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教师务必高度重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专职副书记、副校长
成员:办公室主任、教科室主任、德育主任、工会主席、总务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各班主任、保安人员
二、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必须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和《任课教师职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教师要以《守则》《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为依据,做到经常宣传讲解,不厌其详、不厌其烦,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四、教师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不得体罚、心罚学生,任何情况都不得把学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学生的课,若发生学生重伤甚至更严重的后果事件,当事教师除按上级有关法律规章处罚外,一切经济责任由当事教师承担;
五、教师要按时上班、准时上岗,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课教师负责处理,若教师不在岗造成的事故由该教师负责,教师在放学后不得把学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教师负责;
六、班级应严格按学校规定收费,教师不得自立项目收费,更不得向学生罚款和向学生收纪律保证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七、全体学生应积极参加“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办理有关保险赔付手续;
八、教师要和学生共同搞大扫除,教室后窗由教师打扫,打扫卫生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按时放学,教育学生不在路上逗留,应按时回家,注意交通安全;
九、门卫负责正常教学秩序的维护,严格遵守其职责,避免事故的发生;
十、若发生重大事件,教师应及时上报学校,再由学校报上级协同处理。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