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财政局

盈江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5275    作者: 日期: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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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盈江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盈江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开展全县林业生态和林业产业调查,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草有关本县林业管理规章,完善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组织指导全县藏书室业行政执法和监督;指导协调有关林业法律事务。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营造林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利用盈江独特的自然资源优势,通过项目带动,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多渠道、多形式地发展林业产业,较好的完成的州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年内完成各类育苗297.5万株,根据项目用种和需苗量余189万株,出圃种苗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2018年上级安排的营造林任务为5.2358万亩,现完成了6.4671万亩,完成了任务的123.52%。正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0.1万亩,已完成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0.5万亩,木本油料澳洲坚果基地建设3万亩,林地征占用植被恢复造林0.1358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1.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0.0313万亩,带动社会造林1.3万亩;已完成义务植树任务45万株。

2、全面开展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改革工作。一是全县管护面积151.236万亩,共划分责任区344个,聘请天然林停伐管护人员天然林管护人员467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62人,现已发放1—10月份劳务费共计396.6907万元。二是截至目前完成四批次资金兑付工作,应兑付124.7687万亩集体天然林面积,已兑付89.8004万亩,兑付2016和2017年度天然林停伐资金共1796.008万元,资金兑付完成率71.97%,目前第五批天然林停伐兑付面积6.9056万亩正在兑付中。

3、资源林政管理进一步加强。一是严控采伐限额,加强了木材采运工作。德宏州人民政府下达盈江县“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为38.41万立方米。按采伐类型分:主伐8.71万立方米、抚育采伐26.61万立方米、低产低效林改造采伐0.98万立方米、更新采伐0.03万立方米、其他采伐2.08万立方米。按森林类别分:公益林采伐2.81万立方米、商品林采伐35.6万立方。按森林起源分:天然林采伐26.32万立方米、人工林采伐12.09万立方米。全年共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409份,许可采伐蓄积57244.58立方米(乡镇办理272份、蓄积41509.38立方米,我股室办理137份、蓄积15735.2立方米),其中:占限额293份、蓄积53495.88立方米,不占限额(征占用地及非林地林木采伐)116份、蓄积3748.7立方米。按采伐类型分:主伐291份、蓄积53297.38立方米,其他采伐118份、蓄积3947.2立方米。按起源分:天然林61份(其他采伐)、蓄积2465.1立方米,人工林348份、蓄积54779.47立方米。各分项控制指标均在限额计划之内,未出现超限额、超计划采伐的情况。二是确保采伐审批便捷高效,切实解决林木采伐“办证难”问题。严格执行木材凭证运输制度,全年共核发木材运输许可证(国内及边贸木材)8639车,许可运输木材92691.41立方米。没有违规办理木材运输证情况。三是加大木材加工企业清理整顿工作,通过整顿我县现有木材加工企业166户、木材经营40户,同时配合县安委会做好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林业生产责任事故。四是严格林地审批,主动跟踪服务,积极帮助使企业申报林地手续。全年共审批占用征收林地项目15项,批复使用林地面积74.0631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785.7375万元(其中:永久性使用林地6项、面积24.9087公顷,临时占用林地8项、面积47.7886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1项、面积1.3658公顷)。五是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林区”、“森林盈江”的目标,不断加强林业行政执法,认真开展打击破坏生态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年共查处林业行政违法案件16起,违法使用林地3.04公顷,没收木材14.2立方米,林政罚款16.5765万元,木材变价款0.65992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7.23646万元。通过案件查处,有力地打击了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震慑了犯罪分子,保护了森林资源,维护了林区治安稳定。六是为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年度出数、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和森林资源全覆盖监测等三项工作如期按质完成,抽调林业、森林公安、保护区和各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分16个组共计97人,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及省林业厅移交的2516个疑似变化影像图斑(面积3019.4公顷)进行现地调查核实,目前已完成所有图斑的外业核实及内业统计整理工作,通过排查我县共涉及涉嫌违法图斑212个,面积148.9691公顷,涉嫌违法案件图斑184个,其中:国家级违法图斑80个,涉及违法案件72个,违法面积43.8688公顷,违法采伐林木蓄积1588.4立方米;省级违法图斑132个,涉及违法案件112个,违法面积105.1003公顷,违法采伐林木蓄积6166.29立方米。现已将184个违法案件线索全部移交盈江县森林公安局,目前盈江县森林公安局已对212个图斑进行了立案查处,其中:国家级图斑已查处12个5起案件、面积12.242公顷,并对6个单位及个人采取强制措施,已立案未查处68个违法图斑67起案件、面积31.6268公顷;省级图斑已查处29个24起案件、面积27.9335公顷,并对23个单位及个人采取强制措施,已立案未查处103个违法图斑88起案件、面积77.1668公顷。

