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财政局

盈江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6272    作者: 日期:2021/3/3

监督索引号53312300531400000

 

 

盈江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盈江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盈江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盈江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和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制定相关具体措施细则。指导和监督全县社会救助经费的使用;申报、发放社会救助经费。

4.制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福利事业单位的工作;负责社区服务工作,建立和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政策并监督实施;对城乡社会福利生产进行宏观管理。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全县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5.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

6.拟订我县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负责我县行政区域边界勘界工作,负责我县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7.负责我县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审核,推广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指导全县的地名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监督社会组织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负责社会组织行政复议工作。

9.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管理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

10.负责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改革和殡葬改革,负责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11.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12.负责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盈江县民政局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慈善和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殡葬管理股(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发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更加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深入实施“四大民生服务体系”、“两项社会治理工程”,加强基层基础,奋力推进盈江民政事业高质量转型创新发展。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是要切实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二是要切实指导实践。要始终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于民政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三是要推动工作。要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深入学习领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分析新形势、研究新情况,反映好社情民意,解决好突岀问题,服务好工作大局,以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学习贯彻成果。

2.聚焦精准认定,统筹推进社会救助兜底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扎实完成省、州、县民生工程任务,持续推进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二是精准认定救助对象。持续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既注重整治“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又严格坚持“应保尽保”,防止出现“错保”“漏保”问题。进一步健全以收入核查为核心,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县乡抽查为基本保障,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为补充的低保对象精准认定机制,完善各类社会救助工作规程,严格执行审核审批,做到全程留痕,最大限度减少因救助对象认定不精准造成的不公平问题。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健全投诉举报和快速处理反馈机制,不断提升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严格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精准认定特困人员,全面落实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精准评估,稳步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四是全力落实基层社会救助力量。充分用好省级补助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力推动县、乡基层民政部门按比例配备工作人员、村级按比例配备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

3.聚焦保障能力,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全面落实儿童福利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孤弃儿童养育情况大排查“回头看”,全力落实好孤儿等特困儿童生活保障,扎实推进“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扩大“残疾孤儿手术明天计划”救治范围,规范收养登记管理,规范寄养家庭和涉外收养工作。二是加强基层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儿童分类保障,完善帮扶救助政策,推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常态化、机制化,持续加大投入,完善儿童之家建设。同时,健全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加大农村留守儿童督导员(儿童福利主任)培训,进一步巩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成果。三是进一步完善儿童动态监测机制。全面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动态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台账,加强家庭主体监护责任教育引导,确保监护责任有效落实。四是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协调公安部门,落实无户口长期滞留人员户口办理政策;规范使用全国救助信息系统,开通寻亲平台,实时更新信息,全程动态管理;深入开展 “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

4.聚焦规范整治,统筹推进殡葬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一是认真落实省、州殡葬改革工作要求。围绕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深化殡葬改革,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服务保障体系,推进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建设。二是巩固和深化殡葬领域专项治理成果。结合省委巡视问题整改,在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力拆除活人墓,重点规范大墓、豪华墓,持续整治散埋乱葬,巩固和深化殡葬领域专项治理成果。三是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各乡镇(农场)要全面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确保火化区执行前每个乡镇(农场)建好1个公益性公墓。

5.聚焦共治共享,实施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工程。一是认真抓好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增强乡镇干部宗旨意识为关键,以强化乡镇政府服务功能为重点,以优化服务资源配置为手段,以创新服务供给方式为途径,全面开展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典型单位创建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重要保障。二是进步加强基层自治。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细则,严格推动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和社区准入制度落实,扎实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全力推进民政领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进一步加强城乡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三是全力推进扫黑除恶。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及任务分工方案,深入研究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规律和特点,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涉黑涉恶涉腐问题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聚焦民政主责主业,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民政部门职责职能结合,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加强线索摸排,深化专项治理,进一步提高斗争实效。

