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盈江县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浏览量:3426    作者: 日期:2023/5/29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德办发〔202242号)精神,科学、稳妥、有序推进盈江县城乡绿化美化行动,全面提升全县城乡人居环境和人民生态福祉,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加快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地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生态保护、环境建设、城市发展、人民生活等各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把盈江建设成为绿色经济发展示范县、沿边高质量跨越发展示范县、沿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滇西生态文化旅游县四个定位目标,扎实推进城乡绿化美化,把盈江建设得更加宜居宜业宜游,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自豪感。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绿美惠民。立足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产生活的需求,牢固树立绿化为民理念,统筹考虑生态合理性和经济可行性,在规划设计、建设管护等各环节、各方面坚持节俭优先推进城乡绿化,不搞形式、不搞运动、不破坏、不浪费,实实在在推进城乡增绿添美和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坚持共建共管共享,让城乡绿化美化建设成果惠及全县人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感知度、认可度、满意度。

科学规划,有机结合。将城乡绿化美化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紧密结合,与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全域旅游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科学编制规划,精心设计实施方案,构建城乡绿化美化空间大格局。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施策的原则,适地适绿、适地适美,做到一镇一特色、一村一亮点,突出特色、突出重点,分类展开、分步实施,稳妥有序推进城乡绿化美化。

系统构建,多元共生。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以风景园林学、生态学、林学和系统工程的原理为指导,发挥盈江生物多样性优势,构建乔、灌、草相互搭配,叶、花、果相互结合的近自然生态群落,打造多元共生、安全稳定的生态系统,让美丽家园充满生机活力。

政府引导,广泛参与。压实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在组织领导、规划设计、政策保障和市场引导作用,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形成导向明确、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良性互动的科学绿化新格局。坚持把城乡绿化美化发展与改善人居环境紧密结合,调动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绿化的积极性,构建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长效发展机制,营造人人参与绿化美化、共建共享美丽家园的良好氛围

(三)行动目标

重点开展城镇、社区、乡村、交通、河湖、校园、园区、景区8大领域绿化美化行动。通过实施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提升全县森林覆盖率,完善城乡绿化美化机制体系、产业体系,构建建管运营模式,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使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人文美成为普遍形态。计划2024年,全县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以上,盈江城区绿地率年增幅不低于2个百分点。

中远期,力争通过未来10年城乡绿化美化,努力将盈江建成全州城乡绿化美化典型示范标杆,全面建成绿美盈江,城乡人居环境加快提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全民植绿爱绿护绿意识加快提高,绿美盈江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快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绿美城镇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严格按规划建设”的原则,编制完成《盈江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盈江县公园体系规划》《盈江县绿色图章管理办法》,根据盈江的地域特征和资源禀赋完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机制,保障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管护得到有效执行,各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叠加至同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多规合一”。结合盈江城乡历史、气候、地形、文化等自然和人文资源禀赋,协调城乡和周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注重“增绿提质、裸地绿化、建管并重”,因地制宜,科学选择绿化色叶树种草种,积极采用乡土树种绿化,不断提升城乡绿化美化综合品质和服务效能,打造绿化特色鲜明的城乡风貌。严格落实城市公共绿地、小区绿地、单位绿地“门前三包”责任制;积极开展城市绿道网建设,推行“绿道+”模式;以城市街区街道为基本单元,高品质打造绿美街区街道;加快推进盈江县高品质规模化绿化苗木产业基地建设,保障城市绿化苗木供给;逐步完善“规划谋绿、科学建绿、管护养绿”体系建设,着力打造“县城园林化、乡镇森林化、村(社区)精品化”生态系列,推进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县城、国家森林县城。

建设范围:盈江县县城,国省道沿线、重点旅游景区周边和城郊乡(镇)政府所在地。

三年建设目标:到2024年全县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以上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0%以上,建成绿美乡镇4个。分年度建设目标:2022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6.5%以上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46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76.9%以上,建成绿美乡镇1个;2023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5%以上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75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3.5%以上,建成绿美乡镇1个;2024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以上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0%以上,建成绿美乡镇2(牵头部门: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乡村振兴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绿美社区

积极开展“绿美社区”“绿色生态小区”“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倡导“拆违还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等多种形式增加绿色植被,提升单位、小区绿地建设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社区绿化美化责任,建立健全管护长效机制,尊重人民群众意愿,精心设计方案,创新方式方法,调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严防破坏性“建设”行为,鼓励和引导社区居民推进临街阳台的绿化美化。