4、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与防护工作进一步提升。一是充分利用活动宣传日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进行宣传,共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4次,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粘贴标语80张,展板14块、横幅7张。二是积极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整治工作。联合森林公安在县城范围内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专项整治行动1次,着重对县城区域内4个农贸市场80多家餐馆进行突击检查,共收缴兽夹382个,张贴宣传标语50多份,发放各类宣传册200多份。三是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产品经营许可证进行规范管理,严格按规定申报程序条件办理。目前,全县共有44家持证养殖野生动物的合作社和个人,其中省厅办证2户,县级办证42户,合作社5家,养殖物种主要有豪猪、竹鼠、野猪、果子狸、蛇类、棘胸蛙、蓝孔雀共7种。目前共收到申请养殖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材料5份,已发证并备案登记的有3家。全县动物养殖存栏数共计42868(头、只、条);全县石斛种植面积维持在原有的1825.9亩,产值5820万元。四是积极开展专项调查工作。配合云南省绿色环境发展基金会完成盈江白眉长臂猿栖息地保护调研、盈江县绿孔雀调查工作、福建省三明市到盈江县考察调研鸟类资源保护与犀鸟生态旅游开发经验和做法交流等工作。并核实那邦镇鹿角蕨非法采集情况,完成对那邦镇橡胶农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鹿角蕨集中生长区域的保护措施和办法。五是做好野生动物肇事统计补偿。2018年全县共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40起,其中造成动物伤人案件7起,伤害牲畜2起,损害农作物案件31起,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15万余元。肇事的野生动物主要是猴子、黑熊、蛇类、野猪等,目前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已对40起野生动物肇事案件进行实地核实并受理,所有案件处于待补阶段。六是落实管护责任单位,加强公益林和保护区的管理。与16个管护责任单位签订了16份管护责任状,签订管护协议1186份;共聘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595名(其中:中央财政资金生态护林员50名,省级财政资金生态护林员455名,2018年新增省级财政资金生态护林员90名),配发巡山管护装备2094套。制作公益林宣传牌50块、公益林永久性宣传碑16块;制作挂牌公益林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253块。在苏典乡勐嘎和太平镇格夺新建公益林管护站2个,现管护站已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云南铜壁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盈江管护分局支那管护站建设完成准备检查验收和审计,那邦林业站正在建设中;共维护太平镇、苏典乡、支那乡林区道路3条,铜壁关、苏典乡4条林区道路正在实施中。全年,共兑付2018年度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598.4626万元;兑付2018年度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46.5882万元,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等违规行为。

