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投诉一票否决权”,把行风建设与科室、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职务晋升等工作挂钩。
二、坚持首问(办)负责制,不准推诿、敷衍服务对象,耐心解释回答对方的提问,或引送相关科室、部门,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处理;按要求及时出具各类报告。
三、做到挂牌上岗、规范服务用语、规范语言文字。做到诚信待人、礼貌接待、细心询问,尊重服务对象的权益。
四、依法收费,不准以任何形式额外收受或索要被服务对象的钱物,禁止利用工作之便在被服务单位吃、喝、拿、卡、要。
五、不准利用职权打击报复举报的单位和个人。
六、实行服务公开制
(一)公开内容
1.职责范围公开:(1)中心的主要职能、责任、任务;(2)中心内设科室、岗位及工作职责。2、职业行为公开:根据中心工作性质和特点,制定全体工作人员职业行为的相关制度。3.办事制度公开:(1)办理事项程序;(2)办理事项应具备条件;(3)办理单位或个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4)承办科室及具体承办人员;(5)对承办科室和人员的规定和要求;(6)定期公布各类事项的办理结果;(7)及时公布办事中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4、服务承诺公开:公开服务内容、服务原则、服务要求、服务标准、服务时限、服务纪律、服务收费依据、违诺责任、监督措施和投诉办法。5、重要事项公开:涉及中心职责范围内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重点工作,随时公布。
(二)公开形式为公示栏、电子屏幕、中心网站、相关文件等。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