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财政局

盈江县职业高级中学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及附表

浏览量:7858    作者: 日期:2016/11/7

盈江县职业高级中学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根据盈发(2012)21号文件《贯彻国家和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规定,主要职能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稳步发展高中教育,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推进特设教育发展,高度重视民族教育,规范发展民办教育,加强教育合作与交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盈江县职业高级中学内设  1 个职能科室,下辖   1 个预算单位。

(二)人员构成

盈江县职业高级中学人员编制共计  62  名,其中行政(含参公管理)编制    名,事业编制 62   名,工勤编制    名。

2015年末参加工资统发  111  人,包括在职   82 人,离休    人,退休  25  人。定额补助  4  人,其中遗属    人,其他   4 

(三)车辆构成

盈江县职业高级中学车辆编制共计 1辆,末实有车辆计  1  辆,其中公务用车 1   辆,特殊业务用车    辆。

三、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1、扩大招生规模,积极探索多种办学模式。十三五”期间我校将要争取晋升学国家级重点学校,在校生必须达到3000人左右,为此,招生及学生工作任重而道远。

2、增强师资力量。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专业教师紧缺,“双师型”教师少,特聘教师困难,制约着学校的发展。

3、充实实训设备。学校除计算机专业外,汽修、电工、珠宝、烹饪等专业实训设备都不足,学校虽然采购了一些设备,但还是不能满足学生实训需求。

4、完善制度建设。学校要尽快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提高教职工工作的积极和主动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逐年提高“双师型”教师的比例,努力争取项目资金,逐年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探索教职工的评价办法,不断创新办学模式,切实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确保校园平安和谐,重视学生的养成教育和技能培训,向管理要质量,不断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和就业质量,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送得出,以“出口畅”带动“进口旺”,努力完成每年的招生任务,逐年扩大办学规模,办人民满意的中等职业教育。

第二部分  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1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2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7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8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取自部门决算表CS05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收入为1716.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  1716.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部门决算总支出164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3.89万元,占总支出的95.58%;项目支出72.67万元,占总支出的4.42%。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合计为1573.89万元。其中:职业高中教育956.29万元,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157.59万元,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35.98万元,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18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60.69万元,住房公积金45.3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教育教学日常支出,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2.67万元,主要为教育教学业务以及教学设备装备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6.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职业高中教育956.29万元,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157.59万元,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108.65万元,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18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60.69万元,住房公积金45.33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27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政府部门、党群部门、其他部门公务工作开展,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件: 附件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职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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