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级关于落实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盈江县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继续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贷款贴息支持和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认真开展财政金融政策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对列入国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名单的企业给予全额贴息,其中,中央财政承担50%,省级财政承担50%;对列入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名单的企业给予不高于5%的利率贴息。截至2010年5月10日,我县无企业纳入全国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纳入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企业金融支持推荐名单19户,已有3户企业获得我县金融机构贷款2650万元,有2家企业符合申请享受疫情防控贷款贴息资金,目前县财政会同县发改、县工业商务、县农业局和县人行对贷款企业贴息申请资料进行初审、上报工作。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感染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各级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时优先给予支持。截至目前,盈江县没有感染新冠肺炎病例,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没有达到享受展期还款条件。
通过财政金融联动打出政策“组合拳”,实现流动性精准滴灌,将金融资源直接输送到疫情防控企业,帮助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起到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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