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便于各乡镇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文件内容,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政府有关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工作部署要求及2023年全县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部门联席会议精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通知》(云政办函〔2023〕20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通知》(德政办函〔2023〕23号)精神,在全县开展2023年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
二、目标任务
营造全社会关注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工作氛围,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积极联动、家长主动参与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工作格局,形成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合力。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我县学生溺亡和因交通事故死亡风险,最大限度减少和遏制学生溺水、交通事故发生。
三、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一是强化工作统筹,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加强工作统筹;村委会、社区承担属地责任,全覆盖对学生、家长进行防溺水防交通事故校外教育,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并采取有效的警示、防护措施,加强对村组、社区、学校的工作指导。二是强化群防群治和校内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管理和教育系统教育管理责任。全县宣传、教育、公安等各级各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按照专项行动职责任务分工和措施要求,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合力。三是强化基层治理,严格落实村组社区监督宣传职责。村组、社区加强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域、危险水域、重点水域、危险路段监督巡查,加强对家长、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家长履行监护和学生游玩的提醒提示责任。四是强化督促指导,严格追责问责。凡发生溺水和交通事故致学生死亡的,按学校隶属管理原则,由教育督导和监察部门联合实施“一案三查”,对有关责任人追责问责,并进行通报。
四、与上级文件的异同或新旧文件差异
《专项行动》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行业部门和群团组织、学校以及村组(社区)等单位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职责和任务分工,并结合我县实际,明确全县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同比下降10%目标,充分发挥县校园安全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推动防溺水防交通事故专项行动。
五、专业术语诠释
“一案三查”:对事故发生原因、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和责任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原文:https://www.dhyj.gov.cn/gaj/Web/_F0_0_5I33F7V4E2E66E9A569147B6A0.htm
主办单位:盈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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