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算部署和县政府工作安排,经县财政局汇总,县人民政府审定,盈江县本级部门,包括县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如下:
2016年县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为1461.2万元,比2015年2034.5万元减少573.3万元,同比下降28.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比上年11.24万元减少11.24万元,同比减少100%;公务接待费用为553.86万元,比上年643.96万元减少90.1万元,同比下降13.9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为907.34万元,比上年1379.3万元减少471.96万元,同比下降34.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38.65减少38.65万元,同比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907.34万元,比上年1340.65.万元减少433.31万元,同比下降32.32%)。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决算数
2016年决算数
2016年决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增、减额
增、减幅度
合计
2034.5
1461.2
-573.3
-28.18%
1、因公出国(境)费
11.24
0
-11.24
-100%
2、公务接待费
643.96
553.86
-90.1
-13.99%
3、公务用车费
1379.3
907.34
-471.96
-34.22%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38.65
0
-38.65
-10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40.65
907.34
-433.31
-32.32%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十项规定和县政府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的安排部署,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定,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县本级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等支出。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2016年使用县本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预算部门纳入统计范围。盈江县县本级各部门“三公”经费,由各部门门户网站上与部门决算一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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