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财政局

盈江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关于开展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工作的通告

浏览量:3947    作者: 日期:2019/4/7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有效打击治理盈江县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扫除地方金融领域黑恶势力,维持正常的地方金融秩序,推动全县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安排,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就以下几类问题线索,积极向盈江县金融办进行检举反映: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开展民间高利借贷等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

二、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机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三、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欺诈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以及追偿代偿资金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向黑恶势力提供资金支持的违法犯罪活动。

五、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或者超范围开展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及其他金融业务的组织和个人。

六、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的违法犯罪活动。

七、非法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组织实施金融诈骗的违法犯罪活动。

八、地方金融组织工作人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或为实际控制人的涉黑涉恶涉乱行为,以及其他涉黑涉恶行为和严重经营违规行为。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要主动配合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工作组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自觉进行自查自纠,不断净化金融环境。望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参与,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携手营造健康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对于举报和排查发现的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将认真进行研判,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政法机关,并全力配合做好查处工作。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举报:

举报电话:0692-8110660(盈江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接受举报时间为工作日0830-1730

举报邮箱:2184538155@qq.com

信函地址:盈江县行政中心允燕大道行政中心三楼314室(盈江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收)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地方金融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我们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盈江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盈江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2019年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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