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5日15时许,位于盈江县太平镇弄盏村的盈江县振羽木材有限公司内,发生一起卸载木料滚落导致压人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8.31万元。
事故发生后,盈江县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开展全面调查。2025年5月23日,盈江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提交的《盈江县太平镇“3·25”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盈政复〔2025〕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的要求,盈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盈江县太平镇“3·25”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估对象及评估内容
1.评估对象。根据县人民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要求,明确评估对象为太平镇、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盈江县振羽木材有限公司。
2.评估内容。评估组逐项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与事故整改及防范措施,主要评估责任追究、属地及行业主管部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二)开展评估工作
根据评估内容查阅太平镇、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盈江县振羽木材有限公司对照事故整改及防范措施要求开展的工作档案、台账等,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走访核查等方式了解事故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025年6月9日,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县应急管理局给予盈江县振羽木材有限公司处人民币302000元(叁拾万贰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截至2026年5月15日,盈江县振羽木材有限公司已缴纳罚款200000元(贰拾万元整),余102000元(拾万贰仟元整)于2026年6月15日前缴纳完毕。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盈江县振羽木材有限公司
盈江县振羽木材有限公司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正视管理漏洞,为杜绝此类安全事故再次发生,采取如下整改措施:一是严格外来车辆管理制度,所有外来送货、拉货车辆进入厂区必须登记报备,划分专用卸货区域,严禁车辆随意停放、私自作业。二是强化现场安全告知,对所有外来司机、外协作业人员进厂前进行安全口头告知及风险提示,明确厂区作业禁区、作业注意事项,禁止私自违规操作车辆设备。三是规范卸货作业流程,厂区所有卸货作业实行“专人在场监护”制度,无本厂人员现场监护,禁止任何车辆开展自卸、装卸、吊装等高危作业。四是全面隐患排查整治,对厂区卸货场地、地面承重、作业空间、警示标识进行全面排查,补齐安全警示标语、隔离防护设施,消除场地安全隐患。五是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全厂员工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强化现场安全管控意识,提升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2025年4月10日开展“3·25”事故教育警示培训,培训人员19人,学时8个小时。六是建立了更具体化、细致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七是落实外包岗位协议签订工作,2026年1月签订企业外包焊工协议1份。八是定期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排查记录档案。盈江县太平镇“3·25”事故发生后至今,未发生其他生产安全事故。
(二)太平镇
自“3·25”事故发生后,太平镇深刻吸取教训,全面开展木材加工领域安全生产整治。一是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6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与辖区56家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同时对辖区14家木材加工厂实行党政领导干部挂联包保,并重点围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核查企业复工复产方案、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处置预案。二是突出重点,精准排查。结合木材加工行业特点,聚焦消防安全、用电安全、设备维护、粉尘防爆、特种作业五大关键环节对辖区14家木材加工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全年检查木材加工企业150余家次。检查过程中发现隐患6处,主要表现为:灭火器失效、锯片防护罩缺失、木屑粉尘堆积等。针对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对企业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开展现场安全教育,当天即完成重大隐患整改,确保整改实效。三是宣教并举,筑牢思想防线。检查中,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宣传活动,以及结合典型事故案例讲解粉尘爆炸、机械伤害等风险防范要点,累计宣讲150余次。并要求企业组织全员观看警示片,强化生产人员安全意识。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覆盖150余人次。
(三)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事故发生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积极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一是举一反三,及时组织木材加工生产经营单位召开安全培训会,会上通报该起生产安全事故,开展相关警示教育,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纠正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教育并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坚决杜绝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二是由局领导牵头组织对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水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工业企业安全形势平安稳定。三是与木材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63份,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各单位参加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学习112人次,提高职工对重大隐患的识别能力。同时利用安全生产月、消防月等对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安全宣传培训。
四、总体评估意见
盈江县太平镇“3·25”事故发生后,盈江县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安全生产方面的短板弱项,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了有关责任单位,事故有关责任单位能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生产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建章立制、教育警示,进行事故防范措施整改。此次评估结论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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