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财政局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172    作者: 日期:2024/10/18

监督索引号53312300445101000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道路交通安保、维护治安秩序,承担道路治安巡逻,纠正和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机动车核发牌证、机动车驾驶证管理等工作,以压事故、保畅通、护安全为中心任务,全力提高全县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为全县人民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突出管党治警,从严从实强队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知原义,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积极引导全体民警辅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切实把全警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为推进各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明确思路目标,精密部署强推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两个至上”的理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厅、州局的决策部署上来;并根据总队、支队部署要求,综合研判确定年度工作思路,制定工作目标任务,建立交管工作周推进、月安排、定期研究工作制度,党委会必听交通安全工作汇报,每周例会必通报交通管理工作情况,每月例会必安排和部署交通管理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3.聚焦安保主线,决心聚力强攻坚。一是强化节点坚守。紧盯“三个不发生”目标,做好 2023 年春节春运、两会、五一、中秋、十一等重要节点交通疏堵保畅工作。二是强化重大活动警务安保。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密安排和部署,领导一线指挥,高标准完成目瑙纵歌、泼水节、阔时节等重人民族节庆交通安保任务。

4.锚定事故预防,务实举措强治理。一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重点车辆行驶轨迹的分析研判,逐一布控,不断提升对重点违法行为查处的精准性,确保应对整治措施有力有效。二是结合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等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开展重点车辆、重点违法、重要时段公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和主题行动、统一行动,严查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摩托车多人共骑、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等易肇事肇祸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引导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

5.统筹协调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持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巡回宣传、示范单位建设,进一步夯实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层基础。二是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推进“互联网+公安交管服务”工作,落实“一窗通办、一证即办、自助快办、延伸下放、异地可办”要求,积极助力营商环境改善。三是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统筹推进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车辆管理所、机动中队、城区中队、那邦中队、盏西中队。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决算是严格按照编报决算时在职在编实有人数、离退休人数和在编实有车辆决算定额编制,人员详细数据不予公开,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警力和警用装备不予公开。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1485.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5.0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07万元,增长1.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18万元,增长1.31%;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工资、警衔津贴的调增;二是各项安全保卫、执法办案、执法执勤、减量控大等工作经费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148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9.44万元,占总支出的93.56%;项目支出95.58万元,占总支出的6.4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27万元,下降0.3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94万元,增长1.60%,主要原因是各项安全保卫、执法办案、执法执勤、减量控大等工作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27.21万元,下降22.16%,主要原因是2023年中央和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9.4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32.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7.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5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行政运行支出14.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安全保卫、减量控大等工作所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队电子抓拍及指挥中心系统建设项目等支出;

2.执法办案支出80.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开展重点车辆、重点违法、重要时段公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和主题行动、统一行动,严查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摩托车多人共骑、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超员、违法载人等易肇事肇祸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所需执法执勤、执法办案、执法装备购置、被装购置、车管业务证照费用等支出;

3.其他公安支出1.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5.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9.18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工资、警衔津贴的调增;二是各项安全保卫、执法办案、执法执勤、减量控大等工作经费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1290.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1%。主要用于全年在职人员工资支出930.92万元,日常执勤执法业务支出338.30万元,交通事故调解员、驻村工作队员及志愿者等补助支出7.06万元,购置办公设备及执法设备14.39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2%。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退休人员办公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0.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3.7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98万元,决算为1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49万元,决算为18.1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9.8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98万元,支出决算为1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49万元,决算为18.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8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本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标准,按照公务用车规定使用公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6.12万元,下降46.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12万元,下降46.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本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标准,按照公务用车规定使用公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开展执法执勤、安全保卫、交通事故勘查、办理案件、疫情防控等公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11万元,比上年增加63.66万元,增长32.91%,主要原因是各项安全保卫、执法办案、执法执勤、减量控大等工作经费成本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0.48万元、印刷费8.01万元、水费1.56万元、电费10.60万元、邮电费2.98万元、差旅费1.91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专用材料费131.34万元、被装购置费1.92万元、劳务费17.50万元、工会经费3.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2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1004.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50万元,固定资产862.3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84.6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35万元,货币资金增加23.6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2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2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报告数据取自决算报表,因以万元为单位,故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312300445101000

 [附件: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015110218594

 [附件: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1015110218594

 [附件: 盈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41015110218594]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