5、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格防范森林火灾。2018年森林防火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林业局的大力关心支持下,我县党政军警民,尤其是在森林防火战线干部职工的全力拼搏下,取得了较好考绩。截止春季森林防火期结束,全县发生森林火灾2起,均属较大森林火灾,比州下达控制指标低19起;过火面积:6.53公顷,有林地受害面积:5公顷,比州下达控制指标低348.3公顷;受害率为:0.016 ‰,比州下达控制指标低0.984个千分点;查处率为:100%,比州下达控制指标高20个百分点;火灾当日扑灭率为:100%,高于州下达控制指标两个百分点。接到国家、省卫星热点监测中心通报的热点 1 个,在2小时内反馈。各项林火控制指标均在州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内,实现了无重大森林火灾、无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好成绩。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对2018年森林防火工作做到了早发动,早部署,早安排,目前,共签订各类防火责任状2455份,落实监护人201人。 同时,要求各乡镇、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并组成督查组628支,2027人,对全县15个乡镇进行督促检查3次,着力推动各项防灭火措施落实到位。全年,共召开各种会议574场次,强化了组织领导,确保了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和各项措施从上到下及时准确落实到位,深入人心。二是加大宣传,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布标对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森林防火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的大力宣传。整个防期发布《森林防火气象专题服务》3期;提供《降雨天气消息》30期;发布手机短信324360人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发射人工增雨火箭弹154枚;下发户主通知书4万份;张贴标语1125条;森林防火宣传单16500份;警示标牌1134块;五色彩旗200套;防火围裙15500条;宣传册10000份;安全手册4万本;出动宣传车247台次;小学生作业本5万本;省长令1000份;州长令3000份;县长令1000份。给中小学生上课1874课时;黑板报121期;作文17833份;公开信17833份;防火标语1125条。三是为确保清明节期间平安,联合县森林公安局、平原镇、农场管委会及专业扑火队130余人,在县城城区、主要坟山墓地、入山道口开展为期十五天大规模的“无烟清明”武装巡护及“文明祭祀,创建平安清明,严防森林火灾”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全县十五个乡镇同时开展。通过张贴布标、标语、发放宣传单、实名登记、出动无人机巡护等方式,清明节泼水节期间登记入山人员3000人次;登记车辆250辆;出动车辆360辆次;设立固定防火检查站7个,临时35个,人数160人;督促检查110次;参加人数1700;护林员巡护4600次,人数1165人;召开会议55次;发放宣传单10000份;出动宣传车辆95次;两节期间进入林区人数5000人,使之从上到下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留死角和盲区。四是严格按照五个“百分之百”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火源管理和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交通要道、驻林区单位落实防扑火措施的检查。对发现存在森林火灾隐患的区域,全县共发出《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42 份,并限期进行了整改,通过一系列的整改,有效控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消除火灾隐患,大大降低了火灾发生率。五是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申报、审批、监烧制度,2018年入山登记5313余人,办理《农事用火准烧证》155份。针对旅游踏青和观鸟人员不断增多,防火期间,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在铜壁关自然保护区太平镇雪梨村格夺村民小组和支那乡大娘山进山主要路口设立两个森林防火检查站,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进行实名登记,使保护区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林业站、林区派出所、公益林管护员深入林区进行巡山检查148620人次,通过查堵相结合的有效整改方式,从根本上清除了火灾隐患。六是切实搞好各项培训工作。以贯彻《森林防火条例》、4个《森林防火应知应会手册》为重点,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强化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扑火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加广大群众及全体专职管护员、乡村组干部的森林防火责任意识。组织召开全县森林防火指挥员、调度统计员培训会,共计70余人参加培训;组织县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平原镇、农场管委会、森林公安、消防大队135人在平原镇兴和村南朗村民小组林地,开展2018年度森林防火应急演练。防期以来,县乡举办培训18期,共有998人参加,为我县的森林防火工作发挥重要作用,为打赢春防攻坚战奠定了基础。七是职责明确,齐抓共管。我县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能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己任,认真履行职能,齐抓共管,积极配合, 确保了2017年森林防火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强化与芒市、瑞丽、陇川、盈江、梁河、腾冲、龙陵七县市和缅甸昔董坝区接壤区域的联防机制,签订七县市一区联防协议;认真履行职责,始终坚持24小时双岗值班、领导带班。防火期内全县林业职工、县森林公安干警、公益林管护员、瞭望塔监测员等全员上岗,严格划分管护区域,建立防火管护责任,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县林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齐抓共管,紧密配合的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八是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各项森林防火经费到位。我县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然加大防火工作经费的投入,按照“三·三”制原则,我县今年筹措资金139万元,其中:省、州下拨森林防火经费28万元;县财政配套“三·三”制森林防火经费53万元;森林防火工作经费15万元;县级专业扑火队经费19.99万元;采购森林资源动态监测设备(森林眼)3套118万元;森林生态补偿基金省统筹部分35万元(用于购置森林防火物资、宣传碑(牌)设施设备);公益林管护员管护费654.38万元(其中:国家级224.38万元;省级6.28万元;建档立卡户254.8万元;天然林管护费168.92万元)共计:923.37万元。为管好、用好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对森林防火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保证各项经费准时拨付到位,确保了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九是加大力度、强化火案查处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2018年森林防火命令》和戒严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的规定要求,对违规用火者决不心慈手软,从重处罚。年内,查处违规用火27起,林政罚款6900元。真正做到“见烟查,违规罚”,坚决遏制森林火灾高发势头。

