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昆仑2025”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坚决守护好辖区的绿水青山。近日,新城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4月21日11时许,新城派出所在辖区开展巡逻防控工作,在槟榔江芒康桥段发现一名男子正在使用电捕器在江边非法电鱼,两名男子正使用渔网捕江鱼,民警当场将犯罪嫌疑人金某某、景某某、石某某抓获,并查获电鱼设备一套、渔网一张及非法捕捞所得鱼8条。
经询问,金某某、景某某、石某某明知电鱼会触犯法律,但为了捕鱼解馋,决定铤而走险,结果刚刚行动就被民警抓了个正着。目前,三名嫌疑人对电鱼事实供认不讳,案件已移交相关部门办理。
普法小贴士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禁渔禁猎的通告明确:
一、禁渔区。全州除人工养殖水域外的河、湖、水库、沟渠等公共水域为禁渔区。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公益林区、天然林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及野生动物栖息地为永久禁渔(猎)区。
二、禁渔期。除永久禁渔区外,其他区域每年3月1日—6月30日禁渔,禁渔期5年(2023年至2028年)。非禁渔期间,禁止非法渔捕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
三、禁渔物种。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渔物种为全部鱼类。
四、禁渔工具和方式。禁止使用电触鱼器、抬网、地拉网、绝户网、过江网、迷魂阵、八字粘网等破坏渔业资源和影响水域航道的渔具;禁止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娱乐性垂钓除外。
主办单位:盈江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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