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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盈办发〔2019〕76号文件规定,盈江县财政局主要职能:
1.拟订和执行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改革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
2.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的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金融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负责编制全县和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办理上级对县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4.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拟订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全县各预算单位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按照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拟定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9.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县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2.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多双边财经对话任务,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13.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4.承担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和省、州、县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
15.承担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的具体职责。承担县政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县金融工作。
16.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盈江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县财政在预算执行上强化各类资金的统筹使用,集中保障重点刚性支出,在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债务还本付息的基础上,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统筹安排本级各项事业发展资金。
1.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在保障基本民生支出、保障工资按时发放、单位正常运行前提下,压缩非急需、非刚性一般性支出,全力做好全年“三保”各项工作,确保上级制定的民生政策等全面落实到位,切实保障社会稳定。
2.加大乡村振兴投入,做好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投入,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有效改善农村道路、水利、饮水、农田建设、乡村旅游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条件。
3.做好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维护和资金发放相关工作。截至10月31日,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共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20254.14万元,发放436172次。增加了群众的收入,缓解了农户夏种生产物资资金的压力,调动了农民保护耕地和种粮的积极性,为粮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4.做好中央、省、州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截至10月31日,收到2023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9044.19万元、支出1210.15万元,支付率13.00%;省预算内投资8985.39万元、支出1229.91万元、支付率14.00%;州预算内投资650.00万元、支出0.90万元、支付率0.14%。资金结转结余16238.62万元。到2023年10月31日已拨付以前年度各级资金4708.48万元。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调度管理,强化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管,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落到实处,及早发挥资金效益。
5.积极向上级申请彩票公益金,助推乡村振兴。2月中旬预申报了拟实施项目,将4个乡(镇)计划投资的8个重点项目排序入库。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项目申报重点向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农村公共活动场所倾斜,通过县、乡(镇)、村三级联动配合,实地调研并精心选点,于5月向州上申报了盈江县6个综合性活动场所项目,截至10月31日,已下达盈江县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230.00万元。
6.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按时完成上报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整改资料,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统一口径,提高报表质量,确保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
7.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广大群众根本利益。截至10月31日,公共安全支出2518.02万元。进一步促进了执法部门的执法能力,有力打击了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社会治安越来越好,社会更加稳定。
8.努力为各项社会保险需求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1)截至10月31日,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8813万元,其中: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91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5392万元,机关事业养老金支出18507万元。严格按规定及时拨付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确保社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确保社会稳定;(2)截至2023年10月,共筹集上划州级统筹资金14078.29万元,严格按照州级要求,及时上划州级统筹基金,确保各项州级统筹保险工作顺利运行。
9.做好医疗卫生经费的优先保障工作。始终把医疗卫生支出列为仅次于脱贫攻坚的保障支出。县医院、中医院医务人员工作财政按80.00%保障,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工作财政全额保障,在健康扶贫中对建档立卡户基本医疗保险助缴、住院报销比例提标、家庭医生签约、拴心留人推进优秀人才向基层流动等县级配套资金给予优先安排。
10.加强科教文化资金管理。截至10月31日,预算支出执行42845.00万元,其中:教育支出40726.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7.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2.00万元,切实为推动地方教育事业持续发展,打造边疆文化旅游,带动经济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11.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努力增加财政收入。截至10月31日,公共财政非税收入完成7757.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收入任务数15899.00万元的48.79%,较上年同期数9254.00万元减收1497.0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缓解财政收支矛盾起到了积极的调节作用,已成为增强政府调控能力的重要财力。
12.做好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截至10月31日,全县实际完成采购金额22660.00万元,比采购预算数23351.00万元,节约691.00万元,节约率3.00%。为全县财政增收节支,确保重点支出,做好“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13.认真落实普惠金融政策。持续强化与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作,积极开展融资担保业务,与盈江农商行、盈江农业银行、盈江邮储银行已达成合作关系,在2022年11月盈江县100.00万元风险补偿金到位后,省农担公司对我县实行担保费“零费率”政策,我办继续利用好“零费率”这一政策契机,充分发挥支农、惠农政策优势,扩大担保业务覆盖面,支持盈江产业化发展。
14.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平台系统督促工作。盈江县共收到上级下达直达资金指标61779.65万元,已分配61351.65万元,分配率达99.30%,支出金额22761.49万元,支出进度36.80%。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一竿子插到底”,直通重点领域,直接惠企利民。直达资金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主要投向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卫生健康、住房等重点民生领域,县级“三保”压力有效缓解,基层政府运转保障能力得到加强,充分发挥直达资金在“三保”“六稳”任务中的作用,真正实现了直达资金惠企利民的作用。
15.扎实推进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工作。盈江县除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外,共129家预算单位(本年新增盈江县第二高级中学、盈江县边防委员会办公室两家)实施改革,公务之家APP累计注册人数达7714人,激活率99.80%,已完成网上报销单数7945笔,累计报销金额278.44万元。推进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工作以来,能够成体系带动预算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有助于提升财务管理标准化、一体化水平,有效防范公务支出违规风险。
16.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加大财政往来款项的清理力度。根据省州加快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要求,加大财政往来款项的清理力度。通过纳入预算安排,2023年暂付款消化3783万元,暂付款余额呈下降趋势。截至10月31日,暂付款余额为38170.00万元,比年初41953.00万元减少3783.00万元,总会计户和财政专户金额分别为37721.00万元和449.00万元,分别占到暂付款余额的98.80%和1.20%。
17.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平台系统督促工作。截至10月31日,盈江县共收到上级下达直达资金指标77776.46万元,已分配77724.46万元,分配率达99.90%,支出金额41712.36万元,支出进度53.60%。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一竿子插到底”,直通重点领域,直接惠企利民。直达资金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主要投向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卫生健康、住房等重点民生领域,县级“三保”压力有效缓解,基层政府运转保障能力得到加强,充分发挥直达资金在“三保”“六稳”任务中的作用,真正实现了直达资金惠企利民的作用。