建设范围:县城(乡镇)主街道小区和单位、新建小区、旅游景点周边小区、改造提升的老旧小区。

三年建设目标:到2024年全县建成绿美社区6个。分年度建设目标:2022年建成绿美社区2个;2023年建成绿美社区2个;2024年建成绿美社区2个。(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平原镇人民政府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绿美乡村

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推动美丽宜居建设,顺应自然地理格局,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要求,尊重自然、顺应自然、遵守村规民约,因地制宜做好乡村绿化美化设计,彰显乡土田园特色,促进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相协调,保持乡村自然生态田园风貌,加强乡村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生态资源的保护,有效保护古树名木、护村林、风景林等自然植被,将经济性、功能性、观赏性有机结合起来,春天赏花,夏秋品果,冬天尝菜(木本野生蔬菜),让美丽乡村留住美丽乡愁。围绕村旁、水旁、路旁、宅旁,在边角地、空闲地、闲置宅基地、拆违地和乡镇街道、主次干道、活动广场等乡村公共空间,宜树则树、宜草则草、宜花则花、宜果则果,广植乡土树种,因地制宜建设“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支持和鼓励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水美乡村、森林乡村等建设。充分挖掘乡村自然生态、历史人文、田园风光等资源价值,大力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生态创意农业和乡村休闲康养旅游等绿色富民产业

建设范围:城郊村、国省道沿线村、旅游景区周边村、名村古村等。

三年建设目标:到2024年全县建成县级绿美乡村249个。2022年建成绿美乡村83个;2023年建成绿美乡村83个;2024年建成绿美乡村83个。(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配合)

(四)绿美交通

以保障交通安全为前提,依据交通沿线的自然状况和功能需要,分层次、分地域、分地段确定绿美交通建设任务,积极推进交通沿线应绿尽绿,打造与周边生态自然环境相协调、地域特色特点显著的绿美交通。全面实施县域高速路、省道、县道和通村道路沿线绿化提升,加强公路绿化管养,按照“一路一景”的原则,选择适应性强、易管养、经济美观的乡土植物,结合区域气候特征,充分发挥公路沿线原有树木、花卉等植被的美化作用,使公路植被景观协调统一。重点做好公路高边坡、取弃土场、临时用地等区域的生态恢复及覆绿工作,对分隔带、路侧绿带、沿线设施、场站、隧道洞口等可绿化区域进行绿化美化,科学进行“加”“减”“疏”“补”,形成畅通、安全、舒适、美丽的绿美交通网络。

建设范围:县内公路交通干线。包含高速公路(服务区、廊道)、国省干道、农村公路、旅游公路、自驾游精品线路。

三年建设目标:到2024建成绿美高速56公里(含高速公路绿美廊道25公里),绿美国省道124.4公里,绿美农村公路400公里绿美服务区22分年度建设目标:2022年建成绿美国省道65公里绿美农村公路90公里;2023年建成绿美高速56公里(含高速绿美廊道25公里),绿美国省道59.4公里绿美农村公路210公里绿美服务区2;2024年建成绿美农村公路100公里。(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林草局、盈江公路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绿美河湖

以改善生态、减少污染、涵养水源、调节水循环、防止水土流失为目的,结合河湖整治和湿地保护工作,统筹开展规划建绿、拆违增绿、破硬增绿、见缝插绿、留白增绿。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以流经城镇、坝区的河流(河段)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沿湖生态廊道加密、加彩、加花等绿化美化工程,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加强沿河湿地管护,通过建设柔性岸线、绿色护岸等方式,优化河流生境,提高生态环境异质性和生态亲和性,提升生态系统的结构稳定性。加强城镇周边水库库岸林草植被建设,营造水源涵养林,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坚持尊重自然、保护优先,根据不同水体的生态环境和分布特点,结合岸坡稳定、行洪安全、生态修复等要求,分区域和类型因地制宜开展水体自然岸线和环湖原生植被保护及恢复,提升河湖沿岸景观及湿地植被景观,打造生态安全、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河湖美景。

