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300431601000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盈政发【2011】173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和组织实施本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工作,对世事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进行综合管理,指导和协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实施公务员制度。
4.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研究拟定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5.贯彻执行军转干部安置政策,研究制定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与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服务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6.负责对全县境内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督促检查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7.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为劳动关系双方提供政策咨询、政策指导和劳动保护,预防及减少劳动纠纷和突发事件,确保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8.负责拟定全县促进城乡就业的方案、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着力增加就业岗位,控制失业率。统筹管理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规划和指导全县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建设与管理,建立健全全县劳动就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就业再就业相关政策;制定全县职业介绍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划并监督检查。
9.负责拟定全县职业技能开发目标、计划,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参加上级部门实施的职业技术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负责企业职工、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和在岗农民工的各类就业再就业培训工作;负责就业培训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管理及规划;组织技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负责劳务输出工作,贯彻执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
10.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劳动关系准则,规范、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以及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信访等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和省州制定的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以及相关的实施办法,并对企事业单位实施各项劳动监察;负责企业(单位)政策性安置职工和工人调配工作;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含企业管理干部)的档案管理。
11.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按干管权限,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工作,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审批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企业工资指导线政策、最低工资标准政策及其执行方案;按规办理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审批工作;审核县属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收入;执行企业职工福利宏观政策并做好监督检查。
12.统筹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应的实施方案;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及统筹办法;负责统筹拟定本地社会保险政策措施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并对基金的管理依法实行稽核和检查。
13.负责我县农民工进城后相关权益保障的协调与落实;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定和规划,督促检查各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疑点问题;负责拟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4.承担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和信息工作;建立健全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定期分类分项向县委、县政府、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劳动统计资料、劳动信息资料、劳动事业发展情况和发展预测报告。
15.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严把政策,严肃纪律,合理调配各类人才
一是配合上级部门分阶段做好我县2018年度招考机关单位公务员、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作。二是以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为前提,严肃人事纪律,严把调动关,认真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调配手续。三是规范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考核定级,不断提高全县事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四是做好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工作。
2.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
一是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多形式多渠道促进各类人员的就业再就业。
二是积极落实创业促进就业小额贷款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济和社会效益日益显现。
三是做好境外边民入境务工管理工作。
四是认真做好就业服务活动。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深入扎实地开展了“送政策、送技术、送岗位、送补贴”的再就业政策实效行动、“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等系列就业服务活动,为劳动者求职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3.扩面与管理并重,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一是加强对县、乡、村三级业务经办人员培训。全二是强化系统内部廉政风险防控,以岗位风险点排查为抓手,全面排查各险种各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对风险叠加不相容岗位,及时进行了调整,对权限不明权限过大情况及时进行了整改。同时严格执行各项社保内控制度和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各岗位审批权限和要求,严格履行逐级汇报请示审批原则,确使各级权限分明、职责清晰、流程优化,加强了风险防控;积极在全局开展“社保职务犯罪案例”等内容的警示教育,以预防为主,积极营造勤政廉政的氛围做到警钟长鸣。现正在研究“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预警防控模式。三是各项社会保险安全稳健运行。
4.切实做好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以基金反欺诈为突破口,以灵活多样的非现场监督为主,本着“求精,求细”的原则,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确保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稳健运行。二是开展全县社保基金专项检查。
5.追薪维权,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以签订鉴证劳动合同为切入点,促进劳动用工合法化。
二是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来抓。三劳动保障监察和农民工维权工作稳步推进。
6.驻村入户,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人),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6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退休人员18人,纳入社保发放)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9804.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54.62万元,占总收入的99.7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0.31万元,占总收入的0.25%。与上年收入合计17201.71万元对比增加2603.22万元,增15.13%,其中:
(1)、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9754.62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7174.06万元,增加2580.56万元,增15.03 %,增加原因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比上年标准提高,所以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15.03%。
(2)、2018年其他收入50.31万元,2017年其他收入27.65万元,增加22.66万元,增81.95 %,增加原因是州局拨2018年上海市职业培训援助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068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02.16万元,占总支出的69.61%;项目支出6287.78万元,占总支出的30.39%.与上年15779.30万元对比增加4910.64万元,增长31.12%。主要原因是2018年支付农民工工资应急保障局、就业资金支出及城乡养老保险、医保、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402.16万元。与上年支出10532.03万元对比增加3870.13万元,增36.75%,增加原因为2018年支付农民工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963.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15.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7%,对企业补助82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2%,人均公用经费9.46万元(公务交通补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农民工办、监察大队、仲裁股办理业务经费、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社会保险、军转干部管理经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87.78万元。与上年支出5247.27万元对比增加1040.51万元,增19.83%,增加主要原因为补助被征地农民保险、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城乡医疗保险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17.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7%;与上年15742.91万元对比增加4775.06 万元,增长30.33%。增加原因为2018年支付农民工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支出175.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 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人事档案管理、军转干部管理等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支出12558.15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2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就业经办机构各类补贴等开支,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支出6469.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3%;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4、农林水(213类)支出900.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主要用于普惠金融发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
5、住房保障(221类)支出414.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5.32万元,完成预算的53.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1万元,完成预算的38.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预算的15.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5.32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3.09万元增加2.23万元,增长72.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3.81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2.67万元增加1.14万元,增长42.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1.51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0.42万元增加1.09万元,增长259.5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车辆使用年限长及工作检查比上年增加所以公务运行费用及接待费用比上年增长但没有超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1万元,占71.62%;公务接待费支出1.51万元,占28.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8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机关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社保、就业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8.32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9.22万元对比增加899.10万元,增长176.56%;主要原因2018年付农民工工资398万列入劳务费支出,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28.26%;就业委托培训费41.9万,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2.98%;涉外金融股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823.49万,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58.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44.93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10.29%。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904.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30.15万元,固定资产1074.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1912.09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04.8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
合计 |
1 |
1904.49 |
830.15 |
1074.34 |
765.42 |
33.8 |
|
275.12 |
|
|
|
|
|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9.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4.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9754.62万元,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39.77万元为补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附件: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1017045436479]
监督索引号53312300431601111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滇ICP备13004035号-1 电话:0692-818327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30001 邮箱:1641919212@qq.com 地址:盈江县行政中心三楼 邮编:679300 技术支持:昆明慧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