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7日,盏西派出所民警辅警在日常巡河工作中及时救助一只国家保护动物猫头鹰,用实际行动践行生态保护职责,获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
当日上午12时许,民警辅警在辖区河道旁巡逻时,发现路边草丛中有一只疑似受伤的鸟类蜷缩不动。民警辅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是一只猫头鹰,其翅膀存在轻微擦伤,无法正常飞行。为避免猫头鹰受到二次伤害,民警辅警迅速将其转移至安全地带,并联系当地林业部门和野生动物保护站。在等待专业人员期间,民警辅警悉心照料猫头鹰,为其提供饮用水和食物。
经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鉴定,该猫头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工作人员对猫头鹰伤口进行了专业处理,并表示待其伤势痊愈后,将放归自然。
此次救助行动,不仅展现了盏西派出所民警辅警守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也彰显了公安机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决心。下一步,盏西派出所将持续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氛围。
主办单位:盈江县人民政府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滇ICP备13004035号-1 联系电话:8189967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30001 邮箱:519515617@qq.com 地址:允燕大道公租房对面 邮编:679300 技术支持:昆明慧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