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教育教学 > 盈江县第二小学 > 学生管理

盈江县第二小学生纪律“十二不准”

浏览量:153   作者:  日期:2026/3/6

一、不准带管制刀具、打火机、鞭炮、棍棒等危险品进入学校;

二、不准带糖果、水果、冰糕、饮料、口香糖、泡泡糖等零食进入学校和乱扔垃圾;

三、不准打架斗殴、抽烟、酗酒、赌博、吸毒和私拿或索取他人财物;

四、不准带手机到学校玩和到网吧、游戏室上网玩游戏;

五、不准玩纸牌、纸飞机、贴纸等;

六、不准说谎话、脏话、染发、染指甲、烫发和留长发(男生)、穿奇装异服;

七、不准损坏花草树木、公共设施和在墙壁上乱涂乱画;

八、进入教学大楼不准大声喧闹、追跑打闹;

九、不准骑自行车上下学;

十、不准窜班,不在教室和走廊吵闹,坚决不能随便走出校门;

十一、不准私自到大河、湖、水沟等地方玩耍;

十二、不准穿拖鞋进入学校。上学时统一穿胶靴、运动鞋或凉鞋;

 

以上“十二不准”,学生违反第一次作批评教育;第二次全校通报批评;第三次家长到学校配合教育,根据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文章来源:盈江县教育体育局
上一篇:(没有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盈江县第二小学2024年学生管理工作

主办单位:盈江县人民政府   运行维护: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滇ICP备13004035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30001  常见问题   电话: 0692-8180343   0692-8128290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692-8180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