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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盈江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划片招生及初中免试入学2025年实施细则》的通知

浏览量:712   作者:  日期:2025/6/3

盈江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盈江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划片招生及初中免试入学2025年实施细则》的通知

盈教体发〔20259

 

全县各中小学校(园):

现将《盈江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划片招生及初中免试入学2025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盈江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划片招生及初中免试入学2025年实施细则

 

 

 

盈江县教育体育局

202558

 

 

附件

盈江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划片招生及初中免试入学2025年实施细则

 

为促进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根据《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盈江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划片招生及初中免试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盈政办发〔202453号)(以下简称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名额

(一)小学

2025年秋季小学招生计划表(学位数)

  

计划招生人数

备注

盈江县第一小学

850(县一小本部550,县职高老校区一小校点300

 

盈江县第二小学

250

 

盈江县民族小学

250

 

盈江县第五小学

180

 

拉洪弄恍小学(县一小分校)

180

 

合计

1710

 

(二)初中

2025年秋季初中招生计划表(学位数)

学校

计划招生人数

备注

盈江县民族完全中学

420

按照比例面向城区参加随机派位的7所小学招收190名毕业生

盈江县民族初级中学

700

 

盈江县第一初级中学

739

 

合计

1859

含民完中面向乡镇招生230

 

二、小学入学对象确定及招生工作程序

(一)小学入学对象确定

1.认定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凡年满6周岁(2019831日前出生,含831日)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按照方案规定,到所划教学区对应学校进行报名登记;因身体原因申请缓学、免学的,应当附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后,可延缓或免予入学;凡经相关单位鉴定,认为不适应随班就读且存在争议的盈江户籍智障、听障、视障、脑瘫、自闭症等适龄儿童,鼓励到德宏州特殊教育学校或盈江县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2.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根据实施方案划定的招生范围,符合县第一小学、县民族小学、县第二小学前三批次的新生,由家长通过手机办事通”APP进行网上报名登记,上传户口、房产材料,由学校、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优惠政策、第四、五、六(民族小学)批次的新生于718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对应学校现场报名、审核。同时,在城区其他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为减轻县第一小学招生压力,鼓励划定为县第一小学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在随机派位前自愿选择除县第一小学以外的城区学校就读,随机派位结果一旦产生,将不做任何调整。思浪小学、拉洪小学、芒丙小学原招生范围不变。

3.确定适龄儿童就读学校。学校和有关部门核验适龄儿童申请就读材料,对符合就读条件的安排学位。对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生指标的学校,由学校按登记、审核、公示程序安排学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指标数的学校根据户籍、房产和与所划定的教学区关系,分批次进行招录。

第一批招录城市规划区内户籍、房产与所划定教学区一致的适龄儿童(经营许可证、劳动合同等不在范围内);

第二批招录城市规划区内户籍与所划定教学区一致,但房产与教学区不一致的适龄儿童(经营许可证、劳动合同等不在范围内);

第三批招录城市规划区内户籍与所划定教学区不一致,但房产与教学区一致的适龄儿童(经营许可证、劳动合同等不在范围内);

第四批招录本县乡镇户口,且房产或经营区域与所划定教学区一致的适龄儿童(其中:房产认定为第四批-1;经营许可证认定为第四批-2;劳动合同认定为第四批-3);

第五批招录县外户口,且房产或经营区域与所划定教学区一致的外来随迁子女(其中:房产认定为第五批-1;经营许可证认定为第五批-2;劳动合同认定为第五批-3);

第六批(针对县民小)招录无片区户口、无房产或经营区域与所划定教学区一致,且在划定教学区购房、长期居住或经商三年以上的外来随迁子女。

按照以上招录顺序,在分批录取过程中,当上一批招生后有剩余招生指标的,则启动下一批招生;当录取到某一批次适龄儿童时,如果报名人数已超过该校招生指标,则该批次适龄儿童需根据剩余招生指标数进行该批次的随机派位。县第一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学生不能进入县第一小学就读的,可选择到县职高老校区县一小办学点就读;在城区其他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也可选择报名到城区其他小学就读。

适龄儿童随机派位时间、顺序及地点。

县第一小学于725日上午8:30开始随机派位工作;根据报名情况县民族小学和县第二小学于728日上午8:30开始随机派位工作,未被随机派位到的学生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县第五小学、平原镇拉洪弄恍小学(县一小分校)等学校就读。

地点:县第一小学阶梯教室。

4.城区三所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办法。满足城区3所小学(县一小、县民小、县二小)第1-3批次(不含优惠政策)报名条件的,一年级招生通过手机办事通”APP“教育入学一件事勾选新生入学信息采集、户籍类证明、不动产权证书这三项进行网上报名,其他不在网上报名范围内的以现场报名为准;网上报名的家长填写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后,报名过程中无需到对应部门核证报名材料,系统自动匹配房产、户籍等信息,经学校及县教育体育局两级审核后,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就读学校并下载打印《入学通知书》,开学时到就读学校报到即可。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详见《【家长端】操作手册v1.3》(附件2)。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招生咨询热线电话进行咨询,也可到对应的城区小学进行咨询。盈江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咨询电话:县教育体育局8124500,盈江县第一小学罗老师13988256825;盈江县第二小学思老师13578242323;盈江县民族小学梁老师13578272219

