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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镇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平原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平原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平原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3.村镇规划建设中心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财政所
6.林业站
7.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和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和县委“五个行动”工作安排,坚决克服困难、顽强拼搏、勇毅前行,团结带领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镇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1.坚持深挖潜力、优化结构,产业支撑更加牢固。聚焦粮食安全、特色产业等重点任务高效推动落实,按照“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增效益”的发展思路,抢抓创建全国农业产业强镇机遇,加快推动传统特色优势产业扩规、提质、增效。
2.坚持多措并举、协同配合,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一是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二是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3.坚持巩固提升、接续发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一是坚持多措并举防返贫,健全防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把健全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作为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重要抓手,聚焦返贫致贫风险群体,筑牢防止返贫致贫“防火墙”。二是坚持多策联动抓帮扶,精准发力带动群众致富。三是抓实社会帮扶和驻村帮扶。
4.坚持绿色优先、保护自然,生态建设取得实效。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保持生态环境监管和突出问题整治高压态势,纵深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改善镇域生态环境质量。
5.坚持抓项目、提品质,基础设施呈现新面貌。我们始终坚持把乡村建设作为提升脱贫成效和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了态圧旳的有力举措,紧盯群众所盼,全力谋项目、争项目、上项目,在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上,我们紧盯短板弱项,着眼于群众关心和关注的通社道路、入户小巷道和产业路的硬化,水毁道路的维修,黑臭水体的治理等人居环境提升。
6.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社会保障坚实有力。一是抓实控辍保学工作。二是加大民政救助力度。三是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四是计卫方面,积极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五是社会保障方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完成48375人,参保率为99.6%,(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707户2552人,参保率100%)。办理个人医疗信息更改、注销:120人次,办理城乡社保卡225人次。六是持续做好联审联批工作。
7.坚持防微杜渐、筑牢底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一是抓实安全生产。筑牢安全生产底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针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燃气安全、防溺水等方面全方位开展10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企业和重点场所进行定期监督管理,全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二是抓好自建房安全整治排查工作。三是抓牢社会基层治理。多元配强队伍,形成治理合力。四是民族融洽宗教和谐。坚决有力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创建了盈东社区、盈湖社区等14个村居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
坚持转作风、提效能,政府自身建设明显加强。一是加强理论武装。二是加强警示教育。三是加强日常提醒。四是审查调查质效双升。五是有效整合监督力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事业编制50人。在职实有8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2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7,631,123.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819,523.1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2,811,600.00元。
与上年41,829,900.00元对比,减少4,198,776.88元,下降10.04%,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的事业在职人员月发绩效1,000.00元,做了年初预算,2024年已不再做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819,523.12元,其中:本年收入24,819,523.1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819,523.1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29,018,300.00元对比,减少4,198,776.88元,下降14.47%,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月发绩效工资、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未纳入2024年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631,123.1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819,523.12元,其中:基本支出22,827,923.12元,与上年27,525,900.00元对比,减少4,697,976.88元,下降17.07%,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月发绩效工资、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未纳入2024年预算;项目支出1,991,600.00元,与上年1,492,400.00元对比,增加499,200.00元,增长33.45%,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经费年初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121,481.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1,481.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人大人员工资、机构运转经费开支;
2.20101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会议)5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两次人大会议经费开支;
3.201010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代表工作)8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81,0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工作经费开支;
4.201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4,205,872.64元(其中:基本支出4,205,872.64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人员工资、机构运转经费、遗属补助开支;
5.20103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710,0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公务运转开支350,000.00元,村级公务运转开支360,000.00元;
6.20105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行政运行)234,449.00元(其中:基本支出234,449.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统计人员工资、机构运转经费开支;
7.2011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496,255.00元(其中:基本支出496,255.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纪检人员工资、机构运转经费开支;
8.20129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158,14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8,144.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群团人员工资、机构运转经费开支;
9.20129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63,000.00元),用于关工委、团委、工会妇联工作经费开支;
10.2013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11,75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1,754.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党委成员工资、机构运转经费开支;
11.20131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22,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22,600.00元),用于乡镇党组织、青年人才党支部、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乡镇党校建设开支;
12.2013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行政运行)8,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8,400.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工作补贴开支;
13.20136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行政运行)819,139.00元(其中:基本支出819,139.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机构运转经费开支。
14.20136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86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865,000.00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党小组活动经费开支;
15.204060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3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3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补助开支;
16.20701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287,455.00元(其中:基本支出287,455.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工资、机构运转经费开支;
17.2080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8,855,148.00元(其中:基本支出8,855,148.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村委会、社区人员工资、村民小组(小区)组长、副组长补助开支;
18.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17,171.20元(其中:基本支出217,171.2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补助,落选聘用村干部补助开支;