6、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一是认真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系列综合防控。今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措施,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政府间、林业部门间“双线”责任制的要求,我县成立了盈江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各乡镇也相应的成立了指挥所,各乡镇林业站与村级护林员签订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书,做到层层有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了森林资源安全。二是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责任制。为有效遏制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扩散蔓延,保护滇西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邀请腾冲市、梁河县、陇川县三县市共28人参加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会议,并签订了“2018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框架协议”。三是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现已落实国家湿地公园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资金42.56万元。采取向社会企业和专业组织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目前招标工作已经结束,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四是认真开展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工作。根据省、州工作安排,及时成立以乡镇长、局长为组长的松材线虫病疫情集中普查领导小组,现已完成了去冬今春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工作,基本查清了全县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和发生趋势,经调查,我县没有发现松材线虫病。五是联合开展“利剑2018”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检疫违法违规行为。为切实加强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我县进一步强化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并抽调森林公安局、林检局、政策法规股、林政股、稽查队、种苗站、木材检查站等相关部门组成“利剑2018”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小组,重点检查种苗、花卉、苗圃的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情况,查处无证调运澳洲坚果种苗案件1起,并按相关条例进行处罚。六是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及防治工作。全年,共培训各类人员408人次,共发放《植物检疫条例》、《病虫害防治条例》《林地薇甘菊防治手册》等技术资料900余册。其中:参与公益林管护培训,共培训120人次;参与“盈江县2018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召开全县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会议1次,共培训98人次;举办林地薇甘菊防治培训1次,共培训90人次。全年,在各类媒体、网站上发布森防信息11条,电视新闻宣传报道3次。年内,全县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9.4万亩,防治面积8.87万亩,监测覆盖率为100%。防治率94.22%,无公害防治率97.89%,成灾率为0‰。全县共有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站点17个,其中:县级中心测报点1个,一般测报点16个。有测报人员21人,其中:专职测报人员5人,兼职测报人员16人。共发布预报次数2次,共30份。签发《限期除治通知书》430份。共完成产地检疫苗木面积618亩,产地检疫率100%。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226份。调运检疫木材4.3万M3,竹材0.61万吨,苗木41.11万株,药材及林产品673.2吨,调运检疫率100%。签发《植物检疫要求书》118份。截至目前,全县没有发生重大疫情。

7、不断建立和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搭建林权服务信息平台。规范林权流转程序和林权抵押贷款备案机制,强化专业合作社组建和龙头企业引进今年以来通过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年,共为林农办理林权初始发证1.9910万亩,核发林权证172户,173本,430宗;办理林权流转81本,321宗,1.1150万亩,给付林农林权流转资金750.1019万元;办理林权抵押贷款11户,366宗,抵押林地面积1.4045万亩,贷款金额12446.00万元;办理遗失补(换)证24本,90宗,面积1.9224万亩;内容更正83本,183宗,面积1.1077万亩;林权分户24本,41宗,面积0.2834万亩;办理林权抵押注销登记195户,还款金额10610.08万元。