建设范围:纳入全县河(湖)长制实施范围的湖泊,流经城镇、坝区重点河流(河段),城市周边大中小型水库,水利风景区,主要交通干道沿线的河湖岸线等。

三年建设目标:2024建成绿美河湖4,其中绿美湖泊1个,绿美河流1条,绿美水库2个。分年度建设目标:2022年建成绿美湖泊1个(香额湖);2023年建成绿美河流1条(大盈江);2024年建成绿美水库2个(回龙河水库、户宋河电站水库)。(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六)绿美校园

统筹生态、人文、安全、科普等要素,充分利用校园的自然景观元素,提升校园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鼓励开展垂直绿化,将校园原有自然水域、湿地、植被和古树名木纳入校园绿化整体规划、整体设计,选择适应当地生长环境且无刺、无毒、无异味、少飞花飞絮的乡土植物。推进中小学校园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学生提供活动休憩、健身娱乐、科普教育活动场所。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以环境带作风,以环境树形象,以环境提效能,切实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将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校园建设、教育教学管理等各环节、全过程,建成校园绿化美化整体水平和师生生态文明素养全面提高的绿美校园”,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美丽盈江”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建设范围:职业高校、中学、小学、幼儿园等各级各类学校。

三年建设目标:到2024年全县拟建成绿美校园9所,其中中学4所,小学5所。分年度建设目标:2022年拟建成绿美校园3所,其中中学1所,小学2所;2023年拟建成绿美校园3所,其中中学1所,小学2所;2024年拟建成绿美校园3所,其中中学2所,小学1所。(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林草局配合)

(七)绿美园区

根据园区类型、自然环境条件、经济条件和功能定位等,从公共绿地绿化、道路绿化、企业厂区绿化、居住区与单位附属区域绿化等方面,强化对园区内原有植物资源的保护,合理选择具有改善环境、阻尘降噪、生长稳定的绿化美化乡土树种,建设兼具观赏和生态防护等功能的绿化带和景观道。落实园区、企业绿化美化主体责任,开展园区补绿提质,消除园区裸露土地,创造条件在园区围墙、屋顶、墙面进行立体绿化。结合园区内企业特点,充分利用可能的空间,坚持乔、灌、草、花、藤相结合,完善园区绿化结构,营造布局合理、色彩丰富、季相鲜明的园区绿化景观,为园区员工及周边居民提供舒适、方便、实用、优美的绿色空间。科学编制园区绿化美化规划,突出重点、补齐短板,着力改善园区、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园区整体形象提档升级,全面提升园区发展软实力和竞争力。

建设范围:盈江县工业园区。

三年建设目标:2024年全建成绿美园区1个。分年度建设目标:2022年建成绿美园区0;2023年建成绿美园区0;2024年建成绿美园区1个。(牵头单位: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配合)

(八)绿美景区

按照巩固一批、提升一批、整治一批的原则,以提升景区游客游览体验为目标,结合景区规划,因地制宜、因景制宜、因游制宜,在不破坏景区游览内容和服务游客功能的基础上确定绿美范围,全面提升景区观赏性、适游性和生态环境质量,保持景区内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加强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景观绿化美化、植被资源管理、环境卫生维护、工作人员培训,清理景区内的外来入侵物种,恢复自然衍生的物种、种植百日菊等观赏性草本花卉,提高景区的美化度,塑造满足多样化需求的绿美环境,推动全县景区更高质量、更加美化、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形成适应景观环境、浏览需求和自然条件的绿美景区。

建设范围:A级旅游景区。

三年建设目标:2024年全县建成绿美景区1家。分年度建设目标:2022建成绿美景区0家;2023年建成绿美景区1家;2024年建成绿美景区0家。(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林草局配合)

三、实施路径

(一)推优学优带动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推优学优活动,八个专项领域牵头单位需向县城乡绿美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报送县级绿美建设典型标杆材料,县级推送至州级。以专家打分、网络投票等方式推选出一批绿美城镇、绿美社区、绿美乡村、绿美交通、绿美河湖、绿美校园、绿美园区、绿美景区,树立全县标杆典型,并积极报州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向上争取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林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科学规划衔接

八个领域牵头部门需要编制各领域绿化美化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实施范围、主要目标和实施举措。县城乡绿美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积极研究制定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具体目标任务及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审核后组织实施,并报州级有关部门备案。同时按照与自然环境条件相适应、与生态环境和特色风貌相协调、与城乡居民美好生活相契合的总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十年期绿化美化规划,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等规划的衔接。(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坚持设计引领