深入实施“四大民生服务体系”“两项社会治理工程”的同时,一要持续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年度惠民实事,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质量;二要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持续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严格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三要提升民政工作效能。全面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政务服务、规范行政行为,做到眼中有活、心中有责、手中有事,对安排的专项工作要做到有结果报结果、无结果报进度。四要持续转变工作作风。要加强民政系统党内监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抓好制度执行,进一步增强按制度办事的自觉性;要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十条禁令精神的贯彻执行,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要通过思想教育强基、制度约束固本,打造民政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作风好转的实际成效推动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 8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013.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823.58万元,政府性基金19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77.87万元对比,增加6635.71万元,增长481.59%。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盈江县2021年村两委换届预算经费列入2021年度预算279.53万元;二是2020年度边民补助资金列入2021年度预算6035.2万元;三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纳入2021年度预算53.8万元;四是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补助资金与上年对比增加1.5万元;五是2020年州级福利彩票公益列入2021年度预算190万元;六是孤儿、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补助对象标准提高,列入年度预算补助资金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013.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013.5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823.58万元(本级财力7823.5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9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377.87万元对比增加6635.71万元,增长481.59%。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盈江县2021年村两委换届预算经费列入2021年度预算279.53万元;二是2020年度边民补助资金列入2021年度预算6035.2万元;三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纳入2021年度预算53.8万元;四是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补助资金与上年对比增加1.5万元;五是2020年州级福利彩票公益列入2021年度预算190万元;六是孤儿、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补助对象标准提高,列入年度预算补助资金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013.5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01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2.61万元,比上年1146.65万元增加75.96万元,增长6.62%,主要原因:孤儿、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补助对象标准提高,列入年度预算补助资金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项目支出6600.97万元,比上年231.22万元增加6369.75万元,增长2754.84%,主要原因:一是盈江县2021年村两委换届预算经费列入2021年度预算279.53万元,二是2020年度边民补助资金列入2021年度预算6035.2万元,三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纳入2021年度预算53.8万元,四是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补助资金与上年对比增加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0万元,增加100%。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080201561.92万元,主要用于盈江县民政局43名在职人员、盈江县中心敬院15名聘用人员、太平敬老院10名聘用人员、盏西敬老院10名聘用人员工资476.43万元,保运转公用经费35.49万元,盈江县中心敬院、太平敬老院、盏西敬老院保运转经费5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2080208)279.53万元,主要用于第七届村两委和第六届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所需打印各种表格、选票、选民证等制作费用,办公设备、耗材、机构代码证、宣传费用、预备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2080299)6097.5万元,主要用于盈江县儿童福利院运转经费30万元,婚姻登记工本费4.5万元,社会救助工作经费5万元,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和协理员购买服22.8万元,2020年度边民补助资金6035.2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0.96万元,主要用于盈江县民政局退休人员学习教育、组织活动、就近就便学习考察、订阅报刊、活动场所设施维护、走访慰问、困难帮扶以及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必要的经费开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0.06万元,主要用于盈江县民政局事业退休人员学习教育、组织活动、就近就便学习考察、订阅报刊、活动场所设施维护、走访慰问、困难帮扶以及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必要的经费开支。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50.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208100143.01万元,主要用于盈江县孤儿、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081107)349.67万元,主要用于盈江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81901)11.59万元,主要用于盈江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生活保障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81902)126.35万元,主要用于盈江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保障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82002)58.8万元,主要用于在盈江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求助、务工不着及投亲无着返乡救助、临时安置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保护支出等救助。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82101)0.47万元,主要用于盈江县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82102)10.26万元,主要用于盈江县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城市生活救助(2082501)8.45万元,主要用于“揭批查”运动和“两案”刑满释放人员生活困难补助。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08250233.68万元,主要用于盈江县六十年代精减职工、原大队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0.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工伤保险。

17.卫生健康支出—老龄卫生健康事务—老龄卫生健康事务(2101601)155.44万元,主要用于盈江县2020年度80周岁至99周岁的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及百岁以上老年人的长寿补助。

1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34.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19.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296002)190万元,主要用于盏西镇关上村农村养老互助站建设补助50万元、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补助100万元、苏典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20万元、农场管委会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2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433.87万元(基本支出433.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1.26万元,津贴补贴支出166.41万元,奖金11.77万元,绩效工资28.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8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4万元,住房公积金34.4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05.54万元(基本支出36.51万元,项目支出369.03万元),其中,办公费,373.32万元,水费0.40万元,电费0.80万元,差旅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3.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1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984.17万元(基本支出752.23万元,项目支出6231.94万元),其中,生活补助6961.3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80万元。 

4.资本性支出190.0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9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构建50.0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40.00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资金预算。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支出分别是: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1.59万元,主要反映对城市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金支出。

“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26.35万元,主要反映对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金支出。

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0.47万元,主要反映对城市特困人员生活补助及护理补贴支出。

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0.26万元,主要反映对农村特困人员生活补助及护理补贴支出。

2081001-儿童福利”43.01万元,主要反映孤儿、留守儿童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的支出。

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349.67万元,主要反映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支出。

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155.40万元,主要反映对高龄补助及老龄健康事务方面的支出。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盈江县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88万元,较上年15万元减少3.12万元,下降20.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盈江县民政局202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上年预算数持平,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盈江县民政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88万元,较上年4万元减少0.12万元,下降3%,计划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9次,共计接待485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盈江县民政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万元,较上年11万元减少3万元,下降27.2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较上年11万元减少3万元,下降27.2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盈江县民政局2021年无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10.非税收入是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利用行政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的财政收入。

1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4.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盈江县民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6.51万元,较上减少2.19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工作调动人员减少,公务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312300531400111

 [附件: 盈江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1022809305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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