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盈江县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专项整治专班在检查中发以下4家单位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现曝光如下:
一、盈江县福鑫嘉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冷库采用的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为B2级,冷库与经营区域未采取防火分隔。
二、盈江汇民超市有限公司:
冷库采用的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为B2级,冷库与经营区域未采取防火分隔。
三、盈江县永胜购物中心:
冷库采用的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为B2级,冷库与经营区域未采取防火分隔。
四、盈江县华彬服装有限公司:
动火作业现场未落实“六必须”制度、未进行内部审批。
温馨提示:
人员密集场所冷库与经营区域应采取防火分隔,冷库库房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B1级芯材应为热固性材料。
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动火作业必须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人员密集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动火作业审批和安全管理。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营业期间动火作业(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24小时营业的场所除外)。
动火作业现场要落实“六必须”(必须清理周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质,动火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必须进行有效防火分隔;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保障消防用水;必须在现场设置警戒或者安全标识;必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必须避免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的作业产生交叉;必须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全过程监护)。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滇ICP备13004035号-1 联系电话:0692-811908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30001 邮箱:yjxyjglj@qq.com 地址:盈江县行政中心二楼 邮编:679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