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公安局

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举报奖励的通告

浏览量:1886    作者: 日期:2024/9/24

为深入推进全县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全面排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充分调动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积极性,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经研究决定,对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并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现将举报奖励办法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信息网络、建筑工程、交通运输、自然资源、金融放贷、卫生健康、教育、市场流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侵占破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黑恶犯罪、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及“软暴力”追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组织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十一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十二其他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奖励标准

举报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认定,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发放奖金: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 10000至50000元以恶势力犯罪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0至30000元:提供举报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提供举报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提供举报线索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提供举报线索抓获恶势力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提供举报线索抓获恶势力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提供举报线索抓获其他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500元举报其他涉黑涉恶线索的,酌情奖励。

三、举报方式

现场举报、可直接到县公安局扫黑办、刑侦大队、当地派出所当面举报以及其他方式举报。信件、电话举报。盈江县公安局扫黑办盈江县平原镇象城路246号盈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416室:0692—8189110勐腊派出所:0692-8100110:弄璋派出所:0692-8988110:旧城派出所:0692-8977110:新城派出所:0692-8986110:太平派出所:0692-8911110:盏西派出所:0692-8955110:芒章派出所:0692-8956620:那邦派出所:0692-8925110:油松岭派出所:0692-8110110:平原边境派出所:0692-8183110:芒允边境派出所:0692-8922110:勐弄边境派出所:0692-8948110:昔马边境派出所:0692-8973110:卡场边境派出所:0692-8944110:苏典边境派出所:0692-8945110支那边境派出所:0692-8958110铜壁关边境派出所:0692-8975110举报线索尽可能提供案件时间、地点、犯罪实施等简要案情,提供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主要特征等相关情况。

四、保密制度

政法机关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情况。举报人及其近亲属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给予充分保护。

五、法律责任

举报人要对举报行为负责,对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法诬告者法律责任

盈江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9月18日

文章来源:盈江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