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公安局

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盈江县2023年促进经济快速恢复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浏览量:7166    作者: 日期:2023/3/15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2023年经济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为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全县经济快速恢复发展,确保稳中求进、稳中提质,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促进旅游业发展

(一)对年内招徕省外入盈游客数500人以上的县内旅行社,每接待1名过夜游客给予5元奖励补助。

(二)对评定为甲级旅游民宿的主体除省级予以一次性最高30万元奖励外,再给予10万元奖励补助;评定为乙级旅游民宿,给予5万元奖励补助。

(三)由文旅部门策划并由企业组织实施的重大节庆活动或体育赛事,根据活动规模,对文旅企业给予2万元至10万元的奖励补助。参与人数达5000-10000人,给予2万元奖励补助;参与人数达10000-30000人,给予4万元奖励补助;参与人数达30000-50000人,给予6万元奖励补助;参与人数达50000人以上,给予10万元奖励补助。

(四)对新评定的星级酒店,达到三星级,给予3万元奖励补助;达到四星级,给予10万元奖励补助。

(五)对评定为餐饮老字号,德宏最具代表性的小吃店,云南省星级农家乐,每户给予5000元奖励补助。

(六)对评定为云南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焦区的企业,每户给予20万元奖励补助。

(七)对新评定为国家A级景区的市场主体,评定为3A级景区,给予10万元奖励补助;评定为4A级景区,给予30万元奖励补助。

二、大力推进升规纳限

(八)设立升规纳限企业奖。当年新建投产并达到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老企业二次升规的每户奖励3万元;新增的限额以上贸易业企业、由限额以下转为限额以上贸易业企业每户奖励3万元,老企业二次纳限或大个体每户奖励2万元;年内纳入规模以上的重点服务业、资质以上的建筑业、房地产企业每户奖励3万元;升规纳限企业中,具有文化产业单位性质、并能纳入文化产业统计平台进行数据汇总的,每户增加1万元奖金。

(九)设立四上企业增速贡献奖。已在名录库中的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工业企业年产值增速超过30%的,每户奖励3万元,增速超过50%的,每户奖励5万元。批发业销售额、零售业销售额增速在30%以上,且总量分别在行业排名中前五位的限额以上企业(石油、烟草除外)各奖励2万元。对住宿业营业额、餐饮业营业额、重点服务业、建筑业产值、房地产销售增速超过30%,且总量分别在行业排名中前三位的限额以上企业各奖励2万元。贸易业大个体增速超过50%的,每户奖励1万元。

三、促进工业稳岗就业

(十)对注册地在县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拟培育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311—1231日新招录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且连续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除执行上级奖补外再给予企业5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四、推动玉石公盘交易

(十一)支持所有玉石毛料公盘企业举办公盘交易活动,限额以上公盘企业每举办一次公盘交易活动且吸引州外客商1000人以上的奖励5万元。

五、促进房地产业稳健发展

(十二)鼓励各类民营企业、新市民、旅居群体,组团购买商品住房,对在202271日至2023621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含车位、储藏室),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并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购房人,给予所缴纳契税额5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单套住宅限额不超过2万元;对在2023622日至20231231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含车位、储藏室),并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及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购房人,给予所缴纳契税额35%(县本级)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单套住宅限额不超过1万元,补贴资金县财政承担。

(十三)鼓励支持县内农村居民到县城区购房,县城规划区以外的盈江县本县居民购买商品房(不含县外),在202311日至20231231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含车位、储藏室),并完成商品房网签备案及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购房人,给予所缴纳契税额70%(县本级)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单套住宅限额不超过3万元,州级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支持以外的由县财政承担。

六、促进建筑企业做强做大

(十四)对年内完成联网直报建筑业产值的建筑企业,年内实现产值2亿元(含)以上的建筑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年内实现产值3亿元(含)以上的建筑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年内实现产值4亿元(含)以上的建筑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承揽县外建筑项目、且项目年内形成产值分别超过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含)以上的联网直报建筑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以上奖励补助与四上企业增速贡献奖不重复享受,单项就高奖励。

七、鼓励支持产业类项目投资

(十五)设立社会资本重大产业类项目投资奖励补助专项,对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产业项目,视项目实际投资额、税收贡献率、就业带动等因素,实行一事一议投资奖补。

八、附则

以上政策措施有明确时限的按既定时限实行;无明确时限的,实施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解读:https://www.dhyj.gov.cn/gaj/Web/_F0_0_5G0IS2RS035D0C9B21304D42B4.htm

文章来源:盈江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