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盈江县疾控中心属于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单位,核定人员编制81名,现有在职人员66名,其中:男性30名,女性36名。35岁以下22名、36-40岁11名、41-45岁8名、46-50岁9名、51-55岁12名、56-60岁4名;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7名(含财务专技1名),其中:副高级10名、中级17名、初级30名(含未定职7名);管理人员3名,事业工勤3人,机关工勤3人。本科学历54名,专科及以下学历12名;职工平均年龄41.42岁;有正式党员33名;离退休干部职工72名。
二、科室设置
单位内设科室16个,名称分别是:办公室、中心检验室、传染病控制股、免疫规划股、慢性病防治股、健康教育股、地方病防治股、结核病防治股、皮肤性病艾滋病丙肝防治股、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公共卫生股、法制稽查股、综合执法监督股、职业卫生监督股、医疗监督股、爱国卫生技术指导股等。主要职责和任务:承担辖区内传染病防控、慢性病管理、地方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公共卫生监测与管理、健康危害因素与干预、疫苗与免疫规划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和技术指导与培训、卫生综合执法监督等工作职责。
中心发展至今,先后被省、州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15次,州级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6次,2014年被国家卫计委授予“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22年被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中医药局授予“全国消除疟疾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三、中心地址
中心地址: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目瑙纵歌路47号。中心占地面积5167平方米,目前办公用房面积4972.5平方米,其中:办公楼960平方米、综合实验楼2515平方米、综合业务用房1497.5平方米。
四、工作职责
1、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
2、收集、分析、上报传染病发病、流行情况。做好疫情监测预报和疫情检索、病 菌(毒)检验,负责疫区调查处理。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3、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4、负责医疗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落实具体控制措施。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组织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监测干预危害健康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学评价和采取现场干预控制措施。
5、参与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免疫接种反应、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和协调处理。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6、拟定和指导实施全县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工作规范、标准、防制对策与技术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
7、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运行机制,指导和参与调查处理全县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8、开展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评价,组织开展健康危害因素干预。
9、对全县急慢性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
10、组织开展全县免疫和规划免疫预防接种工作,负责免疫预防的技术指导、效果监测与评价,预防用生物制品的计划、订购、供应及冷链系统的监测与使用管理。
11、拟定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计划与实施方案,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12、拟定全县消毒杀虫工作规划、计划和技术措施,组织开展病原媒介生物和消毒杀虫工作效果监测与评价。
13、负责全县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管理工作。
14、承担卫生监测检验、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检验、鉴定工作。
15、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卫生学评价工作。
16、指导和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和改水改厕工作。
17、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健康咨询和预防医学诊疗等专业技术服务。
18、负责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进修和业务指导。
19、承担上级卫生行政和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宜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