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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车辆限行类型与范围调整听证会结果的公告

浏览量:968   作者:  日期:2026/3/19

根据听证会相关程序,现将《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限制入城车辆类型和限制车辆通行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盈江县城区车辆限行类型与范围调整的合理性及意见建议公开听证。

二、听证举行情况  

2026年3月10日9时,听证会在盈江县行政中心621会议室举行。听证主持人由盈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教导员张永陛担任,听证人(决策发言人)为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邵维常、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何成杰。应到听证代表15人,实到15人;听证人2人;监察人2人;旁听人5人。会议符合《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规定。

听证会按照以下议程进行:  

(一)主持人宣读听证事项和会场纪律;  

(二)核实听证代表身份;  

(三)告知参加人权利义务;  

(四)决策发言人介绍《征求意见稿》内容、依据和背景;  

(五)听证代表提问和发表意见;  

(六)听证监察人发表监督意见;  

(七)主持人作会议小结;  

(八)审阅听证会笔录并签名。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经梳理,15位听证代表均对《征求意见稿》表示同意,其中6位代表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归纳如下:

(一)限行区域与交通管理方面。建议限行范围示意图以城市主干道为清晰界限,以学校、医院、夜市及上下学路段为重点。对学校周边道路进一步限制通行,如仅允许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或步行;建议加强盈湖夜市周边交通管控。

(二)违停治理方面。反映岗勐社区大型车辆在小区周边及内部道路违停,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出台管理措施。

(三)宣传与执法方面。建议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奖惩机制,落实宣传为主、教育为主,以案释法。

(四)法律依据方面。建议核对《征求意见稿》中引用的法律条款,确保引用最新法律规定。

(五)通行证办理方面。建议优化通行证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保障商品混凝土等特殊车辆的通行需求;关注窗口办理效率和审批班次安排。

四、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经研究,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如下:

(一)采纳关于限行区域示意图和重点部位标注的建议,将在正式通告中附清晰的区域示意图,标注重点路段、重点部位。

(二)采纳关于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管控的建议,由公安交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研究细化措施,纳入后续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

(三)采纳关于岗勐社区大型车辆违停治理的建议,将联合住建、社区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增设禁停标志,加大执法力度。

(四)采纳关于加大宣传和以案释法的建议,制定专项宣传方案,曝光典型案例,提升群众守法意识。

(五)采纳关于核对法律条款的建议,对通告中引用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核对,确保引用最新法律规定。

(六)采纳关于优化通行证办理流程的建议,明确线上线下办理渠道,公开办理指南,确保审批高效、便民利民,首次违规以教育为主,体现柔性执法。

其他未提出具体意见的代表视为同意方案,不作调整。

五、听证结论  

听证机关认为,《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限制入城车辆类型和限制车辆通行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经过广泛听取意见和听证会论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契合盈江县城区交通管理实际。建议根据听证代表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

特此公告。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盈江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