5.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年级学生按照班额数随机派位编班。

(二)小学招生工作程序

1.适龄儿童报名时间及地点

县第一小学、县民族小学、县第二小学、县第五小学、平原镇拉洪弄恍小学(县一小分校)于718日在校园内组织报名登记工作,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县第五小学、平原镇拉洪弄恍小学(县一小分校)于719日上午8:30—11:30安排值班人员在校园内对城区兜底学生再次组织报名登记。

2.适龄儿童报名所需材料

城区规划区适龄儿童: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

县内乡镇户籍适龄儿童:户口簿、房产证(若房产证件在银行抵押,需对应银行认证)或经营许可证、出生证;

县外适龄儿童:户口簿、房产证(若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需对应银行认证)或经营许可证、出生证;

以上证件均需验证原件,交对应单位审核好的复印件。

经营区域: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地点且相关经营人员在该区域经营一年以上者视为有效,即202491日以前开始经营。

满足城区3所小学(县一小、县民小、县二小)第1-3批次(不含优惠政策)报名条件,且已经在办事通”APP报名成功的不用到对应招生职能部门认证报名材料;其他不在网上报名范围内的,请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并提前到对应部门认证后,以现场报名为准。

根据方案参与招生材料的认证及审核部门为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盈江县税务局。

为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提高工作效率,除县教育体育局需到现场认证外,其他需认证材料请于718日前(现场招生报名前)到对应单位审核认证。

3.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第1-3批小学适龄儿童监护人202571610:00后可通过办事通”APP下载打印入学通知书,其他批次新生于2025731日到各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校区报到注册。

4.学生学籍注册。新招录学生在开学一月内在学籍系统建立学生学籍。

三、初中招生对象确定及招生工作程序

(一)初中招生对象确定

1.认定小学毕业生学籍。小学毕业水平测试后,城区7所小学于715日前将毕业生名单报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由基础教育股对毕业生学籍进行审核认定,审核确认后将名单返回原学校,对审核到的无学籍学生安排回原学籍所在地就读初中。

2.填报志愿及材料审核。城区7所小学毕业生监护人于73日持学生户口簿到原毕业学校填报志愿,递交填报志愿的学校对报名新生户籍材料进行审核(验原件,交复印件)。

每名学生只能填报盈江县民族初级中学及盈江县第一初级中学中的一所学校。

学校在检验户口真实性后,按户籍类别统计、汇总,于74—10日公示报名人数及名单,并接受举报和来访。

3.确定就读初中学校。对报名学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指标数的学校,学校直接安排学位。报名学生人数多于招生指标数的学校,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就读学校。

第一批,在700名招生人数中按70%的比例以随机派位方式招收盈江县第一小学、盈江县民族小学、盈江县第二小学、盈江县第五小学、平原镇芒丙小学、平原镇思浪小学、平原镇拉洪小学就读的平原镇户籍小学毕业生490人;

第二批,在700名招生人数中按20%的比例以随机派位方式招收在盈江县第一小学、盈江县民族小学、盈江县第二小学、盈江县第五小学、平原镇芒丙小学、平原镇思浪小学、平原镇拉洪小学就读的除平原镇以外各乡镇户籍小学毕业生140人;

第三批,在700名招生人数中按10%的比例以随机派位方式招收在盈江县第一小学、盈江县民族小学、盈江县第二小学、盈江县第五小学、平原镇芒丙小学、平原镇思浪小学、平原镇拉洪小学的县外户籍小学毕业生70人。

盈江县第三小学及户勐片区毕业生整体移交平原镇莲花山中学;盈江县第四小学及岗勐片区毕业生整体移交县第一初级中学。

4.在县外就读学生,若申请转入城区初中就读的,于2025821日前持户口簿及就读学校开具的当地教育部门签章转学申请表到盈江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符合就读条件的,统筹安排到盈江县第一初级中学或平原镇莲花山中学就读。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小学毕业后可选择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教育体育局将为其办理转学手续。

5.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七年级学生按照班额数随机派位编班。

(二)初中招生工作程序

1.学生报名地点及时间

盈江县第一小学、盈江县第二小学、盈江县民族小学、盈江县第五小学、蛮丙小学、拉洪小学、思浪小学于20257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在各学校报名。74—10日公示填报志愿名单,若出现争议情况,由仲裁组做出最终仲裁所属批次。未参加填报志愿的毕业生视为放弃随机派位,将直接安排到盈江县第一初级中学就读。

