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本人 因保管不善,将 土地证书号为盈国用(2000)第206号,地号为H-(11)-19,土地面积为193.20㎡ 的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尹纳约
2018年 1 月10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联系电话:0692-8180542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30001 地址:盈江县平原镇赏建路100号 邮编:679300