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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制定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及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干部、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实施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组织实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州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事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拥军优抚股、移交安置股。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烈士纪念褒扬纪念和设施保护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8人(离休0人,退休8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抓实各级党委、政府有关机构改革的各项要求。
2.持续开展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严格落实好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各项补助政策。
3.加快推进优抚事业单位资产转隶工作。坚持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各相关单位按工作职责履行转隶手续,按照边转隶边解决实际困难的方式推动转隶工作。
4.多方式解决退役军人服务站编制人员到位问题。加强对乡镇、农场的指导,指定专(兼)职人员开展工作,尽可能减少人员的更换频率,逐年将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编制内,并积极督促乡镇通过上报统一招考计划解决编制人员到位的问题,保证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对广大退役军人提供优质服务,全力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5.加快乡镇、村(社区)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打通服务退役军人“最后一公里”。通过争取项目积极实施乡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努力营造爱国拥军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打造高标准的精品站点,为服务和保障退役军人筑牢基础。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0311920.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76607.24元,占总收入的97.8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35313.06元,占总收入的2.1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18876.76元,下降3.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54036.92元,下降5.04%,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补助、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等财政资金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增加335160.16元,增长334.65%,主要原因是上级转拨的军休干部定期增资补助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0311935.94元。其中:基本支出17347609.09元,占总支出的85.41%;项目支出2964326.85元,占总支出的14.5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22605.32元,下降3.4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342532.17元,下降16.16%,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定期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调整至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增加2619926.85元,增长760.72%,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定期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春节、清明节、建军节、烈士纪念日办公经费调整至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347609.0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089035.87元,占基本支出的98.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8573.22元,占基本支出的1.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64326.8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春节、“八一”建军、烈士纪念日等节日慰问活动项目经费847748.82元,主要用于对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对驻军、重点优抚对象进行慰问,以及组织乡镇服务站组织召开春节、“八一”等节日活动慰问座谈会,积极开展盈江县籍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喜报送达等工作;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开展烈士纪念活动,缅怀先烈,弘扬红色精神。
2.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项目经费6335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三属”“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含直接参与铀矿开采退役军人)等群体抚恤和生活补助支出。
3.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经费499598.75元,主要用于发放义务兵参军入伍的专项补助,鼓励青年参军、保障义务兵家庭生活。
4.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励项目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对现役军人服役期间荣获“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等进行物质奖励。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项目经费93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服役年限计发的补助金。
6.军休服务管理项目经费5597.00元,主要用于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的办公经费。
7.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项目经费172094.00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适应性培训、技能性培训产生的相关费用。
8.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经费及体检项目经费31876.00元,主要用于支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体检费。
9.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疗保险项目经费416739.67元,主要用于缴纳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10.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两保接续)项目经费45469.70元,主要用于支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衔接的费用。
11.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乡镇服务站的专项经费147821.84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日常做好一对一服务工作、困难帮扶、立功喜报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具体事务的办公费用。
12.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项目经费10881.07元,主要用于对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参保缴费、住院和门诊费用进行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76607.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6%。与上年相比减少1054036.92元,下降5.04%,完成年初预算的247.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237543.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79%完成年初预算的245.6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就业补助、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义务兵优待金、军队离退休干部生活补助、退役安置、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生活补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义务兵优待金、军队离退休干部生活补助等,均为上级补助在年中进行下达,未在年初进行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7141.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完成年初预算的516.5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为上级补助在年中进行下达,未在年初进行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19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工资及缴费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266.00元,决算为815.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4.19元,下降21.5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266.00元,决算为815.8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7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4.19元,下降21.5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15.8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24.19元,下降21.5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266.00元,支出决算为815.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4.19元,下降21.5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266.00元,决算为815.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4.19元,下降21.5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15.8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24.19元,下降21.5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到盈江视察、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盈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573.22元,比上年减少804664.04元,下降75.68%主要原因是春节、清明节、建军节、烈士纪念日办公经费调整至项目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3526.00元、邮电费320.80元、差旅费19686.81元、培训费111055.00元、公务接待费815.81元、工会经费42118.80元、其他交通费用610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盈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454298.79元,其中,流动资产32291.87元,固定资产1422006.9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5253.9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4236.6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盈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300576301111
[附件: 盈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1004295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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