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为有效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疫情在盈江的扩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规定,决定于2020年1月26日起,暂停盈江县辖区一切群体性聚餐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现就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 暂停一切民间自办宴席(包括红白喜事、满月、满岁、过寿、乔迁新居等)操办的集体聚餐活动。
二、 暂停在宾馆酒店、餐饮单位、农家乐举办的一切群体性聚餐活动。已订餐的请尽快取消或延期举办。
三、 暂停在庙会举办的群体性聚餐活动。
四、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立即责令停止,拒不执行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组织和人员的责任。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提高大局意识,站在防控疫情的高度,抓好宣传引导工作,坚决杜绝因自办宴席和群体性聚餐引发的不安全事件发生。
特此公告
盈江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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