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按照中央、省、州统一部署,我县正全面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大家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把“破关系网、打保护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坚决“揭开盖子、撕开口子、挖出根子”,一查到底。若您在工作和生活中,发现以下12类情形的,请及时举报: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2)黑恶势力“保护伞”。
欢迎大家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进行举报。
郑重承诺:对提供重要线索的举报人,将严格保密措施,保证举报人和证人的安全,对举报线索协助破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
郑重声明: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举报方式:
盈江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692-8189110
举报信箱:德宏州盈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67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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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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