随机派位领导小组于731日上午11:00前最终确定户籍类别学生。

2.学生报名所需材料:小学毕业生户口簿。户口簿需验原件,交复印件。

3.学生随机派位的时间及地点:202588日上午9:00—12:00在盈江县第一小学阶梯教室进行随机派位工作。

4.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盈江县民族初级中学和盈江县第一初级中学于2025899:00—12:30组织发放盈江县城区7所小学毕业生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家长与学生一同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开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学校报到注册。

5.学生学籍注册。盈江县民族初级中学和盈江县第一初级中学在开学后一周内在学籍系统建立学生学籍。

四、随机派位

(一)参会人员

1.参会领导: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领导

2.监督组: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公证人员、信访工作人员,负责全程监督随机派位过程。

3.家长代表:小学毕业升初中家长代表为200人。

(二)家长代表及主持人产生的方式

1.小学适龄儿童家长代表为符合入学条件和随机派位批次的监护人。

2.小学毕业升初中家长代表:自愿参加随机派位的家长在73日小学升初中填报志愿时,可同时报名参加随机派位工作现场会。报名的家长必须保证能按时参加随机派位工作,报名时需填报盈江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划片招生及初中免试入学随机派位工作现场会申请表,报名时需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如果申请参加现场会的家长人数大于家长代表名额则以摇号的方式确定家长代表。确定家长代表后,学校向家长发放家长代表邀请函,收到邀请函的家长方可参加随机派位现场会,并凭邀请函入场。

3.主持人由县教育体育局选派。

(三)随机派位工作程序

1.参会人员入场。8:00—8:30参会人员签到后按顺序入场,根据座位安排表在引领人员的指引下对号入座。

2.主持人介绍工作程序,强调会场纪律。

3.检验随机派位软件。由工作人员在入场就座家长代表中随机抽取20位家长身份证,现场演示随机派位软件,再从20位家长代表中随机抽取7名家长代表作为督导组的家长代表,共同监督随机派位工作。在监督人员监督下,将临时抽取的20位家长身份证交由工作人员现场录入随机派位系统,再随机抽取1位人员发出指令准备开始,依次进行三次随机派位检验,将三次的派位结果都在现场大屏幕显示。主要目的是现场检验计算机随机派位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并达到随机派位的效果。

4.正式随机派位。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资格审查组将该随机派位批次的学生信息现场交由工作人员导入随机派位系统。现场由主持人随机抽取一名到场参会人员发出实施随机派位指令准备开始,每次派位结果都在现场大屏幕显示,该批次派位结束后,现场打印出学生派位结果名单,相关部门加盖公章,投影公示。公证人员宣读公证词后将随机派位结果名单电子版公布到盈江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和盈江县教育体育局网,纸质版由县教育体育局保管。每一批次派位工作程序都遵循以上程序进行。

(四)纪律要求

1.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进入会场后抓紧时间对号入座,禁止在会场内吸烟和大声喧哗,禁止与会人员早退。

2.禁止将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会场。

3.会议期间将手机关闭或设置到静音状态,不得随意接听电话,确需接听电话的,要离开会场。

4.会议期间除会议工作人员外,禁止在会场内随意走动。

5.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清洁卫生、严禁乱丢杂物。

五、其他说明

享受特殊优惠政策人员需在报名时一并提交优惠证明材料,所提交的材料必须是真实材料,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保证就近入学。外来随迁子女不符合就读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不安排在盈江县城区学校就读。

优惠政策:

1.对因公牺牲的军人及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军人及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以及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子女,经相关部门认定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后可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内自由选择就读学校。

2.为激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义务段学校且在编在岗的教师子女可随父母在任教的学校就读,县域内晋升为云南省一级三等及以上的高完中在编在岗教师子女纳入盈江县第一小学第一批次招录。

3.根据德宏州鼓励投资政策和盈江县人民政府鼓励投资政策,在我县一年内累计投资总额实际到账资金数达到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经招商部门确认后,其法定代表人子女可纳入县第一小学第一批次招录和初中第一批次随机派位。

4.个体工商户在上一年度持有国税、地税纳税总和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完税证明,其子女可纳入县第一小学第一批次招录和初中第一批次随机派位。

5.县内企业、公司在上一年度持有国税、地税纳税总和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完税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或工商部门认定的股东子女可纳入县第一小学第一批次招录和初中第一批次随机派位。

6.父母无监护能力的儿童可按其实际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经营许可证及属于招生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参与招录。

7.双胞胎及多胞胎且就读同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可以只申请一个随机派位号。

8.已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工作3年(按每年831日往前计算)以上并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签订劳动合同的环卫工人可视为有经营许可证。

9.工作满三年(按每年831日往前计算)并与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可视为有经营许可证。

 附件请点击阅览

 [附件: 1.盈江县城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志愿表

 [附件: 2.盈江县城区规划区小学就读学校报名表

 [附件: 3.随机派位现场会申请表

文章来源:盈江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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