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0日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3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盈江县县属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旨在推进我县县属国有企业市场化进程,切实加强县属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大市场化选聘力度,培养造就一批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充满活力的优秀职业经理人队伍。
一、《办法》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哪些人?如何管理?
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县政府、县属国有企业董事会按照市场化方式选聘、实行契约化管理的公司经理层(含财务总监)高级管理人员,其不纳入由县委管理的县管企业领导人员范围。市场化选聘的公司总经理由县政府实行契约化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含财务总监)由县属企业董事会实行契约化管理。
二、县属企业领导人员有哪些市场化选聘方式?
盈江县县属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职县属企业领导人员转换身份、社会公开招聘、市场寻聘、人才中介机构推介等方式进行。
三、市场化选聘的县属企业领导人员怎样考核?
《办法》规定,县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参照《盈江县县管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业绩考核办法(试行)》对市场化选聘的总经理进行经营业绩考核,形成考核结果抄送县委组织部并报县委县政府备案。县属企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协议约定的目标任务,对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进行经营业绩考核,形成考核评价意见,并提出薪酬兑现和奖惩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
三、市场化选聘的县属企业领导人员薪资如何?
《办法》规定市场化选聘的公司总经理薪酬结构参照《盈江县县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薪酬总额基数以每届任期按照不超过首年上年度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4倍设定,一经设定,任期届内薪酬总额基数原则上不得变动,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市场化选聘的公司副总经理(含财务总监)薪酬结构和水平,由企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确定,报县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审核备案。根据测算,市场化选聘的县属企业总经理顶薪为60万元/年。
[附件: 盈江县县属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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