8、以大盈江综合旅游开发为着力点,加快推进各项湿地公园试点建设。一是完成《云南盈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自查评估报告》及《云南盈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情况报告》,并于4月中旬通过省级验收;自湿地公园试点批准建设以来,在省林业厅的大力支持下,争取湿地保护建设资金1200万元,完成《云南盈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实施方案》编制、上报县级政府审批解决云南盈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项目缺口资金746.72万元、植被恢复费195万元。二是对湿地保护基础设施、科研监测、社区共管建设等建设项目进行整合。完成植物本底调查外来物种调查与监测、建立植物监测永久性样地4块,样线2条,识别挂牌树种42种;完成动物本底调查、鸟类监测工作,建立鸟类固定监测点3个;埋设界桩400个、界碑6个;完成植物监测样线砖及牌24套、动物监测样线及样点标志4套、植物识别牌400个制作安装;完成社区共管示范点采购建设、设备采购及500个袖标制作工作。完成湿地公园1:2000地形测绘27.6平方公里。并提交了技术总结2(本)、1:2000地形图1套(62张)、测绘成果数据光盘2套(碟)。建设完成管理站改建及装修5个、管理站牌匾5个、管理制度牌35个、湿地公园形象石1个、垃圾桶30个、生态公厕4个、休闲椅30个、入口形象石1块、停车场标识2块、休息区标识8块、功能分区标识8块、功能区形象石4块、湿地公园沙盘1个、在中南院专家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收集补充了试点5年建设所有材料,完成了科普宣教标识体系设计、试点验收材料编制、汇报PPT和影像制作等工作。完成了管理所办公室装修及单位牌匾1块、不锈钢移动画架4个、管理制度牌50个、办公室亚克力铭牌10个、单位楼上广告字及标志11个等设计安装工作。完成了大型户外广告牌1块、中型户外广告牌租用及制作安装6块、道路指向标识(内部和外部)10块、主题宣传牌33块、海报上广告字30个、大幅湿地公园海报4块、服务标识18块、导游全景标识11块、湿地相关科普及标识牌2块、动物多合一牌7块、植物多合一牌7块、动物单体牌6块、湿地恢复区宣传牌4块、文化长廊和休闲长廊宣传图框36块、湿地参观点指向标识10块、内部关键路口标识30块、提示性标牌7块、警示性标牌173块、路口警示牌79块、管理站内挂宣传全景图5块、管理所内宣传全景图2块、观鸟屋1座、主题宣教活动1项、《盈江湿地公园图册》1项、《盈江湿地公园野生动物识别手册》1项、湿地公园宣传折页2000份、湿地公园网站1项、湿地公园微信公众号1项等制作安装工作。完成了垃圾清理1项、外来物种清理1项。完成了清理围垦及其它破坏湿地活动1项;完成办公桌椅及办公用品(含管理站)配套、采购工作。并制作完成巡护竹爬2个。三是6月29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王志高主任带领专家组对云南盈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管理工作进行考评验收。专家组实地考察湿地公园管理所、湿地合理利用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三个科普宣教主题长廊、河道疏浚等湿地保护工程、弄岛湿地管理站、湿地公园保育管理等情况。目前正在等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牌“云南盈江国家湿地公园”。

