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财政局

盈江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4261    作者: 日期: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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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盈江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盈江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和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和组织实施老年人、孤儿集中供养的责任。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督促指导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制定相关具体措施细则。指导和监督全县社会救助经费的使用,申报、发放社会救助经费。制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福利事业单位的工作;负责社区服务工作,建立和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政策并监督实施;对城乡社会福利生产进行宏观管理。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全县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拟订我县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消、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负责我县行政区域边界勘界工作,负责我县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我县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审核,推广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指导全县的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监督社会组织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负责社会组织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管理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负责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改革和殡葬改革,负责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盈江县民政局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地名区划股、慈善和社会组织管理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社会事务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1)城乡低保。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有效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截至2021年12月,全县有城乡低保对象6159户15383人,其中农村低保5706户14669人、城市低保453户714人。2021年1-12月,累计支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5095.77万元。

2)城乡特困供养。及时特困供养生活保障金,保障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截至2021年12月,全县共有城乡特困供养对象418户431人,其中城市特困19户19人、农村特困399户412人。2021年1-12月,累计发放城乡特困供养资金501.39万元。

3)临时救助。坚持“以民为本、帮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及时了解群众生产生活需要,认真开展各项救助工作,着力解决疫情防控下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问题。2021年1-12月,累计办理临时救助3373人次,支出资金260.76万元,其中救助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群众603人次,救助资金70.1万元。

4)农村低保制度与乡村振兴衔接。着力开展全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成立联合核查小组,制定行动方案,深入基层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入户抽查、核实工作,确保农村低保制度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截至2021年底,共完成入户抽查30余户80余人。

5)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一是确立以旧城镇为盈江县城乡低保审批权限下放试点乡镇,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培训,积极推进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二是聚焦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强化“办事通”、微信小程序“政府救助平台”使用宣传,逐步实现群众足不出户一部手机办低保的目标,不断拓宽救助申请渠道,使困难群众救助申办更加及时、便捷、高效。截至2021年底,群众通过“政府救助平台”申请救助事项共218件,其中已办结106件,其余112件正在办理。

2.坚持“求真务实,政策导向”,社会体制管理创新步上新台阶

1)区划地名。一是完成了盈江县行政区划图、城区影像图、城区图、15个乡镇地图制作和盈江县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归档,初步完成了《盈江县地名志(初稿)》的编撰,完成了《国家标准地名词典》词条收录的盈江县部分条目编撰,积极推进《云南省标准地名词典》盈江县条目的收集和编撰。二是进一步完善云南地名信息库、区划地名界线管理服务平台功能。2021年在地名信息系统中共修改、新增了165条信息,实现了以2020年底为节点的地名全覆盖,做到了照片、地名原读音应采尽采,不断提升地名信息的现实性和准确性,完善地名信息查询服务功能。根据“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要求,积极上报红色地名故事、短视频等。三是认真按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要求,制定和下发了《关于尽快制定界线联检实施方案并实施界线联检工作的通知》(盈民发(2021)49号)和《关于盈江县排查并妥善处置边界纠纷隐患(平安边界)工作实施方案》(盈民发〔2021〕50号),指导乡镇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在全县乡镇范围内集中开展边界纠纷隐患排查处置,加强边界线管理,巩固勘界成果。四是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社会管理工作调研、地名更名、社区拆分等工作。五是强化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比如:将“邦实九珑府”改为“邦实九珑墅”,“美丽盈江”改为“美丽迎江”,“豪宸翡翠广场”更名为“金相首岸”,“盈江花园”改为“迎江花苑”等。六是强化门牌管理,逐步规范门牌申领、发放和使用。

2)基层政权建设。一是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盈江县109个村(社区)共选举产生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559名,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委员553名,其中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109名。从2021年3月1日起发放村社干部岗位补贴579名,较上届增加121人,同时做好原乡村聘用干部及历届落选村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实施方案》,成立了盈江县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持续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印发了《盈江县建立村组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实施方案》(盈政办发〔2020〕108号),通过推行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巩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三是做好集中修订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指导督促工作。联合7部门下发了《关于转发民政厅等7部门关于集中修订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盈民发〔2021〕47号),完成了全县1323个村(居)民小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集中修订完善工作。  

3)扫黑除恶工作。一是结合行业特点,对殡葬管理、农村低保、社会组织和基层政权等重点领域开展了重点排查和专项整治,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二是着力提升线索核查质效,推进线索核查清仓见底。积极开展线索核查“回头看”,对县扫黑办移交的线索和情况认真进行“回头看”,看是否核查到位、有理有据,严格落实领导把关责任,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三是认真整理档案资料,顺利完成考核工作。