根据省、州城乡绿化美化建设导则要求,邀请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业绩的机构进行绿化美化方案设计,绿化美化项目主管部门须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把关。将城乡绿化美化纳入建设项目重点审查内容,按照《云南城乡绿化美化植树指南》《德宏州主要乡土绿化树种名录》要求选择树种、进行种植管护,优先保护利用原生植被,尽可能建设能够自维持或低维护的植物景观。新建项目所使用植物要遵循适地适种原则,乡土植物种类占比不低于50%、数量占比不少于80%。增绿提质和景观提升的项目,要充分尊重民意,突出当地特色;社会普遍关心且政府主导的重大城乡绿化美化项目,须经过严格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绿美+”经济

依托盈江丰富的植物资源多样性优势,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发展“绿美+”经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技术先进、带动力强的知名苗木企业,打造一批成规模、有特色的盈江苗木品牌。建设一批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特色苗木基地和保障性苗圃。引导以需定产、订单育苗、就近育苗。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农户”等合作模式,培育发展从研发生产到应用推广的全产业链;大力发展规划设计、建设管养、综合服务、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科普研学、文创科创及系统性方案服务等关联产业;科学发展特色经济林果、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林草局、县投资促进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科技支撑

不断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加快科研技术攻关,强化科技对城乡绿化美化的支撑作用。搭建与绿美盈江相关的科研创新平台。利用好种质资源库、林草种质资源普查、高等植物和草本植物调查、有害生物普查等现有科研资源。实行重点攻关项目“揭榜挂帅”,开展种质资源收集、种苗繁育、新品种培育、重大有害生物防控、城市绿地系统构建、湿地生态修复、城市森林碳汇等项目研究。鼓励产、学、研建立紧密合作机制,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技术转移转化效率,让先进科技服务城乡绿化美化全链条高质量发展。(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林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创新建营管护模式

落实国家储备林建设、生态修复、湿地保护等政策,鼓励县级投资平台参与,充分利用政策性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以重点项目撬动金融资金加大投入。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参与碳汇交易。探索和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购买经营转让(POT)等模式,积极吸引县内外研发团队和苗木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盈江县城乡绿化美化建设。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开发符合城乡绿化美化的金融产品。鼓励创建市场化、可持续的建营管护模式。(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林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由县委、县政府领导任组长,相关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等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盈江县城乡绿化美化相关工作,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问题有人牵头解决。县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组织好所辖所管所属系统、区域、场所、设施等的绿化美化工作。县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抓好城乡绿化美化工作的具体落实。县直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总结与评价,及时对计划方案进行修正指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发改局负责)

(二)加大资金投入

县政府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统筹各方面资金加大城乡绿化美化行动公共支出部分的保障力度。鼓励个人、企业捐资,探索认种认养林木、林地和绿地等形式,支持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绿化美化行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省级奖补资金支持,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积极给予专项债券支持。(县发改局、县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政策配套支持

将城乡绿化美化行动纳入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加大城乡绿化美化土地供应,城市腾退土地优先用于城乡绿化美化。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实用性村庄规划时合理安排城乡绿化美化用地。健全立体绿化的审批及评估机制,对进行墙面及屋顶绿化的建筑所形成的绿化面积予以折算,调动立体绿化建设积极性。推进全县城乡绿化美化信息化建设管理,分领域建设城乡绿化美化数据库,强化综合效益监测评估。加强城乡绿化美化建设规划设计、苗木培育、施工养护、林草科技等方面人才培养培训,建设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加快创建森林城市、园林城市。(县教育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林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动群众广泛参与

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履行植树义务上作表率,带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入城乡绿化美化行动。逐步完善义务植树组织管理、统计认定和证书发放等制度办法,探索义务植树激励机制,激发公众参与义务植树的内生动力。深入推进“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完善全民义务植树网络平台,创新拓宽公众尽责和知情的有效途径。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邀请专业团队普及植物管护知识,开展“优秀园丁评选活动”,提升管护能力和水平,发动全民参与“植绿护绿”“绿化家园”等主题活动。(县林草局负责)

(五)严格督促指导

强化规划、设计、建设、管护等有关主体责任,建立科学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城乡绿化美化行动常态化督查调研,按照城乡绿化美化负面清单,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底线管控要求,始终把保护生态环境放在首位,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对规划、设计、建设决策出现重大偏差或失误的严肃问责追责。(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发改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宣传引导

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及各类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工作经验、先进典型、特色亮点,在有关职能部门的统筹下,及时曝光各类负面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负责)

