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财政局

盈江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3774    作者: 日期: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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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盈江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盈江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全县优抚工作;承担盈江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评估并统一发布灾情,申报、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承担盈江县减灾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行政区划发展规划,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指导全县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众权益保障工作;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承办盈江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狠抓担当有为,提高政治品格。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紧扣中心大局。按照省、州、县统一部署,坚持以改革聚动力,把准改革方向,认真完成改革任务,民政主业更加凸显。三是落实巡视整改。针对中央第十二巡视组、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盈江反馈意见,涉及民政部门存在问题10个,通过制定整改方案、领导带头、落实责任、建立台账、确保长效,目前已整改9个,正在整改1个,并长期坚持。

2、狠抓责任落实,强化民生保障。一是紧扣两不愁三保障。全面落实社会保障兜底任务,截至2018年12月,盈江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7306户19911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1%,其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718户18911人,占农村人口的6.9%。现有城乡特困供养人员481户492人,占全县总人口的0.15%。建档立卡对象纳入农村低保3483户10983人,占建档立卡人口的24.56%,建档立卡户享受低保人数占全县农村低保人数的58.08%。全年累计发放各类保障金(低保、医疗救助、零时救助、特困供养)5136万元。二是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积极应对年内自然灾害,灾害共造成17995人受灾,526间民房不同程度受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345.81万元。发放救灾资金198万元,发放各类物资价值153.05万元;持续推进全国县域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试点工作,创新工作方式,完整收集全县房屋定位、相关信息数据,形成盈江经验,阶段性成果得到国家减灾中心致函认可,不断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综合防范能力。三是推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扎实开展“活人墓”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出台《盈江县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细则》,进一步解决殡葬改革推进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经统计,全县应整改活人墓824冢,其中,墓主及亲属涉及公职人员278冢(单墓45冢,双墓233冢)。2014年12月15日以前修建的559冢2014年12月15日以后修建的265冢。截至4月25日,已自行拆除“活人墓”245冢;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1040人次350.86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626人197.88万元;进一步加强婚姻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共办理婚姻登记2408对(其中边民婚姻登记19对)。四是依法保障优抚对象权益。年内发放各类重点优抚对象补助、慰问金1110.95万元,接收退役士兵50人,其中自主就业46人,符合安置工作4人;实现云南省第十届双拥模范城(县)命名,全县呈现出军爱民、民拥军的浓厚氛围。

3、狠抓基础建设,优化服务功能。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实施的民政项目6个,2019年中央预算内项目申报2个。目前投入资金2300余万元;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盈江县盏达公墓完成一期建设73.6亩,已建成墓穴位2900个,于2018年9月取得公墓经营许可证,正式对外经营;盈江县殡仪馆项目正在实施场地平整工程;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各乡镇(农场)正在开展项目前期选址工作。二是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盈江60岁以上老年人3.63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1.5%,累计建成并投入使用各类养老服务硬件设施7处,设置养老服务床位724张,平均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0张;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放高龄津贴245.52万元;支持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扶持养老服务社会组织。三是夯实社会管理基础。加强社会组织监管,按照“放管服”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共完成地名条目3961条。建强基层组织,强化综合治理,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治理行动,提前做好“两委”换届介入工作,严防“村霸”黑恶势力、宗族势力等干扰妨碍基层自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盈江县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盈江县民政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敬老院协管人员35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军队移交政府的退休人员8人,局机关退休16人养老金纳入人社部门发放。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民政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7577.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77.9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17898.01万元对比减少10320.02万元下降57.66%,主要原因是:一是开展城乡低保精准识别工作城乡低保对象减少23224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减少,二是老年人福利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民政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35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83.17万元,占总支出的72.69%;项目支出3713.03万元,占总支出的27.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16537.23万元对比减少2941.03万元下降17.78%,主要原因是:开展城乡低保精准识别工作城乡低保对象减少23224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民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83.17万元。与上年16062.25万元对比减少6179.08万元,下降38.47%,减少的主要原因:开展城乡低保精准识别工作城乡低保对象减少23224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11.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25%;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72.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5%。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5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民政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13.03万元。与上年474.99万元对比增加3238.04万元,增长681.7%,主要原因是:一是社会救助资金、抚恤、安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资金以前年度列入基本支出核算,2018年度有部分列入项目核算;二是德宏州荣誉军人休养院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完工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根据相关文件政策要求按时组织发放城乡低保资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临时救助资金、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抚恤、安置、医疗救助等专项资金;二是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德宏州荣誉军人休养院建设项目、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盈江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民政局2018年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16.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与上年16078.87万元对比减少2862.54万元下降17.8%,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精准识别工作城乡低保对象减少23224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57.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74%。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经费、城乡困难群众救助、高龄老人长寿补助及边民补助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20.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6%。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3.城乡社区支出1.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8%。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37.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民政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7.21万元,完成预算的42.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33万元,完成预算的44.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预算的37.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减少公务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7.21万元比上年14.42万元减少7.21万元,下降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33万元,下降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8万元,增长/下降5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减少公务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3万元,占73.93%;公务接待费支出1.88万元,占26.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3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强化防灾减灾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指导防灾减灾,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精准识别、优抚安置等各项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盈江县民政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4万元,与上年497.46万元对比减少281.06万元下降56.4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减少公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盈江县民政局资产总额131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70万元,固定资产836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379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1万元,其中:盏西、勐弄、铜壁关乡救灾物资储备库内部设施改造项目工程及补记盈江县救助储备库附属工程固定资产救灾物资储备库内部设施改造项目,固定资产增加12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115 

3370 

8366 

6647 

112 

0 

1607 

0 

1379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4.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监督索引号53312300531401111

  [附件: 盈江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101805271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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