9、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综合效益显著。一是截至目前,共完成农村能源安装太阳能热水器项目1380台,推广省柴节煤炉灶项目900台,开展农村能源培训5期,发放宣传手册2300份,项目完成率100%。兑付财政补助农户资金165万元,项目资金兑付率100%,组织中标企业到村组收取安装农户自筹资金245万元,共投入农村能源建设资金410万元,涉及补助农户2280户,受益人达到9120人,其中建档立卡1089户。通过在项目区安装的太阳能热水器,推广省柴灶每年农户可节支创收89.22万元,年可节约薪柴消耗2973.9立方米,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416.22吨,相当于每年可保护418.27亩森林面积免遭砍伐。二是对实施农村能源项目补助的2280户农户(安装太阳能热水器1380户,推广省柴节煤炉灶900户),实行进村入户县级验收。三是到苏典乡涉及白眉长臂猿栖息地保护沿边村寨开展农村能源建设。经核实,苏典乡涉及白眉长臂猿栖息地保护的沿边村寨主要共涉及村委2个会,村民小组5个,共落实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农户200户,落实发放以电代柴(电磁炉、电饭煲)农户200户。太阳能、省柴灶等项目的实施有效的推进农村能源生态扶贫,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达到“少砍树、能致富”的生态扶贫目标。

10、林业产值稳中有升。通过统计,2018年盈江共实现林业产值2.38亿元,同比增长1.36%。

11、全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今年以来,林业局充分发挥行业政策优势、资源优势、项目优势、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整合项目资金,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林业精准扶贫工作。一是开展各项培训,提高群众认知。投入培训资金4万余元用于讲解脱贫攻坚政策40余场次,开展技术培训共29次,培训人次2498余人,其中贫困建档立卡户803人,发放修枝剪1971把,核桃、草果及澳洲坚果栽培管理技术手册4354份,光盘400余盘。二是协调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在2014、2015、2016年建档立卡评困户帮扶的252户基础上,认定错退、漏评和新识别困难户草坝村47户、永保村14户,并针对以上所有困难群众建立工作台账,协调林业局入户调查3次。三是大力推进草坝村C、D级危房改造工作。目前,草坝村C、D级危房改造总体71户中“四类人员”38户,永保村C、D级危房改造总体202户中“四类人员”31户,全部正在动工中。四是项目倾向扶持。对于建档立卡户,符合项目要求的都纳入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农村能源建设等项目中。同时,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将建档立卡户中符合条件的505名发展为生态护林员。五是积极开展其他帮扶活动,联系挂联单位林业局及帮扶干部借助相关节庆对我村贫困户先后开展了“六·一” 儿童节慰问、“七·一”困难老党员慰问、“中秋”贫困户慰问以及扶智等活动。六是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围绕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纪律作风,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至今未出现扶贫领域相关纪律、财经、腐败问题。选派人员到挂钩村和异地搬迁点开展扶贫工作,并将贫困户分包到人。通过政策引导、生产科技宣传、林业项目扶持、异地搬迁、筹资捐助等措施,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12、招商引资及固定资产投资正在推进。按照县委、县政府任务分配,林业局充分利用林业自然资源优势,不断扩大招商引资辐射面,优化项目服务,努力促进固定资产和招商引资投资。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工作。2018年盈江县林业局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为6000万元。1-10月共完成投资5660万元,完成率为94.33%,共有4个项目。二是招商引资工作。2018年县林业局计划完成实际引资任务数为1亿元,新签约目标任务数为2亿元,新项目开发数为2个。1—10月完成投资80万元。新签项目2个,分别为:盈江县兴建酒店的盈江县高里山自然风景区旅游项目预计投资2亿元;西双版纳润昇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润昇牛油果种植及加工项目。跟随县委县政府领导外出招商2次。

