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财政局

盈江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浏览量:9532    作者: 日期:2017/10/30

第一部分  盈江县纪委监察局的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 盈复【2001】97号  文件规定,主要职能是:盈江县纪委机关、监察局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名称,2016年6月又根据盈机编【2016】23号关于县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的批复,盈江县纪委监察局的职能: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县委、县政府负责。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县政府关于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政府决定、命令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情况;负责统一部署全县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三)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同县委组织部实施干部提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承担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四)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处分或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作出行政处分或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六)起草和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和意见。负责变更或撤销下一级纪律检查机关、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七)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八)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九)协同县委组织部考察各乡镇纪委书记和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工作;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工作进行指导;负责组织安排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县委、县政府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盈江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初编制72名,其中:行政编制44名,工勤编制4名,暂定编制7名(属于行政编制),机关占用事业编制17名,根据盈机编【2016】24号,49号、52号文件增减的调整,2016年末编制64名,其中:行政编制45名,工勤编制4名,机关占用事业编制15名。

盈江县纪委监察局原有机构:办公室、监察综合室、教育调研室、执法监察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干部室、纠风室、问责室10各科室、预防腐败局。在2016年6月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关调整,新设的机构10个(副科级):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县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另设机关党总支。

第二部分  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盈江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总收入1095.03万元,各项构成及占比例情况: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804.75万元,占73.49%的比例;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07万元,占2.38%的比例;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45万元,占13.24的比例%;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0万元,占0.41%的比例;行政单位离退休费71.34万元,占6.52%的比例;住房公积金43.37万元;占3.96%的比例;上年结转和结余108.62万元,期中:项目结转和结余92.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总支出1142.43万元,各项构成及占比例情况:基本支出924.00万元,占80.88%的比例;项目支出218.43万元,占19.12%的比例。按功能分类: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791.22万元,占69.26%的比例;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6.50万元,占1.44%的比例;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20万元,占19.26%的比例;行政单位离退休费71.34万元,占6.24%的比例;住房公积金43.37万元;占3.8%的比例;年末结转和结余61.22万元,其中:项目年末结转和结余20.0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支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924.00万元,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721.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0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支出202.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9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41.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84万元,公务接待费18.2万元。“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0.04万元,增幅0.1%,原因是今年增加上级检查指导纪律审查、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任务繁重。与上年“三公”经费支出42.07万元相比减少1.03万元,减幅2.44%,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填列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盈江县纪委监察局概况

一、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抓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和决心,1、签订87个责任书,47名领导干部述廉;2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工作;4、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对15个乡镇1个农场,53个县直和18个中央、省、州属单位进行考核;4、带头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等;5、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6、严格把关干部任用及各类评优评先。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乡镇党委换届和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1、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安排了3个换届纪律作风督查组,对全县15个乡镇的换届纪律进行监督;2、有力的督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成立4个监督检查组,每月至少一次对全县15个乡镇开展监督检查、通报3期,发出整改通知书87份,形成检查记录124份,查出存在问题共性10个,其中已经整改8个,2个正在整改落实中,收集上报意见建议84条,对脱贫攻坚推进滞后缓慢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共20人次,通报批评驻村工作队员11人、诫勉谈话5人。

三是加强纪律审查,实践“四种形态”。1抓实批评教育,强化日常监督;2、抓实组织处理,强化治病救人;3、抓实纪律处分,强化执纪监督,开展常规性谈话128人次,书面检查76人次;对7名县管干部进行处置性谈话,函询1个单位3人,问责6件7人;4、抓实立案审查,强化震慑效果,处置问题线索57件,初步核实44件、谈话函询13件,立案37件,正在办理1件,结案19件,给予党纪处分21人,为1个单位和12名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5、强化问题线索处理,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四是深化作风建设,促进作风转变,1、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件5人;2、强化纪律作风巡查,巡查9次,家属区4个、公共活动场所6个、景区景点4个、超市6个、餐馆142家次、乡镇和县直单位137个;3、抓实重要制度的贯彻执行;4、在全县范围内员签订禁毒承诺书;5、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6坚决治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监督检查5次,14个单位,21人进行了集体约谈;7、认真清理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情况,对29家单位清理,9家整改。

五是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1、统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2、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加强对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使用监督;4、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5、着力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公示;6、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调研,。

六是抓实廉政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1、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巡回宣讲团开展宣教23场次;2、积极开展“三进”教育活动;3、加强党风廉政宣传工作;4、加强廉洁从政教育;5积极打造特色廉政文化,巩固好1个省级、7个州级、17个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6、坚持营造廉政氛围;7、加强网络舆情引导与处置。

七是强化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1、加强学习教育;2、完成机构改革;3、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4、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5、加强教育监督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1人;在编实有车辆6辆。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0人。

第二部分 盈江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盈江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盈江县纪委监察局决算总收入1095.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5.0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盈江县纪委监察局决算总支出114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4.00万元,占总支出的80.88%;项目支出218.43万元,占总支出的19.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4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758.74万元对比增加165.26万元,增幅21.78%,原因分析:增加调整工资、津贴、离退休人增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经费等。

人员经费支出721.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07%,年人均8.74万元,年人均不含全县五级联动信访联络员1541人的生活补助92.46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2.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93%,年人均2.81万元,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纪检监察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8.43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610.66万元对比减少64.23%,减少392.23万元,原因分析:坚持厉行节约,控制各项工作费用开支,今年减少“3.10”地震恢复重建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1、纪律审查工作费及办公办公条件的改善经费;2、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费、3、纪检监察宣传教育费;4、15个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经费;4、全县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费用等办公费。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盈江县纪委监察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2.43万元,与上年财政拨款支出1369.40万元对比减少226.97万元,减幅16.57%,原因分析:坚持厉行节约,控制各项工作费用开支,今年减少“3.10”地震恢复重建资金。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7.72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机关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其中:行政运行2011101款支出791.2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112款支出16.50万元,其他监察监察事务2011199款支出220.0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34万元,主要用于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和其他补助

(三)住房保障支出43.37万元,主要用于2210201款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纪委监察局210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1.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8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8.2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总额比2015年决算总额42.06万元减少1.03万元,减副2.44%,主要原因是:严格厉行勤俭节约,控制各项工作费用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盈江县纪委监察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盈江县纪委监察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8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2.84万元,比2015年决算23.75万元减少0.91万元,减幅3.81%,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盈江县纪委监察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28批次,700人,接待费开支18.20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18.32万元减少0.12万元,减幅0.66%,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各项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调研工作所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61万元,比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79万元增加51.82万元,增幅34.37%,主要原因是纪律审查、监督执纪、谈话室改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等工作费用。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计划采购资金87.72万元,通过政府采购节约资金4.13万元,节约率4.71%,实际采购资金83.59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年末资产总额445.22万元,其中:6辆车的资产146.1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37.30万元,流动资产161.73万元。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2016年是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的一年,又是被州委州政府评为州级创建文明单位,各党组织认真履职,严抓严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落实责任为统揽,筑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基,从严监督、强力反腐;以正风肃纪基础,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以纪律审查为重,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以教育预防为关键,推进反腐败源头治理,强化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推荐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度方案,优化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定位、整合人力资源、聚焦主责主业的原则,更确保纪检监察机关专责履行党内监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附件: 盈江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 盈江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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