18.严格履行职责,加强资金监管。(1)根据《盈江县国资委关于规范县属企业差旅费、会议费和接待费支出的通知》(盈国资发〔2021〕6号)文件,2022年4月19日-29日组成检查组对我县4家国有企业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2)根据《德宏州财政局关于开展涉农财政专项资金违规分配及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德财监〔2022〕8号)文件要求,组织相关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2020至2022年9月涉农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资金分配、下达、支出、使用及其他方面,资金涉及“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等30个方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预算股、债务管理股、绩效监督管理股、国库股、经济建设股、行财股、资源环境综合股、农业农村股、金融股、政府采购法规股、会计资产管理股、国资股、非税收入管理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盈江县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
2.盈江县农场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盈江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盈江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盈江县财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3人(离休0人,退休4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财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259.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8.87万元,占总收入的99.9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60万元,占总收入的0.0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2.30万元,增长18.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5.67万元,增长18.40%,主要原因是:一是为确保我县化解隐性债务工作顺利进行,安排建制县申报咨询及软件技术服务费、第三方服务费及化债专班工作经费70.00万元;二是盈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需有偿收回云南裕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盈江县南部新区16栋违建别墅,需对收回的别墅上缴税费,安排税金88.45万元;三是用库区基金及征管经费弥补公用经费37.2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减少3.36万元,下降84.87%,主要原因是2024年本部门其他收入除保险公司赔偿款0.60万元外,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财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25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1.91万元,占总支出的73.20%;项目支出337.56万元,占总支出的26.8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2.30万元,增长18.0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93万元,下降0.53%,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退休3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97.23万元,增长140.55%,主要原因:一是为确保我县化解隐性债务工作顺利进行,安排建制县申报咨询及软件技术服务费、第三方服务费及化债专班工作经费70.00万元;二是盈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需有偿收回云南裕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盈江县南部新区16栋违建别墅,需对收回的别墅上缴税费,安排税金支出88.45万元;三是用库区基金及征管经费弥补公用经费37.22万元;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1.9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43.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8.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7.5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财政管理信息系统运维费42.46万元,用于支付运维商的技术咨询、远程服务、现场服务等服务费;
2.绩效评价服务费6.00万元,用于聘请第三方对6个重点项目及1个部门整体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所支付的费用;
3.征管经费49.72万元、2019年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考核经费24.20万元,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弥补单位公用经费不足;
4.县属国企年报审计工作经费24.80万元,用于支付聘请第三方审计县属国企年报审计费;
5.国企改革法律尽职调查费9.90万元,用于支付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涉及改革的15家目标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产生的费用;
6.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工作经费0.80万元,用于党报党刊征订费和党员开展活动等支出,为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7.2020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17.30万元,用于完善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项目收尾工作支付的项目资金;
8.2020年度中央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0.78万元,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9.建制县申报咨询及软件技术服务经费40.00万元、第三方服务费资金29.79万元,用于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提升化债工作的科学性和时效性,确保我县化解隐性债务工作顺利进行,支付的咨询费、服务费及复印费;
10.返还2019年中央彩票市场调控资金1.56万元,用于支付制作公益金标识牌的费用;
11.盈江县南部新区芙蓉雅居、芙蓉花苑两个项目的16栋违建别墅应缴税款专项资金88.48万元,用于增加国有资产,收回违建别墅所支付的税款;
12.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费0.43万元,用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建立群众自动自发、广泛参与的防范预警机制支付印制宣传单费用;
13.用公用经费购买办公设备1.34万元,用于购置办公设备,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4.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3%。与上年相比增加212.27万元,增长20.76%,主要原因:一是为确保我县化解隐性债务工作顺利进行,安排建制县申报咨询及软件技术服务费、第三方服务费及化债专班工作经费70.00万元;二是盈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需有偿收回云南裕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盈江县南部新区16栋违建别墅,需对收回的别墅上缴税费,按非税金88.45万元;三是用库区基金及征管经费弥补公用经费37.2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1.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08%。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财政信息系统运维服务费、国有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咨询费及单位公用经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退休干部办公费及退休人员建房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及大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14万元,决算为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3.7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11%,完成年初预算的63.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4万元,决算为0.5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89%,完成年初预算的9.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5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14万元,支出决算为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万元,决算为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4万元,决算为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39万元,增长47.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91万元,增长31.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8万元,增长1342.5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出差及下乡开展图版整治工作,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接待德宏州财政局开展“一卡通”专项整治检查及国有企业投融现场等检查导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出差及下乡开展图版整治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德宏州财政局开展“一卡通”专项整治检查及国有企业投融现场等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盈江县财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87万元,比上年增加16.27万元,增长26.42%,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及其他一般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盈江县财政局资产总额278.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4.96万元,固定资产33.4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9.9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99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312300431801000
[附件: 盈江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 盈江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 盈江县财政局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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