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财政局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及2020年省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

浏览量:7735    作者: 日期:2020/8/10



7月28日—29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查和批准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及2020年省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



2019年,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省各级财税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统筹资金保障重点支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财政决算及省级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73.6亿元,增长4.0%,其中税收收入1450.7亿元,税收占比继续保持在70%以上;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770.1亿元,增长11.4%。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90.6亿元,增长23.6%,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29.6亿元,增长44.3%。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5亿元,下降50.5%;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7亿元,下降73.4%。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46.1亿元,增长8.7%,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36.8亿元,增长13.3%。

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对照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和审计提出建议,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制度保障,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水平,持续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改革,持续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更加主动作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自觉接受人大审查监督,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省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安排,强化疫情资金保障,坚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防治和“六稳”“六保”工作,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和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下一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将严格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在批准债务限额内依法依规举借债务,规范加强债券资金使用,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加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服务保障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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