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星期天晚自习班主任请假,无论任何事由必须自己换当天晚自习。如不能换须在星期天上午10:00以前报教务处协调。
2、教师外出参加参观学习、培训、开会、交流等活动时需提前换好课,换不了的可先请人帮上,回来后再帮上还,或是参照第3条执行。
3、教师请假两周及以内的,由备课组安排组内教师替课,备课组内安排不了的部分课由备课组长上交教研组安排,教研组长安排后再消化不了的课由年级组进行安排。
4、教师请假在两周以上的,前两周参照第3条执行,第三周开始由教务处统筹安排。教务处将安排课时不饱和教师替课,替课表一经安排好,被安排教师只存在自己上和上不了请人帮上两种选择,被安排教师在课不重的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如因个人原因不能上的,需由被安排替课的教师自己找人帮上自己被安排到的课。
5、课时已饱和教师参与替课的,每节课单价以请病假扣除的绩效为基准进行登记,并在年终绩效中一次性进行兑现。
6、教务处每月核查计算并公示全校课时不饱和教师的课时饱和情况,课时不足的补足方式为:
(1)替课。
(2)监考。
(3)协助教务处组织的理化生实验、计算机中考、中考体育学生体检、功能室临时性的常规管理工作、小考等教务活动。
(4)听课。教师不得抄袭,如课时不饱和教师不按学校要求认真听课,出现听课记录与教师实际听课不符或是抄袭听课记录的,以旷工处理。
7、教务处每次安排替课后将会安排三位教研员按照替课表如实核查教师替课落实情况,课时不饱和教师如不按照以上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替课任务的,将按照《盈江县第一初级中学教师考勤制度》第二条第7款处理。
二、盈江县第一初级中学教师德育分量化考评细则(附件1)
为了确保学校德育工作有效进行开展,我校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及《盈江县第一初级中学2019至2020学年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制订《盈江县第一初级中学教师德育分量化考评细则》如下:
1、每年每位教师赋予德育分为10分,以德育处统计,教师抓违纪学生登记有效次数为考核参考标准。
2、教师抓违纪学生到德育处有效登记1人次纪录自己的德育分为0.1分,每学年每位教师抓违纪学生有效记录满100人次,教师所得德育分为满分10分。
3、每学年教师抓违纪学生人次登记不足100人次的,按照德育处统计教师所抓违纪学生有效人次来核定教师的德育得分。(如:德育得分=0.1分X所抓违纪学生登记有效次数)
4、一学年教师所抓违纪学生人次超过100人次的,只按照德育分满分10分计算,教师所得德育分不累加。
5、每学年教师抓违纪学生人次登记,若有不符合意见的可以到学校德育处进行核实。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