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教职工工作积极性,鼓励教职工努力工作,每学年做好教职工履职评优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成立了第三小学教职工履职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杨从赞 书记、校长
副组长:杨荣常 专职副书记
董盈勐 常务副校长
唐继然 副校长
李升伟 副校长
李仕继 校长助理
成 员:杨丽莎 办公室主任
方兆芹 教科室主任
克元鹏 德育室主任
赵国藏 总务主任
思 丽 报账员
思俊章 工会主席
朗其富 少先队辅导员
帕保萍 语文学科组长、教师代表
杨丽萍 数学学科组长、教师代表
景秀林 班主任代表
王根书 班主任代表
杨必素 班主任代表
寸佳莉 教师代表
领导小组负责第三小学教职工评优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荣常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指导思想
为了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促进广大教职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第三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充分激发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效能性。
三、基本原则
1、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及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评优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公正;制定方案、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四、评优对象、名称、名额分配
1、考核对象:我校评优当年在岗所有教职工。
2、评优名称: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质量提升奖、优秀党员、其他先进个人。
3、名额比例:镇级以上荣誉根据上级分配名额进行评选,校内不评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5名(县级、镇级和校级);校级优秀教师按教职工数的15%进行评选;质量提升奖达到条件均给予颁发。
五、评优办法及奖励方式
1、师德规范。
(1)热爱教育工作,热爱学校,团结同事。
(2)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社会反映好。
(3)热爱学生,全面关心每一个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注: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拘留、警告,被媒体曝光,影响恶劣的,严重违反教学规律,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票否决。
2、工作业绩
(1)先进教育工作者:从学校二级班子及以上人员产生,根据平时工作开展情况以班子或全校教职工投票的方式产生。
(2)优秀班主任:一、二年级共设1个名额(校级),由全体教职工投票推荐。三至六年级(县级、镇级和校级),当年全县个人成绩最好班主任,根据名额依次类推。若出现并列情况,个人平均分超过县平均最多的班主任优先。(注:校级优秀班主任不限名额,全县个人成绩排名前50名,均发优秀班主任奖。)
(3)优秀教师:一、二年级共设1个名额(校级),由全体教职工投票推荐。三至六年级(县级、镇级和校级),当年在全县同年级单科名次最靠前的科任教师,若名次相同或没有全县个人成绩排名,超过同科目县平均分最多的任课教师中产生,根据名额依次类推。(注:校级优秀教师不限名额,全县个人成绩排名前50名,均发优秀教师奖。)
(4)教学质量提升奖:科任教师教学成绩与上学年在全县名次进行比较,50名以下提升5个及以上名次颁发质量提升奖;50名以上(含50名)提升3个及以上名次颁发质量提升奖。若没有全县名次,班平均分较上学年提升5分及以上,均颁发质量提升奖。三年级和新班级,因为没有起点,与县平均分对比,凡超过县平均分均发质量提升奖。
(5)优秀党员:全体党员根据工作业绩民主投票推荐。
(6)其他工作优秀或先进个人:领导小组根据个人工作分工投票推荐。
3、校级以上奖项,个人不重复评选。
4、奖励方式:颁发荣誉证书、有条件情况下适当的物质奖励、校门口设立荣誉榜。
六、本方案由全体教职工2/3以上人员通过后正式实施,如与上级文件冲突,则按上级文件实施。
领导小组对本方案负责解释。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