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患者入院、出院制度
(一)入院制度
1.患者住院持门诊或急诊医师签署的住院证、本人身份证及住院医疗费或医保卡等办理入院手续。急、危、重患者优先收治,入科后补办手续,无床时应加床收治,不得拒收和推诿。
2.病房应根据病人的性别、年龄 、病种、病情、病人要求和医师意见,根据掌握的病房空床情况,安排床位,遇到安排床位先后顺序有矛盾时要主动与患方协商解决。
3.病房保证收治病人的合理性和适宜性,防止不分轻重缓急或不分专科病种的现象,以保证病房的正常诊疗秩序。
4.危重患者入院时,应由医护人员用平车推送至病房,并立即通知住院部医师及护士长,做好相应的抢救准备,详细交待病情,治疗及其它注意事项,对行走不便的患者应主动安排人员搀扶或用轮椅护送至病房。
5.值班护士要热情接待患者,将患者送至病床并自我介绍,做好入院指导,告知住院规则及病区有关制度(病室环境、作息时间、膳食制度等),介绍经治医师姓名等。
6.护士负责建立病历,做好入院登记。于15分钟内通知医师进行检诊处理,按规定时间完成护理评估,及时处理、执行医嘱。
7.“急危重症”、“三无”人员的救治开通“绿色通道”报院总值班、医务科批准办理相关入院手续。
(二)出院制度
1.当病人经诊治后疾病得到痊愈或好转稳定,符合出院标准时,应由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查房决定,作出诊疗总结,完成病案,下达医嘱。
2.特殊情况时由病人或其家属提出自动出院者,负责医师应予劝导,说明病人不宜出院的理由和危险性及其可能发生的后果,在劝导无效情况下患者执意要出院的,应报科主任,必须取得病人本人、监护人或其家属在病历上签署“自动出院,后果自负”并签名同意后,方可办理出院手续,如患方拒绝签名,医师在病程记录中写明告知情况、知情同意及患方拒绝签字的情况,请在场的证人(如另外一名医师或护士)签名,书写者签名。
3.医师通知出院而拒绝出院者,应积极劝导,必要时报告医务科、总务科和患者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共同协助做好出院工作。
4.护士接到患者出院医嘱后,通知患者结账并做出院准备,开具结账单及住院费明细清单,告知患者和家属办理出院手续的方法,病员或家属至办出入院处结清住院费用后,护士清点床单位物品后,方可允许患者离开医院。
5.出院前,由主管医师、责任护士做出院指导,包括目前的病情、出院带药用法及注意事项、饮食、康复锻炼、复查时间、随访及复诊预约等,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的意见及建议。
6.患者出院后,床单位进行终未消毒处理,并将病历送病案室保管。
7.逐步做到由负责治疗病人的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首次出院随访。
8.通过病历记录向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介绍诊疗情况,以保持服务连贯性。
二、转院、转科制度
(一)因限于技术、设备条件或特殊疾病,诊治困难或依据相关规定不宜在本院继续治疗需要转院的病人,由科内讨论及科主任提出,经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后给予办理手续。
(二)病人转院,如估计途中会加重病情或死亡者,须与病人及家属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先留院处理,待病情相对稳定或危险期过后转院。重病人转院时,应做好防治措施,属州内应安排医护人员护送,属省外、州外的应有单位或家属护送。
(三)决定转院、转科后,转出科室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应先与病人和家属或单位讲明转院、转科原因,取得患者理解同意,并告知相关注意事项。患者转入本院其他科室时,原所在科室应将患者病历资料(包括各种影像资料等)交予转入科室,并做好记录工作。患者转入其他医院时,原所在科室需将患者的病情证明书、出院小结、用药清单等交予患者本人或患者直系亲属,并做好记录。
(四)医保患者的转院或转外地诊治问题按医保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双向转诊者按“双向转诊流程”执行。
(五)因各种原因自主要求转院的患者,应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写 “要求自动出院,后果自负”等字样并签名及按手印。转院手续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六)院内转科必须先经转入科室医师会诊并同意接收。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好转科医嘱,写好转科记录,并通知转入科室。转出科室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室,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转入科室写接收记录,制定诊疗计划。
(八)感染科病人转其他科时,应尽量在病人传染期过后,方可转出。
(九)院内转科均办理转科手续,不允许让病人办理出院手续后再办入院手续。
三、留观制度
(一)由于各种原因不需或不能立即住院,但病情尚须观察的病人,可安排急诊科留观。
(二)专科待床留观病例,必须有首诊医师开出医嘱,并向急诊值班的外科或内科医师当面交接病情、门诊病历、所有检查资料和注意事项。
(三)病人留观的次日,上级医师查房根据病情变化和住院病床情况确定其去留,对专科留院观察治疗者,首诊医师应每天至急诊科查房了解病情并与急诊科当班医师一起制定当日诊疗计划并开出医嘱。
(四) 护士应全面了解病人病情,及早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随时主动巡视病人,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向医师反映病情变化等。
(五)值班医护人员对留观患者的病情变化,要随叫随到床边查看,以免贻误病情,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及处理经过。
(六)医师、护士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留观病人交接班工作,并写出书面记录。
(七)急诊值班医师对留观患者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查。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
(八)有传染性的传染病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流程处理,一时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患者,应与感染科联系就地隔离治疗。
(九)急诊留观者所患疾病涉及其他专业科室范围,应当邀请有关科室会诊。会诊并同意转科者,由会诊医师联系本科床位,确定转科时间,专科会诊确系本科疾病为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推诿患者。
(十)留观时间一般不超过72小时(3天),如有特殊要报请科主任同意,并书写情况说明报医务科、医保办备案。
盈江县人民医院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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