19.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9,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9,000.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20.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48,918.40元(其中:基本支出1,448,918.40元,项目支出0元),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21.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5,700.71元(其中:基本支出265,700.71元,项目支出0元),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开支;
22.2080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9,248.68元(其中:基本支出39,248.68元,项目支出0元),用于缴行政工人及事业人员单位部分失业保险金开支。
23.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20,84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844.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开支;
24.2100199(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74,313.00元(其中:基本支出274,313.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合管办人员工资、机构运转经费开支;
25.2100799(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79,0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9,040.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计生助理员、信息员及流动人口管理员补助开支;
26.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01,025.28元(其中:基本支出301,025.28元,项目支出0元),用于缴行政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27.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22,039.92元(其中:基本支出322,039.92元,项目支出0元),用于缴事业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2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1,741.29元(其中:基本支出101,741.29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生育保险,以及退休和在职人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开支;
29.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26,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6,000.00元,项目支出0元),用于村庄规划人员补助开支;
30.21202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386,409.00元(其中:基本支出386,409.00元,项目支出0元),用于城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机构运转经费开支;
31.2130104(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2,294,27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294,270.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机构运转经费开支;
32.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521,577.00元(其中:基本支出521,577.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林业站人员工资、机构运转经费开支;
33.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62,527.00元(其中:基本支出562,527.00元,项目支出0元),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11,893,437.28元(其中:基本支出11,893,437.28元,项目支出0元),具体为:
(1)30101(基本工资)3,768,672.00元(其中:基本支出3,768,672.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开支;
(2)30102(津贴补贴)3,069,072.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69,072.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津贴补贴开支;
(3)30103(奖金)143,533.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3,533.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绩效奖励开支;
(4)30107(绩效工资)1,870,959.00元(其中:基本支出1,870,959.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绩效奖励开支;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48,918.40元(其中:基本支出1,448,918.4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6)30109(职业年金缴费)265,700.71元(其中:基本支出265,700.71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开支;
(7)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23,065.20元(其中:基本支出623,065.2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8)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0,989.97元(其中:基本支出140,989.97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工工伤保险缴费开支;
(9)30113(住房公积金)562,527.00元(其中:基本支出562,527.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支。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660,010.64元(其中:基本支出828,410.64元,项目支出1,831,600.00元),具体为:
(1)30201(办公费)1,794,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2,600.00元,项目支出1,641,6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村(居)委会办公经费开支;
(2)30205(水费)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村(居)委会水费开支;
(3)30206(电费)6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电费开支;
(4)30207(邮电费)4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网络通讯费开支;
(5)30211(差旅费)4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0.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出差费开支;
(6)30215(会议费)8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80,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村(居)委会各种会议开支;
(7)30217(公务接待费)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开支;
(8)30228(工会经费)175,010.64元(其中:基本支出175,010.64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会会员活动开支;
(9)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800.00元,项目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开支;
(10)30239(其他交通费)393,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93,000.0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公车补贴开支。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06,075.20元(其中:基本支出10,106,075.20元,项目支出0元),具体为:
(1)30305(生活补助)10,106,075.20元(其中:基本支出10,106,075.2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村委会、社区人员工资、村民小组(小区)组长、副组长、原村公所(办事处)干部补助,落选聘用村干部补助开支。
4.310(资本性支出)16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60,000.00元),具体为:
(1)31002(办公设备购置)160,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本单位的电脑设备、壁挂触控一体机、投影机等开支。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省、州级配套事项
平原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与中央、省、州级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平原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平原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平原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5,400.00元,较上年237,000.00元减少41,600.00元,下降17.5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平原镇人民政府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0元对比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平原镇人民政府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7,300.00元,较上年61,000.00元减少3,700.00元,下降6.0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3次,共计接待672人次。
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平原镇人民政府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8,100.00元,较上年176,000.00元减少37,900.00元,下降21.5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0元对比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100.00元,较上年176,000.00元减少37,900.00元,下降21.5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支出成本。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度预算未安排本部门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平原镇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28,410.64元,与上年996,000.00元对比减少167,589.36元,下降16.83%,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以及本单位退休人员增加,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平原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66,495,571.65元,其中,流动资产24,608,835.99元,固定资产16,509,217.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4,934,000.00元,无形资产24.00元,其他资产10,443,494.52元。与上年53,746,348.05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749,223.6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261.2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312303000200111
[附件: 平原镇2024年预算公开表2024022904350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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