 

附件:1.盈江县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目标表

2.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负面清单


附件1

盈江县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目标表

序号

建设领域

区域

三年总目标

 

2022年目标

2023年目标

2024年目标

大类

小类

完成数量

完成比例

完成数量

完成比例

完成数量

完成比例

1

绿美

城镇

建成区绿地率

盈江县

≥40%

36.50%

/

38.50%

/

40%

/

建成区人均公园

绿地面积

盈江县

≥13平方米

12.46平方米

/

12.75平方米

/

13平方米

/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盈江县

≥90%

76.90%

/

83.50%

/

90%

/

绿美乡镇

盈江县

4

1

25%

1

25%

2

50%

序号

建设领域

区域

三年总目标

2022年目标

2023年目标

2024年目标

大类

小类

完成数量

完成比例

完成数量

完成比例

完成数量

完成比例

2

绿美

社区

/

盈江县

6

2

33%

2

33%

2

33%

3

绿美

乡村

/

盈江县

249

83

33%

83

33%

83

33%

4

绿美

交通

绿美高速

56公里

/

/

56公里

100%

/

/

绿美国省道

124.4公里

65公里

52%

59.4公里

48%

/

/

绿美农村公路

400公里

90公里

23%

210公里

53%

100公里

25%

绿美服务区

2

/

/

2

100%

/

/

序号

建设领域

区域

三年总目标

完成数量

2022年目标

2023年目标

2024年目标

大类

小类

 

完成比例

完成数量

完成比例

完成数量

完成比例

5

绿美

河湖

总计

4

1

25%

1

25%

2

50%

绿美湖泊

1

1

100%

/

/

/

/

绿美河流

1

/

/

1

100%

/

/

绿美水库

2

/

/

/

/

2

100%

6

绿美

校园

总计

9

3

33%

3

33%

3

33%

绿美中学

4

1

25%

1

25%

2

50%

绿美小学

5

2

33%

2

33%

1

33%

绿美幼儿园

0

/

/

/

/

/

/

7

绿美

园区

/

1

/

/

/

/

1

100%

8

绿美

景区

/

1

/

/

1

100%

/

/


附件2

 

云南省城乡绿化美化负面清单

 

为规范、有序推进实施全省城乡绿化美化行动,在具体建设过程中,禁止和限制以下行为。

一、禁止类

1.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违规开展绿化美化。

2.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确需占用的,必须依法依规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禁止毁坏表土、全垦整地等,避免造成水土流失或土地退化。

4.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

5.强化林地草地用途管制,严厉查处乱砍滥伐、非法开垦、非法侵占林地草和公园绿地等违法行为。

6.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7.严禁开山造地、填湖绿化,禁止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

8.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绿化相关规划,不得擅自改变绿化用地面积、性质和用途。

9.尊重自然规律,坚决反对“大树进城”、“古树进城”等急功近利行为,避免片面追求景观化,切忌行政命令瞎指挥。

10.严禁脱离实际、铺张浪费、劳民伤财搞绿化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

11.道路绿化更新中,禁止随意砍伐及更换行道树。

12.禁止使用未开展引种实验或引种不成功的外来植物,不得使用来源不清、未经检疫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禁止或者慎引可能威胁当地物种生存的植物。禁止引进风险评估等级为特别危险的境外林草种子、苗木。

13.加强对种苗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质量监督,严禁使用无证无签苗,严把造林种草种苗质量关。

14.禁止破坏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及其生存的自然环境。

15.禁止哄抬树苗花草价格等不正当行为。

1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二、限制类

17.广植乡土树种,审慎使用外来树种草种。

18.引进外来物种以及研究、开发和利用生物技术,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

19.在城镇和乡村居民区周边要充分考虑群众健康因素,避免选用易致人体过敏的树种草种。

20.加大乡土树种草种采种生产、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力度,引导以需定产、订单育苗、就近育苗,避免长距离调运绿化种苗。

21.限制大量使用化学药剂防治病虫害,推进生物防治技术应用。

22.合理运用集水、节水造林种草技术,防止过度用水造成生态环境破坏。

23.河湖在满足行洪安全的条件下尽量采用自然驳岸,减少“三面光”工程。

 

 政策解读:http://www.dhyj.gov.cn/fgj/Web/_F0_0_5ECH1NAF10B57EC8609640FA8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