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保护患者权益,维护医院正常秩序,使患者投诉渠道通畅、处理及时,特制定我院投诉处理制度及流程。
一、院长是医院投诉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下设投诉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随访办主任兼任,医院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配合投诉管理办公室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二、医院在门诊大厅、候诊大厅等显要位置,通过宣传栏告知患者投诉的受理部门、电话、流程,使患者了解投诉渠道。
三、较小的投诉,涉及临床、门诊服务、行风、财务、设备后勤等部门,当事科室或职能科室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后马上给予处理答复。
四、对于涉及医疗技术质量等比较复杂的投诉,应该按照以下流程处理。
(一)较大的投诉或初步解释后患方不能接受的投诉,投诉办做好相应的登记、就诊病历,资料复印,同时让患者填写投诉登记表,告知投诉须知,以便患方投诉。
(二)启动调查程序。当事人及科室在3天内组织讨论,将讨论意见以书面形式上报投诉办,投诉办组织医疗事件调查小组专家进行讨论,确定医疗及护理上是否存在过失。投诉办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口头或以书面形式答复家属。
五、较大的或突发的医疗事件,立即启动医院医疗事件应急处理流程。
(一)对突发的重大医疗争议事件,立即启动调查处理程序,医疗事件处理小组立即组织调查讨论,得出讨论意见后答复家属。
(二)病历的处理。发生重大医疗争议时,患方如对医疗过程有疑义而要求封存病历时,在医患双方代表都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并签字确认。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由医务科保管。
(三)疑似由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务科或护理部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医务科代表医院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四)报告。发生重大医疗过失或事件发生后,医务科代表医院在6小时内向县卫健局报告。重过失或事件界定: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一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的。
(五)患者死亡。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如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院方应主动向死者家属提出在48小时内进行尸体解剖。
六、医警联合处置程序。发生重大医疗争议时,如造成医院医疗秩序受到影响或医护人员人身受到威胁的,启动医警联合处置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一)医务科立即报告县卫健局医政股,报告内容包括:当事人姓名、住址、纠纷原因、事态发展情况等信息。
(二)患方家属出现干扰医疗正常秩序时,科室立即报告总务后勤科,保卫科人员做说服疏导工作无效后,由总务后勤科向辖区派出所报警。
七、对于院方答复后仍不满意的处理流程。告知家属后续的处理途径,即可以通过行政调解、司法诉讼途径、医学鉴定、第三方调解等途径。
盈江县中医医院投诉登记表
投诉方式:□来电 □来访 □来信 □其他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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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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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患者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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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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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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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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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门诊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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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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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科室/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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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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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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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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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内容: 记 录 人: 记录时间: 投诉人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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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情况: 记录: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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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领导阅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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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记录: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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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记录: 记录: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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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记录: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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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