理可能每个老年人需要一名护理员或更多护理人员来护理,考虑到人工成本高,可适当提高标准。(采纳:一级护理费适当提高)
2.希望制度施实施后,相关部门应考虑到护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素质方面把好关。
3.虽然伙食费不在定价范围,建议后续出台的文件上可以做相应的补充。
采纳情况:第1、2条不采纳,原因:意见不在本次定价范围,建议向主管部门提交意见。第3条采纳。
(十三)平原镇盈垦社区李洪芬提出建议
1.明确收费项目与定价原则:依据相关政策,清晰界定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等核心收费项目。床位费可依据房间类型、面积、设施配备分档定价,护理依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和护理需求等级(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制定差异化标准。伙食费按照餐饮服务标准,结合营养搭配、食材质量合理定价且收费项目遵循非营利原则,以扣除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后的实际服务成本为依据,兼顾群众承受能力与市场供求状况。
2.参考周边与本地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状况及养老机构运营成本,制定具有本地适应性的收费标准。敬老院承担着保障特困群体及其他有需求老年人养老服务责任,维持低收费政策,对经济困难的孤寡、失独、高龄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床位费、护理费可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确保基本养老服务的可及性。
3.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养老机构运营成本受物价波动、人力成本上升因素影响,如2-3年对运营成本进行核算评估,根据市场变化与成本变动情况,合理调整收费标准,让收费既符合实际运营需求,又能为老年人及其家庭所接受。
4.收费标准应与服务质量紧密关联,优质优价。定期维护更新房屋、生活、医疗、康复娱乐设施、优化人员配备(按规模和需求合理配置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医疗人员等),丰富服务内容涵盖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多样化服务.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将结果与收费调调挂钩,激励养老机构提升服务质量。
采纳情况:第1、2、3条采纳,但第3条修改为:根据敬老院运行成本和上级相关政策变化再及时调整方案。第4条不采纳,原因:意见不在本次定价范围,建议向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