3.坚持“统筹兼顾,共同提升”,全力做好社会福利事业

1)儿童福利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困境儿童救助工作。截至2021年12月,全县共有困境儿童241人,其中感染儿童26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8人、散居孤儿70人、福利机构养育儿童28人,2021年1-12月,累计发放生活救助保障金3041人次408.51万元;接待前来咨询收养政策人员15人,成功办理1例;协助公安部门向德宏州团结报办理捡拾弃婴登报7例。二是持续开展儿童福利示范项目。示范区共有6516户28897人,其中0-18岁儿童6849人(学龄前2016人、就学4833人),受影响儿童729人。三是认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全县共有农村留守儿童3425人,由各乡镇负责签订了《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创建留守儿童之家104个,基本实现了儿童之家建设全覆盖。四是积极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2021年1-12月,累计发放“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金58人次7.2万元。

2)养老服务工作。一是做好2021年高龄补贴的发放工作。认真开展政策宣传、数据收集和补贴申报工作,确保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补助对象。2021年底,各乡镇上报的高龄老人共有4799人(其中百岁老人15人),涉及补贴266.29万元。二是认真做好“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和运行新系统相关工作。

3)福利机构。加快“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建设,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制度,将“零感染”保持到底。一是盈江县儿童福利院入住儿童共有28人,其中社会孤儿10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8人,为1名弃婴找到亲生父母。二是盈江县太平敬老院(含盈江县中心敬老院、弄璋镇敬老院)入住人员共有49人,其中优抚对象1人、五保对象47人、其他1人,太平敬老院成为了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全国敬老文明号。三是盏西敬老院入住对象共有20人(均为五保对象),与盏西镇中心卫生院签订了医养结合协议。

4.坚持“疏堵结合,规范管理”,确保社会事务稳步推进

1)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安置。认真开展流浪乞讨、外出打工、投亲无着等人员及“三无”和“特困”人员生活、返乡、医疗等救助工作。2021年1-12月,累计开展流浪乞讨救助226人次,支出救助金60.96万元。

2)残疾人“两项”补贴。自2020年5月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调整为一级每人每月80元、二级每人每月70元。2021年1-12月,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3375人次321.62万元。

3)婚姻登记。认真落实“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要求,及时开展早婚早育排查工作。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工作,截至2021年底,全县办理结婚登记1424对、离婚登记248对。

4)殡葬管理。一是严格落实火化政策。印发了盈江县关于发布划定实施第二批火化区范围公告,通过努力,盈江县遗体火化率从2021年上半年的24.97%提升到了现在的100%。二是开展殡葬改革工作督查。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殡葬改革工作督查,2021年以来共开展殡葬联合执法23次。三是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殡仪馆已封顶,正在进行内部装修,火化设备已进场安装;骨灰堂于2021年12月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基础施工;由盈江县恩福殡葬服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盈江县弄盏城市公益性公墓,总投资3351万元,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工;由盈江县龙瑞陵园有限公司负责盈江县15个公益性公墓的实施,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6亿元,目前已完成15个公墓选址,符合建设要求的有13个,苏典、那邦镇不符合建设要求,已完成12个公墓项目地形图测绘及4个公墓征地,正在编制可研报告及修建性详规,各乡镇也正在积极推进公墓用地征收。

5.坚持“夯实基础,为民服务”,创新社会组织服务

1)社会组织管理。全县共有社会组织111家。其中社会团体5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0家。各社团组织中会员人数达2万余名。申请注册登记社会组织5个、社会组织变更登记24个、拟注销社会组织7个、到期换证社会组织14个。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截至2021年底,共有102个社会组织参加了年检工作。

2)慈善和社工人才管理。全县登记范围属于公益慈善领域并获得募捐慈善组织资格的有1个。一是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统计。全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有658名,其中:男398名,女26名。二是做好社工站建设工作。根据《德宏州民政局关于印发德宏州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县15个乡镇及农场社工站已全部建成并挂牌,整合现有社会救助专员、协理员、信息员、儿童之家负责人组建社工站工作人员。三是做好慈善组织捐赠的监管情况。做好慈善工作及疫情区间社会捐赠、拨付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四是福利彩票销售。全县设置电脑福利彩票销售机23个,共完成福利彩票销售780万元。