13、行风政风党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紧紧围绕主责主业开展工作的同时,始终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坚持“一岗双责”,把责任的全面落实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之中。始终做到了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努力营造了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二是高度重视并做好新形势下的意识形态工作。全年,共开展党总支领导班子集中学习10次,形势政策教育2次,“自强、诚信、感恩”等为主题的宣讲活动8次,道德讲堂3次;并开展了“好家风,好家训”和“倡导文明新风,革除陈规陋习”等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其次,加强盈江林业网站网络安全工作及舆情处置工作,有效引导社会舆论,2018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舆情工作。三是强化宣教,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开展“周一”学习会制度,学习党内法律法规,组织各种业务和警示教育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主要领导讲授以“自查自省,提高林业工作水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的党课2次;组织观看了《邹碧华》、《湄公河行动》等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谈话8次,共计23人次;按照“谁分管、谁谈话”要求,分管领导对分管股室、站所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年内开展谈话24次,共计46人次。四是开展各种行政执法检查和作风纪律整顿活动,规范了执法人员行为,端正了执法态度,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切实树立“廉政、高效、文明”的林业执法队伍形象。五是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继续实行领导班子接待日。今年,我局网上共公开政务、党务信息100条;承办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共14件。六是进一步完善采购制度,扩大采购范围,重新明确采购商品,为国家节约资金。同时,通过观看电影、上党课、实地参观党校党性室,认真剖析,使每个党员干部提高了拒腐防变的能力。

14、其他工作。按照要求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盈江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盈江县林业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8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5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林业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5895.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95.4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6.71%,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省级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2018年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等项目的投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林业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941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9.79万元,占总支出的17%;项目支出7844.06万元,占总支出的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60.59%,主要原因分析是: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支出力度比上年加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林业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69.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8%,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资、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林业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44.0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8%,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兑付了2016和2017年度天然林停伐资金共1796.008万元(共89.8004万亩)。兑付完成2018年中央下达林业局第五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997.32万元;2017年度统筹涉农整合资金1528.55万元;2015年森林抚育补贴资金481.8万元;原铜壁关自然保护区盈江管理所历年欠拨职工工资124.32万元;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342.75万元;中央2018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173.05万元;林业局退还昆明锦德林业资源开发公司育林基金562.64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林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13.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60%,主要原是:2018年人员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资、调整基本工资标准;2018年度兑付了2016和2017年度天然林停伐资金共1796.008万元(共89.8004万亩)。兑付完成2018年中央下达林业局第五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997.32万元;2017年度统筹涉农整合资金1528.55万元;2015年森林抚育补贴资金481.8万元;原铜壁关自然保护区盈江管理所历年欠拨职工工资124.32万元;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342.75万元;中央2018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173.05万元;林业局退还昆明锦德林业资源开发公司育林基金562.64万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支出 1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9.8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支出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万元。

3.节能环保(211类)支出2444.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6%。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181.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04.35万元;资本性支出58.3万。

4.农林水支出(213类)647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47.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949.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13.15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9.74万元;资本性支出440.81万元。

5.交通运输(214类)支出257.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0.32万元;资本性支出25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林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7.92万元,完成预算的30.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我单位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完成预算的4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预算的16.6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7.38万元,下降48.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76减少5.94万元,下降50.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4万元,下降4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6万元,占72.73%;公务接待费支出2.16万元,占27.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7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天然商品林停伐工作、森林督查工作、脱贫攻坚工作、林业规划调查等工作需要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邀请媒体记者集中进县市采访开展“砥砺奋进”的五年德宏林业实现新跨越第二次采访活动;州检查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及保险工作、湿地保护工作督查;接待省2018年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检查考核开支;开展2018年全州雨季造林种苗质量检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盈江县林业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7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各站所零星修缮支出、管护站点建设附属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费等开支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18.64万元、水电费4.92万元、差旅费53.81万元、邮电费10.7万元、培训费5.14万元、维修(护)费1.05万元、会议费4.4万元、公务接待费1.46万元、劳务费11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26.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万元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盈江县林业局资产总额9347.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15.6万元,固定资产3231.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8.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8.5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347.57 

6,115.60 

3231.97 

1,569.36 

71.24 

 

1,591.3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6.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6.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60.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8.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36.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附件: 盈江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91018094526734]

监督索引号53312300632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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