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防震减灾局

盈江县防震减灾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浏览量:19189    作者: 日期:2017/2/21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盈江县防震减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盈政发〔2007〕388号)规定,盈江县防震减灾局主要职能: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地震行业标准;组织编制全县防震减灾规划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省、州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全县地震监测台网(站)及信息系统建设;开展地震预测预报研究,制定长、中、短、临地震预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群测群防工作管理。三是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四是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及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管理全县的地震灾害预测,制定《盈江县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五是会同建设部门编制全县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草案,会同建设部门开展农村民居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技能培训,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农村民居抗震基础数据库。六是承担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七是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提出地震应急救援指挥技术体系的长期发展规划,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八是承担全县地震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九是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

认真落实省、州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进防震减灾事业改革发展,全面、依法、规范履行防震减灾各项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地震安全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勤俭节约,廉洁办事。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增强震情观念,高度重视当前面临的震情形势,加强对震情跟踪监视工作的领导,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震情跟踪监视工作。

3.加强监测预报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震情跟踪责任制,扎实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坚持会商制度。二是加强宏观异常的观察收集,认真做好芒克温泉观测台站、地磁台、背景场极低频台站和强震台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台站正常运转,确保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发挥实效。三是协助省局做好铜壁关测震台和支那、芒章、铜壁关、旧城、平原莲花山五个基准台站的建设工程。

4.加强震害防御工作。一是加强对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抗震设防的建设。二是严格坚持审批备案程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加大宣传力度,2017年做好平原镇一个示范社区的申报工作。四是加强盈江县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建设,做好一个示范学校的建设工作。

 5.加强完善地震应急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地震应急预案的备案和管理。二是组织参加应急队伍的培训。三是加大对社区科普知识宣传力度。四是不断提高群测群防工作,抓好“三网一员”建设工作,加强对人员的管理培训。五是加强对97个行政村、4个办事处宏观观测员的管理培训。

6.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持续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法治在线学习与考试。每月开展一次科室领导讲业务知识培训。

7.持续抓好挂钩联系点盏西镇双龙村“挂包帮、转走访”精准扶贫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局挂钩户2017年按时脱贫。

8.按时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紧密围绕盈江县防震减灾局中心工作,保证国家方针政策的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着力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不断提升本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二)预算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2.真实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以实现本部门职能为依据,实事求是地编制收支预算,提高预算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平衡性原则。本着“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保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4.重要性原则。根据本部门职能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部门预算,确保每一笔项目支出与实际工作相符合。

(三)预算编制的方法。

2017年本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对防震减灾工作的各项要求和部署,加强对本部门预算收入管理,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从严从紧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化和准确性,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为预算执行和公开奠定扎实的基础。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盈江县防震减灾局财务总收入83.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3.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63.73万元对比,增加了19.27万元,增加了30.26%,增加原因:调资增资增加人员经费。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3.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3.0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02万元(本级财力83.0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0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增加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22004支出76.38万元,主要用于防震减灾局人员工资、机构运转等的支出;22102支出6.64万元,主要反映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基本支出83.02万元,与上年63.73万元对比,增加了19.27万元,增加了30.26%,增加原因:调资增资增加人员经费。2017年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69.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29%;商品和服务支出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1%;住房公积金6.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0%。人均公用经费与上年持平。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万元,与上年6.4万元持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防震减灾工作开展所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六、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产生的费用。与2016年相比减少了0.2万元,下降了12.5%。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拟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防震减灾公务工作开展,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2016年相比减少了0.2万元,下降了7.1%。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县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减少支出。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6下降8.7%。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部门预算政府采购经费1.5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了1.5万元,增加了100%。政府采购预算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办公耗材、广告宣传等。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7.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附件: 盈江县防震减灾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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