6.坚持“依法行政、优化服务”,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一是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完成单位党组织到新建社区报到和28名在职党员到驻地社区党组织的报到工作。同时结合部门职责和党员个人特长,认真梳理为民办实事事项,共梳理县民政局班子“民生计划”清单8件,班子成员为民办实事清单8件和党员干部职工为民办实事清单45件,其中已办结10件;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先后17次组织局机关在职党员到新建社区开展疫情防控、禁毒宣传、爱国卫生等为民办实事活动,参与人数达380人次,服务时长70.9小时。在职党员干部职工利用周末和下班时间积极参与驻地社区小区疫情防控值班值守,扫码、量体温和环境卫生大扫除,充分体现了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均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对标先进,做合格党员。二是迅速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及上级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加强民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三是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范机关党支部设置。四是“三公”经费同比压缩,民政机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都取得新的成效。五是强化综合职能,提高办文质量。撰写简报27期,上报政府信息网24篇,被采用11篇。文件处理渠道通畅,没有发生任何泄密、丢失或贻误工作的情况。六是认真接待处置,信访工作成效显著。共接待回复群众来访1109件次。

7.强化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民政服务机构及边境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疫情暴发来,多次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迅速响应省、州、县各级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各项防控指南和通知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切实保障民政服务对象和民政干部职工健康。二是建立健全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防控方案、预案制定、工作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三是密切关注服务对象心理健康状况,做好疫情防控科普宣传,严格落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实行日常情况“零报告”、重大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制度。截至目前全县民政系统疫情“无感染、零病例”。四是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关于成立“强边固防突击队”工作,在单位人员极度不足情况下仍选派单位精兵强将到边境卡点及驻村点开展巡边值守、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盈江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盈江县民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盈江县民政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公开08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民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5765.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65.6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19262.51万元对比减少3496.82万元,下降18.15%,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边民补助收入比2020年度大幅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民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582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4.04万元,占总支出的6.98%;项目支出14720.9万元,占总支出的93.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19463.15万元对比,减少3638.21万元,下降18.6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边民补助支出比2020年度大幅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民政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4.04万元。与上年9918.91万元对比,减少8814.87万元,下降88.87%,主要原因是2020年发放了2018年度、2019年度的边民补助资金共7936.38万元,导致2021年度边民补助支出对比2020年度大幅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53.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民政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720.9万元。与上年9544.24万元对比,增加5176.66万元,增长54.24%,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边民补助8793.25万元列入项目资金支出,其中在2020年支出2758.05万元、在2021年支出6035.2万元,因而导致项目支出中2021年边民补助支出较上年大幅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360.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3.2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推进村两委换届工作,提升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等工作服务能力,增强边境乡镇群众守边固边意识。

2.社会福利支出1964.4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3.34%,主要用于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支出,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强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3.残疾人事业支出76.9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52%,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有效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

4.最低生活保障支出5065.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4.41%,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使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5.临时救助支出319.1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17%,主要用于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对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

6.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490.6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33%,主要用于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切实维护城乡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

7.其他生活救助支出9.8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7%,主要用于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春节期间对困难群众进行慰问,为困难群众送去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关怀。

8.公共卫生支出13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88%,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推进疫情防控隔离点建设项目。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45%,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保障殡葬用地被征地农民权益。

10.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6.2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04%,主要用于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保障福利彩票销售机构正常运转。

11.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31.8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58%,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推进老年福利、儿童福利、殡葬、社会工作项目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民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20.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8%。与上年支出19000.13万元对比,减少3479.36万元,下降18.31%,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边民补助支出比2020年度大幅减少,2020年度支出的边民补助涵盖2018、2019、2020(部分)三个年度,而2021年度仅支出了2020年度剩余部分边民补助,且2021年度支出的资金量比2020年要少得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56.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94%。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社会福利、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其他生活救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各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34.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民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88万元,支出决算为4.64万元,完成预算的39.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完成预算的56.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2.8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相关要求,减少公务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3.35万元,下降41.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62万元,下降3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3万元,下降86.9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乡开展民政相关工作次数及其他单位来访次数均有所减少,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均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3万元,占97.63%;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占2.3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到各乡镇开展民政社会救助、殡葬、社会福利、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和边境管控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民政局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调研2批次16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盈江县民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4万元,与上年91.44万元对比减少41.04万元,下降44.88%。主要原因是劳务费支出较上年大幅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4.8万元、水费0.19万元、电费0.67万元、邮电费0.43万元、差旅费3.92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劳务费1.09万元、工会经费7.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8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0.6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盈江县民政局资产总额21422.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956.59万元,固定资产6465.0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451.33万元,无形资产549.9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09.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5.0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4.8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422.92

10956.59

6465.03

5884.74

5.86

574.43

3451.33

549.9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盈江县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盈江县民政局2021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其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

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耗用或者可以变现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312300531401111

 [附件: 盈江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221013053705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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